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著力構建應急平臺體系。
1.建設框架
(1)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平臺。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平臺實現與國務院應急平臺、市縣人民政府應急平臺以及部門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重點實現監測監控、信息報告、調度指揮、異地會商、輔助決策、現場圖像采集等主要功能。既滿足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常值守應急工作需要,又可實時接報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信息和現場圖像,以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同志可以在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中心或移動應急平臺召開會議,了解事發現場情況,進行異地會商,調用市、縣級和部門應急平臺的數據和相關資料,對事態發展進行仿真模擬和綜合研判,實施指揮調度。按照國務院應急平臺要求完成有關任務,提供所需的相關數據、圖像和資料等。
(2)部門應急平臺。根據突發事件信息預測預警、接報處理、跟蹤反饋、應急處置、分析評估等工作需要,建設完善部門應急平臺,重點實現預測預警、信息報告、綜合研判、指揮調度、異地會商等功能,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平臺提供所需的專業數據和實時圖像信息,并與相關應急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3)市、縣級人民政府應急平臺。滿足本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的基礎上,實現與上級人民政府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重點實現監測監控、信息報告、綜合研判、調度指揮、異地會商和現場圖像采集等主要功能。逐步探索應急平臺向企業、鄉鎮街道、城市社區、學校和重點部位等基層應急管理單位延伸。
2.建設內容
(1)基礎支撐系統。由應急指揮場所、通信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視頻會議系統、數據交換與共享系統、安全支撐系統和存儲備份系統構成。
(2)綜合應用系統。包括綜合業務管理、風險隱患預測防控、預測預警、智能輔助方案、指揮調度、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等應用系統。
(3)數據庫系統。包括基礎信息、基礎地理信息、事件信息、模型、預案、知識、案例和文檔等數據。
(4)移動應急平臺。整合現有移動應急資源,按照有關技術要求和標準,根據應急指揮決策需要,建設自治區、市、縣移動應急平臺和移動信息平臺,逐步探索向鄉鎮街道和基層單位延伸,實現與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平臺和其他相關應急平臺的連接,供現場應急指揮和處置決策時使用。
(5)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有效利用測繪等部門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設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為各級各類應急平臺提供空間基礎數據支撐。
(五)進一步完善科普宣教體系。
1.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教育體系
在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舉辦的領導干部、管理干部培訓班開設應急管理教育課程,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推動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大中小學開設相關課程。
2.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培訓體系
制定自治區、市、縣應急管理培訓規劃,以各級行政學院及相關專業機構成立的應急管理培訓基地為依托,建立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隊伍負責人培訓、輪訓機制,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應急專業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2015年前完成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領導干部輪訓。抓好應急隊伍和各類志愿者隊伍應急救援技能培訓。加強學校師生、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自救互救能力培訓。開展公眾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城鄉社區公眾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普及應急基礎知識
采取群眾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簡明扼要,多題材、多角度、有針對性地普及應急基礎知識。深入開展“公共安全宣傳周”、“全國安全生產月”、“國際減災日”、“全國消防日”、“防災減災日”、“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和“全國藥品安全用藥月”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應急管理宣傳片、公益廣告、動漫軟件、文藝作品等多種媒介,推動應急管理基礎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街道、進鄉村,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防災減災的文化氛圍。
4.加強應急管理合作交流
建立應急管理人員國內外交流機制,組織開展國內外應急管理培訓,學習借鑒國外應急管理、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成功經驗。探索中國—東盟應急管理交流合作,鞏固發展泛珠三角區域內地九省(區)應急管理區域合作成果,加強泛珠三角區域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多邊、雙邊應急管理合作,尤其是應急管理信息、科技、培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高廣西應急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六)完善提高應急保障體系。
1.完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
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布局合理、集約高效的原則,完善自治區、市、縣和基層單位應急物資分級儲備制度,加快推進區域性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和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鼓勵企業、社會組織進行必要的應急物資儲備。實行實物儲備、市場儲備、生產和技術能力儲備等的有機結合,建立健全物資儲備目錄和標準。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用補償、余缺調劑和高效調運機制,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應急物資協同保障、監測預警和信息共享能力。加強防汛抗旱、生產安全、環境保護、森林防火、反恐處突、重大動物疫病防治、重大農業生物災害防治等物資儲備和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完善重要物資政府監管、緊急生產、租用征用、調撥配送體系,抓好糧油、成品油、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已掛牌組建的自治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隊伍的裝備儲備、培訓、演練經費投入。
2.加強交通運輸和通信保障建設
加強公路、水運、鐵路、民航等部門的聯動機制。依托有關部門、單位,合理配備交通搶險應急保障裝備,提高公路、航道、鐵路搶險應急保通能力。建立健全應急運輸動員、運力調用和緊急情況下社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以及應急指揮、應急隊伍、應急救援、物資運輸車輛緊急通行運行機制。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應急通道制度和運輸工作,與交通戰備動員機制相銜接。依托公眾通信網絡和公用通信系統,建立完善應急管理指揮通信網絡,充分利用有線、無線和衛星、短波、集群通信技術,提升移動通信車等保障設備設施功能,保障突發事件現場與各級指揮機構之間通信暢通。
