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方案》要求對老城區、城中村的消防水源、消防車道進行改造,增建消火栓,拓寬消防車道,推進微型、小型消防站建設,配備可供狹小空間使用的消防車輛和裝備,滿足滅火救援需要。
摸清不符合安全條件違建底數
為深刻吸取深圳“12·11”、廣州“12·15”火災事故教訓,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廣州市政府決定在今年3月31日前開展全市冬春火災隱患整治“利劍”行動。希望通過治理,基本摸清違章既有建筑、高層和地下建筑、違規住人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老城區和城中村等4類整治對象的數量、分布情況,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制定落實針對性措施。
其中,對投入使用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條件的違章既有建筑,各相關單位部門要摸清底數,逐一登記造冊,并實行聯合執法,進行集中治理。對違章搭建的臨時建筑,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組織相關部門拆除。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建筑,不得居住、經營和存放貨物,并由屬地政府負責清理、整治;拒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止使用。
老城區城中村要改造消防車道
《方案》提出,要重點整治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筑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建筑防火措施不符合消防技術要求等突出問題。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或無相關行政許可手續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實施強制執行。
同時,《方案》還提出,要防止生產儲存經營場所違規住人問題“回潮”,對在生產儲存經營場所違規住人的,要責令限期搬離遷出并拆除相關居住設施。
此外,《方案》還要求重點整治老城區和城中村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車道不暢、防火間距不夠、用火用電管理混亂等突出問題。要求對老城區、城中村的消防水源、消防車道進行改造,增建消火栓,拓寬消防車道,推進微型、小型消防站建設,配備可供狹小空間使用的消防車輛和裝備,滿足滅火救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