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鑄造事故頻發,社會關注的焦點在于探究事故是怎樣發生的,主要責任在誰,最終的結論不外乎"由于生產流程不規范、操作失誤、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導致事故發生"。管理環節不到位確實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傷亡工人的勞動保護是否到位?
鑄造屬于高溫、高輻射作業,危險性很大,勞動保護非常重要。在國家《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中,明確規定鑄造、熔煉工的工作服必須是阻燃的。而所謂阻燃防護服,按照國家標準GB-T12903-2008《個人防護裝備術語》的定義,是指在接觸火焰及熾熱物體后能阻止本身被點燃、有焰燃燒和陰燃的防護服。
據了解,阻燃防護服一般有三種類型:
第一類是使用本質阻燃纖維加工的阻燃防護服。以間位芳綸為代表的本質阻燃纖維因自身特殊的化學結構而具備天然的阻燃性,在空氣中難以燃燒,火源移開后馬上自行熄滅,而且燃燒部分迅速炭化形成絕熱保護層,而不產生熔融、滴落或穿洞,可以有效減少或避免燒傷燙傷。芳綸防護服是目前阻燃性能最好的防護服,在發達國家的軍警、消防、冶金、石油、汽車等已經普遍采用。
第二類是使用阻燃滌綸等改性纖維加工的阻燃防護服。改性阻燃化纖是在普通易燃化纖中加入反應型阻燃劑,從而獲得一定的阻燃性。但這類纖維并不穩定,在一定溫度下仍會燃燒,并產生熔滴和大量有毒黑煙,容易致人燙傷或毒斃。
第三類是對傳統布料進行阻燃后處理的阻燃防護服。就是將純棉、滌綸等布料用阻燃劑浸泡或噴涂,達到暫時性的阻燃效果。雖然操作簡單、成本較低,但這類服裝普遍存在手感粗硬、強力降低、阻燃性不耐水洗等缺陷。特別是應用最廣的含鹵阻燃材料,燃燒時會產生大量煙霧、有毒氣體和致癌物質,人往往是因吸入有害物質而窒息死亡,因此正在被逐步淘汰。
隱患和積弊往往在重災之后方能顯露。高性能的阻燃工作服,是保障危險崗位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基本條件,因為價格的原因,在我國大多數易燃易爆、高溫危險崗位上得不到滿足,從事危險工作的勞動者配發的基本都是棉、滌類普通工作服,至多是后處理的阻燃棉服裝,一旦遇到火災,非但不能提高有效的阻燃防護,還往往會引火燒身,造成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