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交通
建立健全全區四級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協調機制。完善統一管理,分級使用,信息共享的城市、道路監控系統與車輛監控系統,到2012年,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旅游包車和班線客車,校車,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2013年前落實道路建設安全設施“四同時”,2015年前落實城市道路建設安全設施“四同時”。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2015年嚴重交通違法發生率比2010年下降10%,無牌無證車輛在城市基本消除,在農村得到有效遏制。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與管理,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區”活動, 2015年達到90%。開展城市“暢通工程”活動,2015年達到8個。以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為重點,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防撞護欄等安全設施,開展道路事故多發路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點段排查整治工作,并逐步延伸至農村公路,到2015年,全區排查出的公路危險路段,省級督辦整治率達到65%以上、地級達到70%以上、縣級達到75%以上。嚴格駕駛人準入和機動車檢驗機制,2015年完成7個車管所駕駛人科目二智能化考試場建設、17個車管所駕駛人科目三實際道路智能化考試系統建設,實現全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與車管系統聯網。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控制技術的研究與應用。
專欄4 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控制重點地區
重特大事故重點控制地區:阿克蘇地區、巴州、喀什地區、伊犁州
事故總量重點控制地區:伊犁州、喀什地區、巴州、阿克蘇地區
(二)加強其它領域監管,實現安全狀況好轉
1.消防
加快城鄉、開發區、工業園區消防規劃的編制實施,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列入有關援疆工程項目建設范疇,落實政府部門設施建設責任,到2015年,100%自治區重點鎮、所有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實施,全面建設消防站、消防供水、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大力發展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主體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到2012年底前,消除縣級隊站建設的空白點;2015年底前,國家大型項目所在地建成特勤大隊;健全完善裝備保障體系,逐步實現裝備發展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2015年底前,所有車輛、裝備器材、個人防護裝備達到編制要求。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成縣級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的組建任務,按照《公安部縣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配齊裝備器材。強力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大力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100%達標;全面夯實農村社區火災“四個基礎”工作,2012年前,所有鄉鎮、行政村、社區按照有關規定建成專(兼)職、志愿消防隊,“四個基礎”100%達標。深化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場所等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年內100%整改銷案。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 2015年底前,全區至少建成10個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縣(市、區)至少有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
2.非煤礦山
以“強化現場管理,嚴格安全準入”為主線,嚴把“三同時”審查和行政許可兩個關口,不斷深化專項整治,依法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全面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力爭到2015年底,金屬非金屬礦山標準化全部達到五級以上水平,其中: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全部實行HSE安全管理體系。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裝使用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系統,要先行試點,取得成熟經驗后推廣,2013年前力爭全部建成。2013年前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安裝全過程在線安全監控系統。全面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法制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隊伍的執法能力、監管協調能力和督查檢查能力。全面落實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后上崗制度。
專欄5 非煤礦山事故控制重點地區、領域
重點控制地區:吐魯番地區、塔城地區、哈密地區、阿勒泰地區、克州
重點控制領域:地下開采礦山、采掘施工企業
3.危險化學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明確產業定位,2011年底前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2011年6月底前,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制定落實危險化學品布局規劃,科學規劃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確定危險化學品儲存專門區域,完善化工園區土地、水、電、氣、風、污水處理、鐵路運輸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現有區域外的化工企業,不再批準任何形式的改建、擴建項目,積極推動現有風險大的化工企業搬遷進入園區。化工園區要做整體風險評估,園區內企業整體布局要統一科學規劃。化工園區要有專門的安全監管機構,要有統一的一體化應急系統。提高行業準入條件。加快產業重組與淘汰落后,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將安全風險大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列入淘汰目錄。嚴格控制涉及氰化物和生產過程中涉及光氣及光氣化產品的建設項目。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企業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對國內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藝,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對安全距離不達標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實施搬遷。建立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從業條件準入制度,從2013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從業條件將納入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條件。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改造提升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提高工藝自動化控制與安全儀表水平,推動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自動控制改造。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全面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推動企業通過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安全文化建設,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2011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平臺建設工作,2011年底前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的衛星定位裝置。建立地區間有關部門的協查機制,查處危險化學品違法違規運輸活動和道路運輸事故。繼續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專欄6 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重點地區
