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十二五”時期,自治區大力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戰略部署,安全生產既要解決歷史“存量”問題,又要消化跨越式發展“增量”因素。安全生產總體狀況雖仍將持續穩定好轉,但形勢依然嚴峻。
一是事故總量偏大,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總體水平不高。
二是安全生產基礎依然薄弱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變。安全生產投入不到位。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數量不足,專業結構有待優化,監管監察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一些深層次問題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重經濟、輕安全的現象依然存在。經濟發展方式粗放,重化工業等高風險行業比重大,煤礦、非煤礦山等行業集約化水平低。
四是“十二五”時期,自治區安全生產依然處于人均GDP為3000-6000美元事故的高發期,安全生產事故極有可能波動反復,部分行業領域和局部地區事故會有所反彈。
(三)安全生產工作進入新階段
“十二五”時期,自治區將迎來大建設、大開放、大發展的歷史性機遇,做好“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
一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把安全生產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堅強保證。
二是隨著“十一五”規劃的實施,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不斷加強,為做好“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是隨著新疆跨越式發展戰略的不斷實施,自治區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國家相關部委及有關省市加大對新疆安全生產工作對口支援力度,為做好“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二、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以為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為主題,以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生產水平,加強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實施嚴格細致的監督檢查,實行嚴肅認真的事故處理,有效降低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為實現自治區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
(二)規劃目標
到2015年,事故風險預控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增強,公眾安全素質進一步提高,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改善,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安全生產總體狀況持續保持穩定好轉發展態勢。
專欄2 “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目標指標(相比2010年)
一、綜合指標:
1.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年均下降9.7%)。
2.工礦商貿企業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十萬人死亡率下降26%以上(年均下降5.8%)。
二、專項指標:
1.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5以內。
2.非煤礦山: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以上(年均下降2.1%)。
3.危險化學品:事故死亡人數控制零增長。
4.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控制零增長。
5.特種設備:萬臺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0.7以內。
6.消防(火災):十萬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內。
7.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4.9以內。
8.鐵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以上(年均下降2.1%)。
9.農業機械:萬臺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0.56以內。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重點領域監管,實現事故總量下降
1.煤礦
引導和支持煤炭工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和采煤工藝,提升煤礦安全生產綜合保障能力,到“十二五”末,基本淘汰設計能力45萬噸/年以下規模的小型煤礦。落實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煤礦安全基層基礎工作,推進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示范縣(區)和示范礦井建設,大力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到2015年,全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95%以上達標。設立井下用工總量、同一采區用工總量最高標準,控制和減少礦井井下人數。強化在建礦井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建設、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禁礦井建設項目轉包和分包。加快煤與瓦斯突出綜合防治工作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瓦斯區域防突措施。建設和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并于2013年前全部完成。加強防滅火、防治水和頂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礦隱患排查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專欄3 煤礦重特大事故控制重點地區及治理內容
瓦斯治理重點地區: 昌吉州、阿克蘇地區、塔城地區
產業優化升級重點地區:伊犁州、塔城地區、昌吉州、烏魯木齊市
重點治理內容: 瓦斯災害、頂板災害、水害、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