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綜合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應急準備能力。
1、強化應急法制建設。
堅持依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深化《突發事件應對法》及本市《實施辦法》的宣傳、學習、培訓和貫徹落實,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適時啟動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工作。推進專項應急法規體系建設,修訂完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北京市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法規規章,積極推動相關制度固化為法規規章。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行政監督。建立健全重要時期應急服務保障長效機制,逐步實現制度化、程序化。
2、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在風險評估基礎上,優化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推進應急響應工作精細化管理,明確突發事件應對的責任體系、現場指揮體系、工作流程和處置措施,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處置方案和執行程序,強化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實操性。繼續推進區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市級專項、保障、部門應急預案制訂修訂工作。做好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評估和備案等管理工作。
3、強化應急演練。
統籌規劃、組織開展各類應急演練,突出查找和解決問題,強化跨部門、跨系統、跨區域的綜合應急演練和現場指揮工作流程演練,重點推進桌面演練和檢驗性演練,增強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操性。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應急演練規劃、組織、評估等環節的管理,加強應急演練的標準化組織與實施。
4、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
進一步強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相關專業裝備配備,提升綜合救援能力。整合現有應急救援力量,科學規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和布局,提高應急救援的覆蓋面。制定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認定標準和程序,確定一批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強化依托駐京部隊、武警、民兵和預備役人員組成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順暢的隊伍調用機制。建立隊伍派遣補償、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和高風險作業補助、心理危機干預等機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隊伍經費保障制度建設。
5、推進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
結合國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全市應急物資的儲備種類和數量,建立健全市、區縣兩級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加強各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庫和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和商業儲備,建立專業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與能力儲備相結合、集中儲備與分散儲備相結合的多層次儲備體系。逐步完善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緊急配送和監管機制,強化應急物資綜合、動態管理。健全救災物資社會捐贈和監管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災物資緊急動員能力。完善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加強突發事件藥品、疫苗等應急儲備,建立快速調用程序。
6、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
按照“規劃一批、認定一批、改造一批、建設一批”的思路,繼續推進各級各類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2012年前完成市、區縣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編制。開展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研究,強化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拓展廣場、綠地、公園、學校、人防工程、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的應急避難功能,設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設施,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開展已建應急避難場所空間分布、容納能力、疏散路線和時限等方面的評估,建立健全各類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加強對場地內基礎設施、疏散設備、災民安置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制定疏散安置預案,積極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疏散能力。
7、完善應急資金保障和補償機制。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所需的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處置與救援等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引入社會和市場機制,鼓勵商業保險、再保險進入公共安全領域,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機制。積極吸收個人、企業及各類組織的贊助和捐助,完善資金使用和社會監督機制。建立突發事件應對財產損失補償制度,細化補償標準,規范補償程序,落實經費渠道。建立針對轉移安置人員和遇難人員親屬等對象的救助機制。
8、加強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建設。
發揮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應急指揮部作用,進一步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和各種重大活動的通信保障預案。加強隊伍建設、技術儲備、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各項工作,跟蹤科技發展,充分利用有線、無線、衛星通信等領域的新技術,加強日常通信監測預警,推進無線政務網建設,提升移動通信車等保障設備設施的功能。
(二)推進風險管理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升綜合防范能力。
1、大力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發揮應急管理系統的統籌協調作用,充分依托常態行政管理體制,健全科學、規范、系統、動態的公共安全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圍繞城市運行和涉及民生的相關領域,貫穿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各個環節,完成重點專項、重點區域、重大活動(重要時期)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落實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制度,落實人員、資金、技術規范等配套保障措施,努力解決公共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源頭性、根本性問題。健全各專項風險標準,推進首都公共安全風險標準體系建設。發展風險管理專業支撐力量,鼓勵和培育風險管理工作專業支撐科研機構建設。建立依托相關科研機構、專家團體和企業的第三方專業化風險評估機制。