重點控制地區: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巴州、克拉瑪依市、阿克蘇地區、伊犁州
4.煙花爆竹
推動產業升級,實現“三化”目標。堅持“政府規劃、總量控制、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原則,促進煙花爆竹生產、批發、零售協調發展,實現布局合理、規范有序,確保安全的生產經營格局。今后不再新批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許可禮花彈等A級產品經營,推動產業升級,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實現“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生產。對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建立煙花爆竹“打非”聯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三超一改”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杜絕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縣、鄉兩級政府“打非”責任,以政府加強排查、基層組織監督、鼓勵群眾舉報等方式,及時發現并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窩點。2011年底前完成煙花爆竹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平臺建設。2012年底前所有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完成企業監控管理平臺建設。
5.民爆器材
加強民爆器材在生產和流通領域的安全監管。在民用爆破器材的生產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引進成熟的新產品,提高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水平和本質安全水平。加強民爆器材在流通領域的流向監管,加強安全值守監控和押運投入,進一步提高“四防”能力。加強行業在崗人員的全員定期安全培訓。增加民爆行業安全生產監控投入,提高監管能力。鼓勵民爆企業通過重組實現生產、銷售和爆破服務的一體化。
6.建筑及市政工程設施
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動態監管,嚴格城市規劃、房屋建筑施工圖的安全審查,強化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等環節的安全監管。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加強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開展起重機械、模板支撐系統和深基坑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到2015年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率達到60%以上。大力開展建筑行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建筑行業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健全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規范建筑施工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加強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積極推動城市供水、熱力和城市公用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深化市政公用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城鎮燃氣設施、地下管網設施和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加強對搶修、疏通水井、管道等特殊行業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增強施工人員預防和處理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專業技能。
專欄7 減少建筑事故重點地區和事故類型
重點控制地區:烏魯木齊市、喀什地區、伊犁州、巴州
重點控制事故類型:高處墜落、坍塌、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觸電
7.農業機械
健全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到2015年,實現自治區與各地州(市)、縣(市)三級農機監理機構安全生產信息聯網。積極推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到2015年,實現30%以上的縣(市)成為農業部“平安農機示范縣(市)”,50%以上的鄉(鎮)成為自治區“平安農機示范鄉(鎮)”。加強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及隊伍建設,加大農機安全監理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實施拖拉機和農用掛車加裝燈光信號裝置、粘貼農機安全反光標識、加裝拖拉機制動貯氣泵及管路裝置等安全技術新措施改造,改善提高拖拉機及機組制動、夜間被動安全防護和燈光照明等性能。深化農機安全專項整治,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實施農機安全監理公共服務體系項目建設。到2015年,全區60%的縣(市)成為自治區農機監理規范化建設達標單位;全區農業機械掛牌率達到95%以上,駕駛操作人員持證率達到90%以上。
8.鐵路交通
完善鐵路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更為嚴格的鐵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鐵路行車設備突出隱患,強化現場作業控制,深化鐵路貨運安全專項整治。加快推進鐵路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鐵路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實施鐵路沿線安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重點提升鐵路沿線群眾的安全意識。加快實施鐵路道口平改立工程,重點推進無人看守平交道口改造,到2015年危險性較大的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加快推動鐵路安全生產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
9.民航
逐步推進國家航空安全綱要(SSP)在轄區內的實施和安全管理體系(SMS)建設。建設和完善具備儀表進近方式的導航設施,力爭完成塔城、哈密、布爾津喀納斯、那拉提、且末等支線機場儀表著陸系統的建設。加快以數據驅動為導向的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實現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一體化管理。逐步建設主要航路支持PBN(基于性能的導航)運行的DVOR/DME(全向信標/測距儀)或GNSS(全球衛星導航系統)網絡。2011-2015年,轄區實現運輸飛行事故萬時率低于0.003的目標。
10.特種設備
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組織網絡和信息化網絡,構建動態監管體系。加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的落實,強化責任追究,構建安全責任體系。建立以事故和風險控制為導向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重點設備分類監管和動態監控預警機制,完善特種設備事故管理和應急技術平臺,構建風險管理體系。開展安全監察部門、檢驗檢測機構安全績效評價,構建績效評價體系。建立特種設備行業大科技的工作平臺和管理運行機制,整合科技資源,開展科技攻關和成果推廣應用,全面提升檢驗檢測技術機構能力,構建科技支撐體系。到2015年力爭達到重點監控設備監管率和重大隱患治理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