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擴大監測覆蓋面,增加監測點密度,改進監測技術和手段,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關鍵基礎設施的監測和保護。
1、監測系統。加大地震監測臺點密度,繼續推進地質活動斷層調查,開展中心城市群生命線工程抗震能力調查與評估;健全山洪地質災害群防體系,在地質災害頻發易發區建立專業監測網絡;加密農村、山洪易發區、沿江沿湖地域、高速公路、鐵路、高鐵、機場、港口等氣象監測站點;加強水文監測預報,提高裝備自動化水平,新建一批水文、水土保持監測站;加強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污染源特征污染物、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大氣環境風險源集中區域等方面的監測,建立大氣環境監測預警網絡;加強森林火災防護能力建設,完善林區現有聯網氣象站,適當新增森林火險監測站和森林火險因子采集站;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建立礦山開采和采空區、尾礦庫、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生產和儲運、裝卸等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建立確保電網、電力設備可靠運行的監測系統;繼續推進鄉鎮衛生院、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直報系統建設,建立完善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動植物疫情、植物病蟲害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推進全省基礎地理空間信息庫建設與應用,為突發事件監測提供空間基礎信息;加強人口密集場所、群體性事件和金融風險等社會安全事件信息監測報告系統建設;推動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監測系統建設。
2、預警系統。依托應急平臺體系,整合各領域預測預警信息,建設全省突發事件綜合預警系統;重點建設農村氣象災害、公路交通氣象災害、山洪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綜合預警系統;礦山開采、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突發環境事件等重特大事故災難預警系統;傳染病、中毒、核與輻射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系統;市場價格異常波動、能源安全、糧食安全、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等社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完善湘江流域枯水期飲用水源安全聯動機制,實現全省80%集中供水的取水口及其保護區域水質安全監測預警;建立健全預警信息快速發布機制,綜合運用廣播、電視、網絡、警報器、手機短信、樓宇視頻等手段,提高公眾預警信息接收能力;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預警系統。
3、關鍵基礎設施監測監控。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風險分析、脆弱性評估、分級管理,實施保護措施并開展效果評價;省級戰略物資儲備庫、重點水利水電工程、重大油氣儲運設施、重要水上航道、主要港口、鐵路客運專線和繁忙干線、城市軌道交通、超高壓輸變電工程、大型橋梁、重要通信樞紐、支付清算系統等關鍵基礎設施的運營與維護單位,要建立完善監測監控系統。
重點建設項目: 6、省突發事件監測系統工程建設。建設氣象、地震、水文、林業、農業、環境、電力、網絡與信息安全等信息監測與報告系統。 7、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依托應急平臺體系和氣象部門的預警、預報信息發布系統,建設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綜合預警信息發布平臺。 8、省110、122、119“三臺合一”接報警本地網建設。以各級公安指揮中心為依托,加強公安110、122、119“三臺合一”接報警本地網建設,實現公安、武警、交警、消防、聯動單位等相關部門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
(五)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在現有專業信息與指揮系統基礎上,建設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應急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提高信息綜合研判、指揮調度、輔助決策和總結評估等能力,形成完整、統一、高效的應急平臺體系。
1、政府應急平臺。利用現有電子政務系統資源,省、市(州)建設設施完備的應急指揮場所和基礎支撐系統,縣(市、區)建設適用的應急平臺,有效整合公安、民政、衛生、安監、國土、交通、水利、農業、林業、人防、地震、氣象、通信和省軍區等專業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功能,實現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之間互聯互通,充分滿足監測預警、值守應急、信息發布、指揮協調、綜合研判、視頻會商、宣教培訓、事后評估等基本功能;積極推進城市應急聯動系統建設,按照“信息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理”原則,逐步整合公安、醫療急救、市政搶險等應急接警服務平臺。
2、專業應急平臺。重點建設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充分利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生產應急信息資源,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立健全公共衛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突發環境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道路運輸保障、道路交通管理等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完善信訪、物價、能源、糧食等業務信息系統的應急處置功能;加快建設銀行、保險、證券等重要金融業務系統及數據庫的容災備份系統;完善人防系統的防災功能,建設省平戰結合人防工程;加強省政府及重點城市反恐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加強省武警部隊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建設省級核事故應急指揮系統;建設水上應急搜救指揮系統;建立全省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國道、主要省道監控網絡,完善公路通暢信息快速發布系統。
重點建設項目: 9、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政府應急平臺建設。利用政府電子政務網絡,建設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政府應急平臺,配置移動指揮系統,形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統一高效、互為支撐的應急平臺體系。 10、省專業應急平臺建設。統一規劃和標準,利用政府電子政務網絡,建設完善省經信委、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國土資源廳、住建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衛生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旅游局、國防科工局、安監局、煤監局、人防辦、監獄管理局、公安消防總隊、武警總隊、交警總隊、勞教(戒毒管理)局、氣象局、地震局、通信管理局、郵政管理局、口岸辦、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等省有關部門(單位)的專業應急指揮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