2、健全完善監測體系。
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監測系統,進一步健全專業監測和社會監測相結合的監測體系。繼續加強氣象、地震、防汛、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調整優化監測站點布局,完善監測網絡。氣象預報和氣候預測準確率較“十一五”期間提高3至5個百分點。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全程監管,拓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功能,提升食品藥品安全和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動植物疫情防控體系,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區域性暴發流行,有效防止外來動物疫病傳入本市。進一步強化城市運行監測平臺信息采集和綜合分析功能,建立較完善的城市生命線系統運行狀況和水電氣熱供需情況定期會商制度。健全非緊急救助服務體系,整合利用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系統數據資源,構建公共安全社會監測網絡。建立健全社會輿情和穩定信息收集、分析與綜合研判機制,逐步實現預警信息溝通共享。強化各基層組織、單位和信息員的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突發事件社會監測能力。
3、加強預警系統建設。
建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預報系統。建立健全預警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完善預警信息快速發布機制,規范預警級別的動態調整及解除程序。進一步加強市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多形式、多備份的預警信息發布手段,拓寬預警發布渠道,著力解決預警發布的“最后一公里”問題。規范和細化各類預警響應措施與協調聯動機制,增強預警響應能力。
4、進一步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管理體系建設。
完善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實現街道(鄉鎮)、社區(村)全面覆蓋,并與國防動員系統、駐京部隊、周邊省區市的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條塊之間的信息通報機制,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網絡化管理。充分發揮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安全管理等部門或專業機構作用,加強城市運行與社會安全穩定的信息報送機制建設。健全基層應急信息報送網絡,推進基層應急信息報告員、社會公眾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安全季度形勢分析會、重點時期安全穩定工作會商會、應急系統每周視頻例會等制度,強化突發事件信息會商、分析、研判和輔助決策能力。
(三)加強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升快速反應能力。
1、健全應急決策支持機制。
充分利用各類先進技術手段,整合應急、地理、人口等相關信息,開展突發事件分析評估模型研究,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和快速評估系統,及時研判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損失程度、人員傷亡等信息,并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加強專家隊伍及工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咨詢與輔助決策作用。
2、完善現場指揮與協調機制。
進一步完善現場指揮機構的設置和分工,明確現場決策、處置和保障主體,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建設。理順專項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指揮部的關系,明晰現場指揮權限劃分,建立、規范現場指揮權交接方式和程序。加大現場統籌和管控力度,完善現場區域劃分、應急通行、搶險救援、信息發布、后勤保障等各類機制。
3、加強應急聯動與協作機制建設。
進一步強化市應急辦、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與國家有關部門,駐京部隊、武警,周邊省區市,中央在京企業等重點單位的信息溝通與應急協作,逐步建立聯絡會商等工作制度,強化聯合監測預警、信息溝通、技術支持和應急資源共享,形成多層次的應急聯動體系。
4、加強軍地協同應急機制建設。
加快推進本市應急指揮機制與部隊指揮機制的有效銜接。以軍民融合式發展戰略思想為指導,加強駐京部隊和本市民兵、預備役部隊的非戰爭軍事行動能力建設,整合利用軍地資源,構建市、區縣兩級聯合應急指揮協調機制,編實建強應急隊伍,完善應急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會商、信息共享、聯訓聯演等工作制度,形成軍地一體、協調聯動、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應對體系。
5、加強應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機制建設。
加強公路、鐵路、民航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強化應急車道建設和管理,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情況下的區域臨時限行機制,縮短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的時間。健全城市交通大范圍嚴重擁堵緩解與應急機制。加強重要公路交通樞紐監控、道路清障及修復能力建設。整合社會運輸力量,強化交通運輸應急保障。依法建立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補償機制和綠色通道制度。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和作用,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
6、加強空中救援機制和能力建設。
加強警務飛行隊伍和航空消防站建設。建立設施完善的直升機起降場地,在全市范圍內設置科學合理的應急起降點。有序開展直升機梯次性裝備建設,根據需要增加大中型機型,改善直升機的機載裝備。建立空中救援啟動、協調、調用機制,擴大應對突發事件的范圍,拓展使用功能,提高綜合使用效率和能力。積極利用軍隊和民航空中運輸資源,建立節約、高效的空中運輸保障機制,完善調用、補償等各項制度。
7、加強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機制建設。
完善應急新聞宣傳管理相關規定,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加強新聞發言人培訓,提升應急宣傳能力。拓寬與媒體、公眾等對象的溝通渠道,加強網絡監控與管理,及時、準確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把握輿論主動權,保障公眾知情權,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建立應急善后保障體系,提升恢復重建能力。
1、加強恢復重建機制建設。
健全救災應急體制,完善突發事件救助應急協調指揮機制。建立突發事件損失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損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制定安置、救助、補償、撫恤、保險等工作程序,建立政府采購應急相關產品制度。完善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機制,重點加強水、電、氣、熱、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線工程的快速恢復能力建設。健全社會恢復重建機制,提高保障民眾基本生產生活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能力。
2、健全調查評估機制。
