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建設任務
按照應急管理主要內容,結合我省實際,“十二五”期間全省應急管理重點圍繞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監測預警、信息與指揮、應急隊伍、應急物資、應急通信、緊急運輸、培訓演練、科技支撐、恢復重建等十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1.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加強市、縣兩級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各級各類專項應急指揮部及其常設機構建設,明確工作職責和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標準,強化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2011年底,完成所有縣市區政府和基層各部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任務,縣市區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基層各部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工作人員或明確責任人員,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以及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和明確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和責任人員。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本級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并將其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予以充分保障。
2.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以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和各級各類預案之間的銜接為重點,強化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全面開展預案體系建設。各市州及縣市區完成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所有街道社區、鄉鎮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完成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全面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同時,結合近年來國際國內和我省突發事件中出現的新類型和應急救援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制定和修訂涉及煤、電、油、氣、運及防核輻射等方面的應急預案,推動全省應急預案體系不斷完善。
堅持把應急演練作為強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增強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實戰能力的重要措施,不斷加強演練基礎設施建設,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公共事件,組織開展實戰性強、群眾廣泛參與的綜合性應急演練。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年至少要開展1次演習演練活動,確保各類應急預案的科學性、規范性。
3.進一步構建公共安全社會網絡體系。
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2012年底,省、市、縣三級都要完成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的普查工作,建立數據庫,明確責任單位,實行動態管理,整改率要達到30—50%。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法制建設,積極探索建立保險、社會投資等參與支持應急體系建設的機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基層政權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愿者群體和廣大群眾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綜合應急體系。
(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1.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系統。
——開展城市斷層探測和震害預測工作,建成地震基礎信息數據庫。建設地震監測固定臺點信息采集、數據信息預處理分發、震情分析預報和震情預警信息接收系統,實現監測數據信息快速匯集處理與分發共享,實現震情的快速處理、判定和發布。建設以蘭州市為中心的城市群地震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力爭對6級以上、特別是7級以上強地震,實現有一定減災實效的短期臨時性預報,建立實用化的地震預測預警系統。
——借助“甘肅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系統工程”建設成果,加強氣象多災種監測預警與聯防工程建設,努力建立多災種綜合、多部門聯動、多環節應對及處置一體化的氣象監測、多災種早期預報預警系統。加強農村氣象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觀測,建設農村氣象災害防御系統;加強農業氣象預報預測服務,建成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系統;加強城市氣象災害綜合監測,建成城市氣象監測預報預測服務系統;在河東各大流域及其自然災害多發區開展區域綜合監測,建成各類自然災害區域綜合監測預報預測服務系統;在河西走廊沙塵暴多發地帶和地處沙漠邊緣的沙塵暴重點監測區的9個監測區各設立1個固定監測站。同時,充分利用現有氣象臺站與裝備,采用先進探測技術、現代空間遙感技術、數值預報技術等,建成能及時向各級政府、公眾提供服務的沙塵暴監測預警綜合系統。開展祁連山人工增雨(雪)系統建設和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區人工影響天氣工程建設,有效減少氣象災害損失。開展氣候變化應對系統工程建設,提高氣候變化預測和影響評估分析技術水平,為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科技支撐。
——建成全省旱情、水情數據庫;完成179條中小河流和65條重點山洪溝道治理任務,實施71個縣市區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非工程措施項目,建立和完善全省山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以中東部地區為重點,建成一批具有重大影響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103座重點中小型水庫防汛通信系統,為14個市州配備必要的應急通信設備;設置全省29座大中型水庫、10條主要河流的重點河段、14個市州政府所在城市洪水風險圖標志;建設全省旱情和53座中小型水庫水雨情測報監測系統及33座中小型水庫下游預警系統;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抗旱預案,同時完成22個大型灌區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完成5個重點防洪城市、15座大中型水庫防洪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立應急調度機制,在各縣市區建成較為完善的抗旱服務網絡。
——進一步加強市州及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監測能力建設,健全市、縣、鄉、村四級群測群防體系,形成覆蓋全省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繼續加強和完善重點地區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災害專項監測,建立地質災害區域性監測網絡。建立完善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數據庫,通過實時監測和宏觀巡查,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在蘭州、隴南、天水、甘南、臨夏、定西、慶陽、平涼、白銀等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建設地質災害預警示范區和專業監測點;在各市州及縣市區建設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平臺,初步建成覆蓋全省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
——加強對重點林區火災監測能力建設,適當新增森林火險監測站和森林火險因子采集站,實現林火瞭望覆蓋率達到70%以上,并將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1‰以內。新建草原防火監測站1個、中繼站1個、瞭望臺監測點10個,初步建成覆蓋全省的草原防火預警網絡體系。
——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動物防疫機構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直報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縣級以上動物疫情網絡化傳輸系統建設,完成鄉鎮獸醫站動物疫情網絡化傳輸系統建設。健全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中毒、植物疫情、植物病蟲害和意外輻射等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逐步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定期發布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全省環境保護重點城市主要飲用水源地實現水質安全預警監測。建立全省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力爭食品安全信息監測覆蓋面達到90%,應急網絡覆蓋面達到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率達到100%。全面提高市、縣、鄉三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能力,力爭藥品不良反應年報告率低于200份/百萬人口。
2.加強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系統建設。
