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現場一片狼藉
中小企業個體防護對策
對策1
加強部門合作 積極引導中小企業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出臺一系列文件,要求各部門從資金、創業、政策、創造服務環境等各方面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但在中小企業職業危害防治方面缺乏具體的扶持政策;有專門的項目經費用于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但職業病防治工作卻沒有納入議事日程。基于此,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和中小企業職業危害的特點、亟待解決的問題,依據我國現有的職業病防治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標準,盡快制定專門用于調整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非正規企業職業病防治的相關政策、法規、標準。
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企業所得稅法》第34條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2007年12月11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發布,該《條例》第100條明確:企業購置規定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抵免企業所得稅。2008年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公布《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此項工作對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其成功經驗應予以推廣,建議應用到中小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財政、稅務、工商、安監、衛生等部門應盡快研究制定中小企業個體防護設備購置優惠政策,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將個體防護用品的費用真實地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加強勞動者個體防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中小企業可持續性發展。
另外,工傷保險基金不能僅停留在單純理賠上,應重點用在職業病和工傷的預防上。人力與社會保障、安全監管、衛生等部門應研究制定有效使用工傷保險金預防、控制職業病策略,對于那些參加工傷保險的中小企業尤其是職業危害嚴重的小企業、非正規企業,他們的個體防護裝備的購置費用應部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撥付。
對策2
健全監督體制 加大執法力度
職業病是完全可以預防和控制的。發達國家的工業化進程以及職業衛生發展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發達國家對發生職業病的企業的處罰是極為嚴厲的,由于企業的不作為而導致了勞動者職業健康損害事故的發生是不可原諒的。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之所以敢于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不重視勞動者個體防護工作,主要原因在于我國監督執法不嚴,違法成本遠遠低于守法成本。
目前,我國部分地區的地方政府為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為高危害、高污染的技術落后和淘汰的中小企業進行保護,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權益及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應將職業病和工傷事故納入政府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各級政府應加大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監督人員整體執法素質和專業技能,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于無視勞動者職業健康安全的雇主予以嚴懲。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及國務院“三定方案”的規定,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主體主要為安全監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我國中小企業較多且較分散,僅靠現有人員進行運動式、懲罰性的監督執法是遠遠不夠的,應調動其他政府監督執法部門及社會團體、組織積極開展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工作,并動員全社會人員參與,開展群眾性監督工作,積極引導、督促中小企業雇主改善勞動者工作環境,為勞動者提供有效預防職業病的個體防護裝備。
對策3
加強法律宣貫 強化企業責任
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職業衛生與安全、勞動者合法權益、節約資源,實現“人力—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的普法工作還有待進一步的加強,我國的法律、法規及標準在制定、修訂過程中要廣泛征求意見,發布后應自上而下地進行宣傳和解釋,以利于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貫徹和落實。行政監督機構的政策法規部門應有專項培訓經費,對企業進行法律法規方面的宣貫工作,進而使企業雇主明確認識到,在任何國家、經濟發展的任何階段,企業都是職業病防治的主體。勞動者為企業創造財富,企業雇主就應該對勞動者的健康負責。
對策4
加強培訓 提高防護意識
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核心是勞動者,只有勞動者對工作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可能對自身健康造成的損害有了清楚的認識,明確了自身的權利、義務才能真正推動職業病的預防、控制工作。我國中小企業的勞動者普遍存在整體文化素質不高、職業衛生意識差的問題,目前最緊迫的是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解決這一問題。
針對我國流動工人的特點,應加強我國農民工輸入地、輸出地的管理,強化對農民工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和職業健康管理。個體防護用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積極與政府職能部門及各級工會組織加強培訓項目合作,在職業病防治及職工技能培訓班上增加勞動者個體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方面的培訓。利用照片和插圖進行簡單實用的交流探討,開展和推廣職業安全健康促進活動,使勞動者對防護用品的適用性、使用限制、佩戴方法、更換方法有充分的了解,進而轉變勞動者的觀念和思維方式,使個體防護由被動接受轉變為主動要求。
對策5
轉變觀念 探索服務模式
職業病防治工作應為更廣大勞動者健康服務,如果資源配置得當,只需較少的投入,就會給勞動者的健康提供極大的保障。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和服務的相關部門應建立部門間的合作與溝通機制,在職責范圍內切實履行各自的責任,充分利用基層衛生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職業衛生服務工作。
縱觀世界經濟發展歷程,各個國家在工業化進程的不同階段,對不同規模企業所使用的預防、控制手段也不盡相同。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工業化程度差別較大,不可能有統一的職業衛生管理和服務模式。在目前形勢下,各級政府管理部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充分考慮職業病防治過程中的成本效益問題,將有限的費用和衛生資源用于最有效的方面,應結合企業的實際,引導中小企業盡可能地采取低成本、高效率的防護措施。如果中小企業難以通過工程控制措施(或工程控制投入成本過大)改善勞動者工作環境,應主動尋求衛生監督及技術服務部門的幫助,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暴露風險進行綜合評估,選擇適宜的個體防護手段加以預防和控制,并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進行監督,并做記錄。
總之,我國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非正規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已經成為我國職業病防治的重點和難點。中小企業的個體防護工作存在監管不力、企業雇主缺乏社會責任、勞動者個體防護意識淡薄、職業衛生服務不到位等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職業人群的生命質量與國家富強、民族興旺緊密相關,中小企業的勞動者的個體防護應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