規范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調查評估的組織及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調查評估指標體系,逐步建立突發事件應對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全市應急能力評估工作機制,健全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考核流程和標準。推進專家參與的重大突發事件第三方調查評估機制建設。
3、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引入社會組織和個人力量,提倡社會互助,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救助體系。構建全市統一的社會救助平臺,提高統籌協調社會救助力量和物資的能力。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擴大恢復重建資金來源,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法律援助機制。健全心理干預專家隊伍和社會公眾心理監測、引導與危機干預機制,加強危機心理干預工作。
(五)完善基層應急體系,提升基層應急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設立或確定街道(鄉鎮)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明確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抓好社區(村)等基層組織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推進各類單位建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責任制,開展基層應急示范點評比活動。街道(鄉鎮)要完善24小時值守應急制度,社區(村)和有關單位要設立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每個社區(村)至少配備1名持有4至5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災害信息員,全市建成7000人的災害信息員隊伍。
2、加強基層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
強化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范應急操作程序,實現應急預案全面覆蓋。加強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長效機制。結合實際,組織市民定期開展參與度高、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全市中小學校每年定期舉辦地震、火災等應急疏散演練。
3、建立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各街道(鄉鎮)要整合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公益性崗位人員、志愿者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綜合性基層應急隊伍,督促本區域內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建立應急志愿者隊伍,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結合、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每個區縣力爭建立1至2支紅十字應急輔助隊伍。
4、建立基層應急指揮技術體系。
進一步完善各區縣應急指揮平臺功能,依托電子政務網絡,將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視頻會議、軟件應用等系統延伸到街道(鄉鎮),實現區縣與街道(鄉鎮)應急技術系統的互聯互通。結合基層應急工作需要,推廣實用性強的設備設施,逐步形成市、區縣、街道(鄉鎮)3級應急指揮技術體系。
5、加強基層單位應急能力建設。
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設施和避難場所建設,提高基層單位自身防災救災能力。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平安社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實現創建1000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的目標。建設一批防震減災示范學校、社區、鄉村、企業。進一步增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健全應急宣教培訓體系,提升社會參與能力。
1、健全應急宣教體系。
普及應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完善面向社區和公眾的應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眾避險逃生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對全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的規范化建設和統一管理。依托市屬媒體,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移動電視、城市電視等媒體手段,開展公共安全與應急知識科普宣教等工作。拓展應急宣教手段,推動公共安全與應急知識宣傳片、公益廣告、互動軟件、文藝作品的創作和制播。提升北京應急網站管理與創新水平。繼續推動將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落實教材和師資,在大中小學開設相關課程。對在京外籍人員開展多語種的公共安全知識宣傳與服務。
2、健全應急培訓體系。
整合現有教育和培訓資源,加大應急管理系統化、專業化培訓力度,構建規范的應急管理培訓體系。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在京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各種公共安全教育基地,針對不同人群,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應急知識培訓。依托市紅十字會應急救護培訓體系,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應急救護培訓,全面提高重點行業、重點部門工作人員避險逃生與應急救護的意識和技能。依托高等院校及相關單位,強化本市應急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師資儲備庫,為應急管理培訓提供師資保障。組織編寫適應不同層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崗位工作要求的應急管理培訓教材,開發案例教學、突發事件現場教學、學術論壇等多種形式的系列課程,繼續開發防災減災系列科普讀物、音像制品等宣教材料。積極推進業務培訓、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等應急管理領域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提高對外交流合作的廣度和深度。
3、健全社會動員機制。
充分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會動員體制機制,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應急動員格局。加快推進本市應急管理機制與國防動員機制的有效銜接,建立健全平戰結合、優勢互補、協調聯動、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增強應對多種安全威脅的整體合力。
4、健全應急志愿者隊伍。
根據《北京市志愿者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托本市志愿者工作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構建以青年志愿者為基礎、專業志愿者為骨干、各種志愿者廣泛參與的應急志愿者隊伍,實現常住人口每100人中注冊應急志愿者達到2名。招募、動員、組織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應急知識宣教普及、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突發事件輔助救援等工作。積極支持社會組織建立應急志愿者隊伍。研究制訂應急志愿服務法規政策和應急志愿者隊伍管理辦法,加強統籌管理,開發應急志愿服務項目,健全應急志愿服務表彰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