依托全省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絡,整合各部門預測預警信息,逐步健全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綜合預警系統,實現多災種、跨領域的預警信息匯總、分析和研判。建立自然災害預測預警綜合系統,實現對暴雨、洪澇、干旱、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沙塵暴等災害的綜合預警。在硬件和軟件方面著力提高災害威脅區群眾預警信息接收能力。建立各類社會安全事件情報信息匯總、研判機制,實現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預警信息共享。拓展生活必需品價格異常波動、能源安全和糧食安全等預警系統功能,提高預警能力。加強人防警報報知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其快捷、高效的功能優勢,確保各類應急預警信息及時發布。加強偏遠風險地區廣播、電視、警報器、宣傳車、手機短信等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加強城市廣場、車站、體育場館和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預警信息發布設施建設;完善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大眾媒體的信息發布體系,建立應急預警信息快速發布機制。建立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營機構和上市公司突發風險的預警系統。
3.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監測監控。
建立完善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監測監控和保護。負責重點水利水電工程、重大油氣輸送工程、重大油氣儲運設施、超高壓輸變電工程、鐵路干線、高速公路、重點橋梁、重要通信樞紐、支付清算系統等關鍵基礎設施運營與維護的單位,建立完善的監測監控系統,加強安全管理、運行維護和信息報告,提高設施抗風險能力。
各縣市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要求,建立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長效機制,對關鍵基礎設施進行風險分析、脆弱性評估、分級管理,實施保護措施并開展效果評價。
(三)應急響應與指揮平臺體系建設。
1.推進各級政府綜合應急平臺建設。
按照“統一規劃,整合資源”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和專業系統資源,加快市、縣兩級政府應急平臺建設,基本建成以省政府應急平臺為中心,上下貫通、左右銜接、各有側重、互為支撐的全省綜合應急平臺體系。
2.完善專業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
——依托省直各部門現有專業信息與指揮系統,定期進行聯調聯試,并與省政府應急平臺進行互聯互通,逐步實現應急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應急指揮決策支持、指揮指令的同步上傳與下達。
——依托民政、氣象、國土資源、水利、環保和地震等部門信息系統,根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的需要,分級、分行業建設集成災情信息管理、救助決策支持、救助指揮調度等功能的災害應急救助信息與指揮系統,形成完整的省、市、縣三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體系。
——整合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及煤礦瓦斯監控、消防、鐵路、民航、水上搜救、建設、電力、旅游、特種設備等專業信息系統和通信基礎設施等資源,建設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
——加強各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實現對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協調和指揮功能。
——加強省、市、縣三級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實現對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藥品安全和動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應急協調指揮,完善應急決策指揮體系。
——進一步完善全省公安、信訪、物價、糧食、能源等業務信息系統的應急處置功能。加強省直部門、重點市州和縣市區及旅游景區的反恐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加快人民銀行及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重要金融業務系統及數據庫的容災備份系統建設。
——進一步推動全省地質災害應急系統建設,不斷提高市州及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實現地質災害分級處置。
3.探索建立城市應急聯動機制。
以提高城市公共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效率為導向,廣泛借鑒國內外城市應急管理的成功模式,整合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探索建立由各地政府主導的,具有統一指揮協調功能的城市應急聯動機制,逐步實現應急管理由被動應急向主動應急的全面轉變。
(四)救援力量體系建設。
1.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重點加強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隊伍為依托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遠程機動能力,滿足同時開展多點和跨區域實施救援任務的需求。加快省應急救援總隊的裝備保障和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大型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全面提高其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保障、屬地管理”原則盡快成立應急救援支隊或大隊,并將經費納入同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基層警務、醫務、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安保、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等,建立基層綜合性應急隊伍,配備必要裝備,開展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演習演練,強化協調聯動。
2.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進一步加強防汛抗旱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防汛抗旱應急隊伍,補充完善所需裝備,提高對洪澇、干旱等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
——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在已建立的甘肅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基礎上,建立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應急隊伍,補充完善防災裝備,提高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
——進一步加強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補充完善省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裝備,不斷提升其緊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市州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伍,依托武警、消防等現有力量,按照2小時內救援隊伍趕赴災區的要求,在河西、隴東地區各建設一支區域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配備專業裝備,加強專業訓練,滿足及時開展本地和跨區域緊急救援的需要。
——加強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備撲火裝備和運載車輛,提高專業撲火裝備水平和快速機動能力。
——依托大型國有企業專業應急隊伍,通過增配大型、特種救援救生裝備,建立安全生產區域性專業救援隊伍;組建區域礦山排水搶險隊伍;增強電力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和完善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
——加強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和重要水上景區救援隊伍建設,配備專業救助裝備、救援車輛和船舶,強化協同應對運行機制。
省級專業應急隊伍主要由公安消防、抗旱防汛、森林防火、地質災害防治、道路搶險、醫療衛生等機構專業人員構成,每支隊伍人員應不少于50人。各市州可根據本地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建設。
——加強省、市兩級環境應急、環境監測機動隊伍建設,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環境應急監測、評估和處置能力。
——分級分類組建和完善各類衛生應急專業隊伍,配備標準的基本裝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及時率達到100%,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及時率達到100%。加強重大以上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重點提高對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能力。
3.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
依托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加快推進應急專家隊伍建設。開展專家信息收集、分類、建檔工作,建立相應數據庫,逐步完善專家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分級分類、覆蓋全面的應急專家資源信息網絡;建立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機制,開展專家會商、研判、培訓和演練等活動;充分發揮專家的咨詢與輔助決策作用,提高科學處置水平。
省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主要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和綜合管理等5大類專家組成。各市州應在2012年底前成立應急管理專家組。
4.推進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
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高風險油氣田勘探與開采、民航、鐵路、電力和電信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建設,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配備應急技術裝備,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推進企事業單位應急互助機制建設,發揮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在區域聯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5.大力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
制定鼓勵政策,構筑全社會參與平臺,重點加強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和基層社區的青年志愿者隊伍建設,逐步建立政府倡導、項目化管理、社會化運作和全民參與的應急志愿者隊伍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