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關系國計民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是我市加快推進“四個傾力打造”、建設“中國釩鈦之都”和特色經濟強市的關鍵時期,編制和實施好“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對于推動全市消防事業發展、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創造安全經濟建設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一、攀枝花市“十一五”消防事業發展概況
(一)“十一五”消防事業發展取得的主要成績
“十一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消防事業取得了較快發展,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建立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發揮了重要作用。
1.火災形勢基本穩定。“十一五”期間,全市共發生火災790起,死8人,傷6人,直接經濟損失411.1798萬元;杜絕了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火災形勢基本保持了穩定。
2.滅火搶險救援任務有效完成。“十一五”期間,全市消防部隊共接警出動6791次,出動人員69603人次,出動車輛10879臺次,搶救群眾1119人,搶救保護財產價值4.4638億元;成功處置了2007年“2.17”成都辣王餐廳火災、“8.23”苦蕎煤礦透水事故,2008年“4.7”山林火災,2009年“3.26”攀鋼煉鐵廠地下電纜隧道火災,2010年“3.23”西區廢舊品收購站火災等大型火災、透水事故;出色完成了2008年“5·12”、“8·30”抗震救災,2009年米易縣“7.27”抗洪救災,2010年“8.22”抗洪救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救援任務。
3.社會消防安全意識顯著提高。“十一五”期間,我市立足于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以消防宣傳“六進”為切入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有效提高了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積極構筑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向公眾全面開放消防站318余次,接受教育群眾4萬余人;積極開展“119”消防日等形式多樣的消防專題宣傳活動,在《攀枝花晚報》開通消防宣傳專欄,與市有線電視臺《攀枝花人》欄目合辦消防專題;組織各類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班253余次,培訓人員3萬余人次。
4.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明顯提升。“十一五”期間,特別是新《消防法》頒布實施后,各級黨委、政府更加重視消防工作,各級有關部門積極支持消防工作,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逐步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得到加強,社會消防安全狀況逐步好轉。全市持續開展了以人員密集場所為主的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完善了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機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有效構筑了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全市共開展建筑工程防火審核項目1800余個,審核建筑面積192.7萬余平方米;出動消防監督檢查力量1.8萬余人次,檢查單位2.2萬余個(次),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萬余個(條);開展全市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27次,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12個,其中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8個;加強對重要場所、重大活動、重點季節特別是北京奧運會、國慶60周年期間和全省第十三屆民運會的消防安全保衛,有效預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5.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大幅增強。“十一五”期間,全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成績喜人,煙熱訓練室、模擬化工訓練裝置、心理行為訓練基地等訓練設施相繼落成,消防四中隊、五中隊順利重建,米易消防站投入使用,消防干部住宅順利完工,消防訓練基地建設已經市規委會審查同意劃撥建設用地30畝。消防裝備建設步伐不斷加快,購置、更新了各類消防車輛,包括32米登高平臺消防車、移動通信指揮車、移動充氣車、防化救援車、A類泡沫消防車等特種車輛,消防執勤車輛達48輛,較“十五”期間更新增加25輛,添置了1.1萬余件(套)專勤器材和防護裝具,消防裝備數量和質量都得到了有效提升。五年來,全市共投入消防裝備建設專項經費4000余萬元,為迅速、有效處置各類災害事故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十一五”消防事業發展存在的不足
1.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建立。在落實消防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消防安全行業監管責任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中仍存在死角,表現為:部分縣(區)政府對消防工作重視和投入不夠;街道、鄉(鎮)、社區、村社等基層組織在履行職責中缺失比較明顯;一些職能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社會消防安全管理職能不到位,安全監管作用發揮不好;部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還未真正確立,消防安全工作沒有真正落實,對火災隱患整治不力等。
2.消防事業發展水平還不平衡。消防事業發展仍存在城鄉間、區域間不平衡的矛盾。近年來,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主要以城鎮建設為中心,消防工作重點區域集中在城市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危化品等場所,導致消防事業發展向經濟發達區域和城鎮傾斜,農村消防工作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3.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欠帳仍較大。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市城區面積不斷擴大,但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于城市建設進程。主要表現為消防站保護面積過大、消防水源不足、消防應急通信指揮系統相對落后等,這些瓶頸問題已嚴重制約了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工作開展。
4.消防部隊保障能力仍顯不足。一是消防業務經費保障水平與省內部分城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二是消防車輛配置在數量、性能和布局上還不能滿足應對特殊火災和重大搶險救援任務實際需要;三是消防戰勤保障基地、訓練基地建設仍停留在初期規劃和審批立項階段,服務全市滅火和應急救援訓練工作尚需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