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概況、資金來源、采購范圍、交貨期、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采購項目概況:汕頭市公安局金平分局警用裝備的供貨。(詳見采購文件中的采購需求)
2、資金來源:人民幣646890.00元(財政預算內資金)。
3、采購范圍:供貨商負責貨物的供貨、包裝發放、運輸、質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務及其他相關的一切服務。
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25個工作日內完成供貨、安裝、調試。
5、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請參閱采購文件中的相關要求。
二、參與本次報價的投標供應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投標人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3.投標人須具有安全防范產品、安保設施或警用器材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采購文件售價:
1、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3年1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獲取采購文件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汕頭辦事處
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金砂路101號長榮大廈16樓A單元
電話:0754-88166891 傳真:0754-88166891
3、獲取采購文件方式:購買時帶齊以下資料(請帶原件校對):
1)投標申請公函(格式由投標人自定)(加蓋公章)
2)法人代表證明書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組織機構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6)當地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
4、采購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人應在2013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遞交到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汕頭辦事處。本項目不接受傳真及郵遞報價。
2、遞交地址:汕頭市金砂路101號長榮大廈16樓A單元;
3、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時間)之前;
4、開標時間:2013年1月15日9:30開始(北京時間)
5、開標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汕頭辦事處(汕頭市金砂路101號長榮大廈16樓A單元)
五、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點和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汕頭市公安局金平分局
采購單位地址:汕頭市汕樟路72號
采購單位聯系人:夏先生
采購單位電話:0754-88925200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點:汕頭市金砂路101號長榮大廈16樓A單元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工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754-88166891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4-88166891
六、根據《廣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辦法》的規定,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自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4年1月3日17時止),如有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在1月3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時,請將反映的內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以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送達至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