3.提高緊急醫學救援保障能力
探索建立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儲備金制度和重大藥品不良事件公共賠償基金制度。逐步建立綜合與專項醫學救援兼顧,陸地、海(水)上與空中醫療救援相結合的全區緊急醫學救援網絡。積極推進院前急救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反應快捷、指揮統一、處置高效”的院前急救體系。研究制定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的準入標準和評審程序、基地工作規范和管理辦法。著力打造2小時緊急醫學救援圈,依托市級醫療機構,建設區域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實現重大突發事件有效醫療救援力量2小時全覆蓋。加快建設自治區應急救援臨床醫療、燒傷救治、化學中毒救治、核輻射醫學救治等4個基地。加強高速公路沿線各出口醫療機構醫療救援能力建設,配備相應的救援設備,逐步開展醫務人員院前急救培訓,提高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醫療救援能力。
4.提高突發事件保險保障能力
發揮保險公司自身優勢,督促引導投保單位和個人做好重大災害事故防災防損工作。在出現緊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災害時,相關承保公司啟動應急理賠機制,提高理賠速度。
5.健全社會動員機制
充分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會動員體制機制,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應急格局。加快推進應急管理與國防動員機制的有效銜接,建立健全平戰結合、優勢互補、協調聯動、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應對體系。
6.推進應急基礎設施建設
提高城鄉建筑特別是學校、醫院、體育場等公共設施的防災減災能力;提高農村民居抗災能力;加強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橋梁隧道、生命線工程和重大工業設施等重要基礎設施和保護目標的脆弱性評估、隱患排查治理及分級分類管理,制定并實施保護計劃;根據區域災害風險特點,利用公園、學校、人防工程、體育場館、廣場、綠地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避難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并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2012年前完成自治區、市、縣三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重要城市按照標準建成能夠承載1/3以上常住人口的避難場所;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實施山洪地質災害高風險區防災避險和重點治理工程。加強城市防洪排澇工程建設,增加城市雨洪蓄泄空間。
(七)大力推進基層應急體系。
1.建立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縣級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明確領導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人,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基層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是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在屬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2.完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
進一步擴大應急預案覆蓋面,所有街道、鄉鎮、社區、村莊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基層應急預案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明扼要,可操作性強,并根據需要不斷修訂完善。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基層應急預案編制、銜接、備案、修訂等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基層組織和單位要針對本區域、本單位常發突發事件,組織開展群眾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預案演練。
3.加強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層應急隊伍;居(村)委會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可根據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做好應急隊伍組建工作。要充分發揮衛生、住建、國土、農業、林業、海事、漁業等基層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有相關救援經驗人員的作用。
4.加快基層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搞好村鎮規劃,合理避讓隱患區域;加強抗御本地區常發突發事件的基礎設備、設施及避難場所建設,提高鄉村自身防災抗災能力;加強公用衛生設備設施建設,防止農村疫病的發生和傳播。加強城市社區的消防、避難場所、醫療衛生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要求配備應急器材。做好學校教室、宿舍、集體活動場所等建筑、設施的安全加固工作,加強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衛生設備設施和校內交通安全標志、設施建設,不斷完善校園安全監控系統。
(八)全面構建恢復重建體系。
1.健全災情評估體系
建立各類突發事件災情評估體系,進一步規范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建立調查評估信息通報制度,健全調查評估機制。建設災情評估數據庫,對各類突發事件受災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
2.提高恢復重建能力
完善災后基本生活保障、心理救助服務和志愿者服務制度,為災民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和人文關懷,穩定公眾情緒,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對供電、供水、供氣、交通和通信樞紐等生命線工程進行快速搶修,對現場污染物及時清理和無害化處理,嚴防次生及衍生災害發生。加強基層社區醫療救護、康復保健、心理援助、衛生防疫、環境衛生等方面的公眾服務能力建設,及時救治并協助受害者康復和保護公眾健康。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完善對事后恢復重建的援助機制,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恢復重建機制。
(九)探索建立科技支撐體系。
1.開展應急理論研究
加強與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積極開展應急管理理論研究,在突發事件發生機理研究、重特大事故和危險源監測、預警、防治、應急救援、事故分析處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組織開展科技攻關。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每年安排若干應急管理課題,組織應急管理專家和教學科研機構開展專項技術、理論研究。
2.加強關鍵技術研發
建立應急產業創新機制,鼓勵應急產業科技創新,建立自治區級應急科技產業研發基地,加強應急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重點開展地震、氣象災害、海洋災害、火災、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放射性物質泄漏、交通運輸事故、特種設備事故、群體性中毒、重大動植物疫病情、生物安全及社會安全等領域的重大應急技術、裝備和防護產品研發,完善應急產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促進應急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