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薄弱環節。
“十一五”期間,全省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取得了很大進步,但仍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應急管理體制尚不完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職能設置差別較大,專職工作人員較少,兼職、代崗現象普遍;工作經費普遍不足,嚴重影響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機制不健全、運轉不暢、職責不明,在政府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的綜合協調、運轉樞紐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政府應急管理機構與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關系尚待進一步理順,職能劃分有待進一步明確。
2.應急運行機制不健全。部門之間、市縣之間以及條塊之間、預防與處置之間銜接不夠緊密,多方協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時,人員、信息、資源等難以快速集成;許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與日常應急管理存在脫節現象,應急管理能力、經驗難以持續和繼承,亟待建立規范、協調、有序的長效機制。
3.應急預防預警和信息指揮系統建設滯后。一些行業、領域監測設備和手段較為落后,綜合預警能力亟待加強。各有關部門應急信息指揮系統自成體系,資源、信息分散,難以實現資源、信息共享。
4.技術支撐體系仍顯薄弱。基礎信息平臺建設滯后,信息標準不統一,缺乏統一的城市基礎信息數據庫;生產安全、生命線工程、公共衛生、動物疫病等領域信息化程度較低;專業部門的數字化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加強,預測預警能力薄弱;無線通信網絡覆蓋不足;全省應急移動指揮和通信保障能力亟待加強;救災直升機、大型云梯以及核生物、化學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檢驗等特種高端技術裝備不足。
5.應急隊伍建設亟待整合。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和裝備數量不足,布局不盡合理,大型和特種裝備缺乏。定期應急演練尚未形成制度,與實戰需要存在較大差距;應急管理專業人才缺乏,志愿者隊伍建設滯后;遠程快速拉動和協同能力較差,現場處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時間的生命搜救能力亟待增強。
6.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大部分市州及縣市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工作基本條件簡陋,缺乏基本的辦公設施。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急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嚴重不足,市州及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平臺尚未建成,統一指揮協調存在困難;應急管理專業培訓和應急演練設施建設緩慢。
7.宣教動員工作有待加強。對公眾公共安全知識、防災減災和自救互救知識宣傳普及不夠;應急知識教育尚未全部納入中小學和高校的教學體系;公眾的安全意識、危機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明顯不足,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社會動員機制有待完善,整合利用社會資源的力度不夠。
(三)面臨的挑戰。
“十二五”時期是我省立足新起點實現新跨越的關鍵時期,各種傳統的和非傳統的、自然的和社會的安全風險將交織并存,公共安全面臨著嚴峻的形勢與挑戰。
1.自然災害方面。
我省地形地貌多樣、地質構造復雜,氣候干旱少雨、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種類多,災害的區域性、季節性強。大范圍干旱、暴洪、沙塵暴等災害仍然嚴重影響著我省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同時,受氣候異常、生態環境變化和人為活動影響,森林草原火災、草原蟲災、農作物病蟲害、低溫凍害、沙塵暴、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有害生物對局部地區農牧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有加重的趨勢。
2.事故災難方面。
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形勢依然嚴峻。各類生產活動以及生態環境破壞,水質、土壤污染等仍然存在很多隱患,特別是重大工程、城市生命線工程、易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隱患較多、危險系數增大,事故預防與處置難度加大。交通運輸業迅猛發展,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居高不下。放射源丟失現象時有發生。
3.公共衛生事件方面。
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增大。鼠疫、霍亂等傳染病暴發流行風險增加,新發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不時出現,傳染病傳入機率增大。突發動物疫情在未來一段時間仍存在復發、多發的可能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和其他中毒事件成因復雜,增長迅速。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4.社會安全事件方面。
刑事案件總量高位徘徊,嚴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時有發生。群體性事件數量上升,對抗性舉動有增長的趨勢,群體上訪、重復上訪、越級上訪增多的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能源和糧食安全面臨新的挑戰。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和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國際恐怖勢力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危害民族地區的安定團結,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據不完全統計,“十一五”期間,全省共發生Ⅲ級以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1934起,其中:自然災害638起;事故災難462起;公共衛生事件127起;社會安全事件707起。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應急設施建設、增強保障能力和實現信息、組織、資源的有機整合為重點,以完善體制機制、打破條塊分割為突破口,依靠科學技術,加強宣傳教育,以信息化帶動應急體系建設,著力構筑以預防為主,預防、處置、救援、善后等環節相銜接的高效、務實的應急管理體系,全面提升全省公共安全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整合資源,突出重點。充分利用存量資源,挖掘潛力,提高效率,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各地、各行業的信息、隊伍、裝備、物資等資源有機整合,提高綜合應急能力,避免重復建設。重點加強應急體系薄弱環節建設,在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測預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做好應急準備的基礎上,優先解決提高應急響應時效等突出問題,增強第一時間快速響應的能力。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恢復重建等各個環節的能力建設,強化應急響應系統功能,提高快速應急響應能力,實現從注重事件處置向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全過程管理的轉變。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政府的政策導向作用,強化政府職責與社會資源的銜接整合,充分發揮駐地軍隊、武警的骨干作用和公共事業單位的專業作用,廣泛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政企結合、軍地配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體制,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社會化程度。
——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明確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任務,形成統一指揮、上下聯動、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照事權合理劃分各地、各相關部門建設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分級、分步、分類組織實施應急管理重點工程建設。
(三)建設目標。
到2015年,進一步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系;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統一指揮、結構合理、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法規,構建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系統;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全省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及應急保障等能力明顯增強,應急管理綜合能力顯著提高,有效減少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
1.自然災害類。
災害應急救助能力顯著提高,災民24小時內得到基本救助;重點河流和重點河段防洪工程堤防達標率達到48%;突發氣象災害預警時效提高到30分鐘以上;蘭州及部分中等城市可基本抗御6級地震;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準確率提高到60%以上;突發性地質災害實現24小時、1小時分段預警;重大病蟲害對農作物的危害損失率一般年份控制在5%以內,重大流行年份控制在8%以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成災率控制在6‰以內,監測率提高到90%以上;森林火災受害率低于1‰,草原火災受害率低于0.3‰;重大沙塵暴監測覆蓋率達到80%以上,沙塵暴預警信息提前12小時發布。
2.事故災難事件類。
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7%,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起數不突破60起;城市供水、供氣、集中供熱故障處理及時率達到100%,杜絕大面積非正常停水、停氣、停熱、停電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下降10%以上;企業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環境事件降低20%。
3.公共衛生事件類。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100%,及時率和準確率達到100%,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對突發公共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80%以上;鄉級以上動物疫情報告網絡覆蓋率達到100%,行政村動物疫情觀察員覆蓋率達到100%,應急預備隊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24小時內到位率達到95%以上;重大野生動物疫源監測覆蓋率達到85%。
4.社會安全事件類。
信息預警和處置能力明顯增強,社會安全事件綜合防控能力進一步提高。突發群體性事件、社會治安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危害國家安全事件防控體系進一步健全。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和保險業突發事件平穩下降,重要金融業務系統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應對糧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能力顯著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