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消防通信和信息化建設。實施科技強警戰略,依托金盾工程和各級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實現“數字消防”目標。建成遠程教育培訓系統、遠程視頻監控系統、衛星圖像傳輸系統和遠程指揮調度平臺,實現一體化辦公、遠程教學、遠程監控和遠程實施數據、圖片傳輸及指揮命令下達等功能。推廣應用消防遠程教育、部隊教育管理、重點單位信息、消防監督和滅火救援信息系統等應用軟件,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救援信息的收集、處理、傳輸、共享能力,提高信息的綜合利用率。2012年年底前建設完成全市消防部隊調度指揮網、衛星通信網、短波通信網和無線通信指揮網。晉中消防支隊完成靜中通衛星通信車的購置與入網工作。
(二)全面推進和鞏固“防火墻”工程,提升社會防控火災水平。
1.切實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嚴格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規劃、住建、房管、質監、消防等部門之間的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形成整治合力,對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管。質監、工商、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互通監督執法信息。
2.建立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將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和 “平安建設”內容,納入單位等級、星級評定和安全評估內容,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風險評價和信用等級制度,每年組織考核評價,向社會公開考核結果,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將考核結果作為單位信用等級評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指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協會,提高行業自律。重點加強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使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動態完好率提高到95%。2012年底,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
3.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各級人民政府針對本地火災規律特點,組織公安、安監、建設、文化、教育、工商、旅游、消防等部門,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單位、文物建筑、建筑工地、“三合一”場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以及住宅改建工業(商業)用房和生產、加工、經營場所集中區域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整治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火災隱患,嚴格督促單位、業主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級公安、安監等執法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各類消防違法行為。消防機構建立火災隱患舉報中心,對人民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及時查處。
4.嚴格火災高危單位消防監管。公安消防機構將大型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等火災高危單位作為火災防范的重點,落實消防四級網格化監管,從嚴制定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標準,督促單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消防安全標準,嚴格火災高危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核審批。逐步完善并嚴格執行火災隱患整改機制、重大火災隱患公示機制、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機制、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度、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性能化評價機制,建立消防部門與政府及有關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和研究工作制度。
5.嚴格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檢查,要督促建筑施工、監理企業認真貫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筑工地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履行嚴格的明火作業審批手續。二是加強施工臨時用電的管理,用電線路敷設必須符合有關標準,使用的電線和配電設備必須是合格產品,線路周邊不得隨意堆放可燃物。三是加強施工作業區、人員生活區日常用電和工地廚房用火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嚴禁明火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不符合規范和消防安全的電器產品。工人宿舍應有專人值班,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四是施工現場要合理有效地配置滅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設施,并擺放在明顯和容易拿取的位置。確保臨時消防水源到位。五是加強對乙炔瓶、氧氣瓶、建筑裝飾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和使用管理。六是要督促建筑施工企業結合施工作業的特點,切實開展施工作業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加強滅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識的學習,組織開展救援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施工火災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