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裝備維護保養的現狀
1、消防裝備種類多,購買配件困難
僅石嘴山支隊,各類消防車輛不足40輛,供應商達11家,各類器材供應商更是多達20多家。目前消防裝備維修配件市場混亂,配件外觀相差無幾的產品,價格卻有不小的差距,質量更是參次不齊。消防裝備在損壞后,沒有專業維修站。例:對消防車輛的維修,依然采取部隊自修和廠家維保相結合的模式。在車輛送外修理時,時常會碰到汽車配件市場價格隨地域變化相差巨大,存在“以次充好”的現象。此外,消防裝備損壞后要與千里之外的廠家聯系,需要漫長時間等待才有可能得到解決,從而影響了執勤戰備。2012年,某中隊1輛舉高噴射消防車出現了故障,寧夏境內無法解決,返廠半年以后才重新服役。更加糟糕的是有的生產廠家倒閉,部隊購買的消防裝備在損壞后就無法找到維修配件來源,只能將消防裝備報廢。
2、部分供應商售后不倒位,存在推諉扯皮
經銷商與生產商大多不是同一企業,給基層部隊維保工作帶來了不少難題。單就消防車而言,大多的供應商均采用“地盤和上裝部分”分開生產安裝的模式,售后服務就由1家衍生成多家。在消防車輛出現故障后,使用單位聯系經銷商,容易發生分歧,將問題故障的出現原因歸結給對方,減少各自的責任,以增加(減少)經費,更有甚者供貨商直接將電話告知使用單位,要求由使用單位自行聯系維保。消防部隊在采購該產品時,簽訂合同經銷商是唯一的,如果售后服務商改變,就嚴重影響了部隊執勤備戰的水平。
3、消防裝備配件價格昂貴,維修周期長
只要貼上“消防”標簽,加之進口裝備來源單一,其身價就翻倍,這幾乎是消防從業者普遍的共識。近些年在市場競爭下,雖然消防裝備的售價有所下降,但對于寧夏這樣的西部欠發達地區,仍然是大多基層單位無法承受的天價,可以說配件價格就是供貨商單方面報價,沒有公開配件價格,更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例:個別中隊手持式鋼筋速斷器電池損壞后,廠家報價僅電池單價達3500元,據了解,整套價格也僅為5000元左右。該產品屬進口商品,在國內有專門經銷商,無法在市場上購買到。某中隊雷達生命探測儀充電器損壞,無法購買到配件,長期得不到解決。這些“洋貨”,維修起來成本極高,不維修又造成浪費,一線官兵反響強烈。少數裝備需要返廠維保的,時間周期就長,基層官兵將產品郵寄到廠家后,就剩下漫長的等待。某單位2010年配備充氣充填泵1臺,自配發之日起就無法使用,先后返廠3次,耗時近2年多,問題仍然沒有解決。直至2013年底,總隊裝備服務小分隊下基層服務,才幫助解決,投入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