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攀枝花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背景分析
(一)“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的環境
從全國、全省來看,“十二五”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作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關鍵時期,經濟社會將持續快速發展。經濟結構和增長方式深入調整和轉型,科學發展、循環發展、集約發展、和諧發展的模式和理念日漸形成,生態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等成為經濟領域的焦點。全社會高度重視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實現安全發展、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完善應急救援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成為社會領域的焦點。隨著公民政治素養、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升,公民對社會權利的要求、主張顯著增強并日益多元化,對公共安全的訴求不斷躍升成為意識領域的焦點。
從攀枝花來看,在全省經濟發展格局中的戰略地位更加突顯,我市已被確定為全省次級綜合交通樞紐、省級二級物流節點城市、全省著力培育的百萬人口大城市之一、攀西釩鈦產業經濟核心區。我市將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城市轉型和環境轉變,不斷創新資源開發模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進“四個傾力打造”,建設“中國釩鈦之都”和特色經濟強市。這些對全市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消防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消防監督能力、滅火救援能力帶來了戰略性的發展機遇,也帶來了嚴峻挑戰。
(二)“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面臨的機遇
1.政策、法律的支撐力度前所未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川府發〔2005〕36號)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攀府發〔2006〕14號)等文件將繼續為解決消防工作機制性、體制性、保障性問題提供堅實的政策依據。新《消防法》和新《四川省消防條例》頒布實施,對消防安全責任、消防監督執法、消防部隊職能等各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這些重大改革必將從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責任機制上推動消防工作縱深發展。
2.黨委、政府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在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了“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健全對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的工作要求。隨著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我市經濟社會蓬勃發展和“四個傾力打造”加快推進,關注民生、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共安全日益擺上全市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消防工作受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做好消防工作成為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能。
3.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前所未有。經過45年的開發建設,特別是“十一五”期間的大發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格局、面貌發生了重大轉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輝煌成就。“十一五”是我市進入新世紀以來發展速度最快、發展質量最好的時期,其中地區生產總值突破500億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地方財政收入突破50億元,是“十五”末的2.75倍;“十一五”也是我市消防事業歷史上發展最好的時期,消防經費投入、消防部隊建設得到跨越式提升。這些都為未來五年全市消防事業發展增添了強大后勁、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面臨的挑戰
1.傳統性消防安全問題依然存在,給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帶來新的考驗。突出表現為“三個尚未根本改變”: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尚未根本改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經濟發展的現狀尚未根本改變;群眾消防安全素質普遍偏低的現象尚未根本改變。
2.非傳統性消防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給駕馭火災防控大局提出新的課題。隨著我市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企業和易燃易爆單位不斷增加,大跨度、大空間、大面積的公共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日益增多,新型可燃保溫材料等新材料、新能源廣泛使用,新技術、新工藝不斷出現,給滅火救援工作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火災撲救和事故處置難度越來越大。新《消防法》把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職能賦予消防部隊,使我市消防部隊任務越來越重、警力不足更加突出。隨著新的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不斷涌現,新興企業、無上級主管單位比重持續增加,消防管理任務日趨繁重;特定時期、特定區域或特定場所發生火災后的關聯性、敏感性增強,網絡和媒體炒作將會影響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