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戰斗結束后戰備恢復的現狀
滅火救援任務結束既是一場戰斗的結束,又是下一場戰斗的開始,對于整個執勤中隊的備戰工作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稍有疏忽,就會給下次的滅火戰斗帶來空檔甚至是至命的硬傷。
目前部分隊伍在滅火救援結束歸隊后,執勤隊長沒有立即組織消防人員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檢查保養消防車輛,補充油、水、電、氣和滅火劑,清洗消防車、泵,維護保養器材,未將隊伍恢復至執勤戰備狀態,有的只是交代給班長骨干去落實,沒有根據人員和車輛狀況,充實調整執勤號員,未對執勤戰備狀態的恢復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二、滅火救援戰斗結束后戰備恢復存在的問題
(一)未落實責任。基層中隊干部對恢復執勤戰備工作負有監督、檢查、落實的責任。執勤中隊的各類人員沒有根據裝備檔案的統一編號,未按照定人、定物、定位、定時的要求,落實管理責任。
(二)未明確任務。大、中隊各類人員沒有明確恢復執勤戰備工作的具體任務,未按各自的任務檢查、維護、保養、補充滅火劑和器材,導致消防器材裝備還處于缺失狀態。
(三)工作效率不高。消防人員沒有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恢復執勤戰備狀態,而滅火救援的突發性、不可預見性的特點又是很明顯的。快速高效未體現在檢查、維護、保養、補充的每個環節。沒有建立切實可行的物資保障機制和物資保障儲備中心,平時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常用易損壞器材,以保證執勤戰備的快速恢復。
(四)未及時報告。消防中隊恢復執勤戰備工作完畢后,沒有及時向大隊領導和消防通信指揮中心報告。
三、針對滅火救援戰斗結束后戰備恢復采取的措施
(一)落實責任。大、中隊指揮員在對滅火救援戰斗結束后恢復執勤備戰工作負有監督、檢查、落實的責任。執勤中隊的各類人員應根據裝備檔案的統一編號,并按照定人、定物、定位、定時的要求,落實管理責任。
(二)維護保養車輛。滅火戰斗歸隊后,消防車駕駛員應及時維護保養消防車輛,使消防車迅速恢復執勤狀態。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清除底盤泥污,檢查輪胎表面和氣壓,消除胎紋中雜物;檢查有無漏油、漏氣、漏水及漏電現象,并補充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解液;檢查輪轂、制動器、變速器、分動器和驅動橋是否正常,前后鋼板彈簧U形螺栓及車輪的緊固情況;檢查風扇葉的緊固情況和風扇膠帶的松緊度;檢查火花塞、點火線圈、啟動機、發電機、調節器及蓄電池導線連接情況,電解液的消耗情況;檢查轉向機構拉桿和接頭連接的情況;檢查各電路、開關、燈光等能否正常工作。消防車駕駛員完成車輛恢復執勤狀態的工作后,應及時向執勤隊長報告。
(三)補充滅火劑。補充滅火劑的工作,由戰斗班長組織戰斗員和駕駛員共同完成。執勤人員應及時完成滅火劑的補充。補充滅火劑有以下三種方法,一是現場補充。滅火戰斗結束后,如火災現場有市政消火栓,水罐消防車應就地將水罐加滿。二是途中補充。火災現場沒有水源,消防車可就在返回途中選擇水源加水。三是歸隊補充。歸隊后利用站內消火栓為水罐消防車加水。泡沫消防車應補充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滅火劑。消防中隊有儲存的,應及時補充;中隊沒有儲存的,采取消防車到儲備點補充,或由保障部門運送補充。
(四)保養和補充器材。滅火結束戰斗后,消防人員應對使用過的器材裝備進行檢查保養,損壞的進行維修,無法修復的,予以更換。一是保養器材裝備。用自來水沖洗消防水泵,放盡泵內的余水,加注潤滑油脂;清洗泡沫噴射系統;吹掃干粉噴射系統管路,排放余氣;保養呼吸保護器具、防護服裝;保養吸、輸、射水器具;保養破拆器具;清潔消防水帶;保養偵察檢測、救生器材,保養通信器材,對電源進行充電等。二是補充器材裝備。執勤人員對各自分管的器材裝備進行檢查保養后,戰斗班長向執勤隊長報告檢查情況。執勤隊長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補充器材,需要時應請求上級后勤保障部門對器材進行必要的維修和補充。
(五)及時報告。消防中隊在恢復執勤戰備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向大隊領導和消防通信指揮中心報告,告知車輛器材裝備和人員處于最佳狀態,確保對各類火災和搶險救援事故的“拉得出打得贏”。(王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