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臨形勢
(一)發展機遇前所未有。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是當今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課題。黨中央、國務院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頭等大事,積極倡導“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和諧社會”的執政治國理念,各級黨委、政府履行職能必將更加重視社會危機管理,更加重視消防事業的發展,更加重視消防部隊職能作用。隨著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逐步推進,廣大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必將對消防安全的需求更加強烈,對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更加關注。同時,黃岡是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大別山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試驗區建設的主戰場,也是武漢“1+8”城市圈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新一輪大發展已經啟動并將持續推進,這對消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時,必將為消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科技、經費支持,提供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新的挑戰比較嚴峻。“十二五”期間,我國正處于社會利益深刻調整、社會各類矛盾凸顯、各類災害事故高發的特殊時期。黃岡作為老區、山區和經濟不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更為明顯,安全與發展的矛盾比較突出,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壓力較大。特別隨著大別山革命老區社會發展試驗區建設和武漢“1+8”城市圈建設的深入推進,黃岡旅游業、交通運輸業、商業和服務業必將日益繁榮,在帶來豐富的物質財富和精神文明的同時,也使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火災事故,以及建筑物倒塌、危險化學品泄漏和爆炸事故、高速公路、水上運輸事故等容易造成特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及重大政治影響的特殊災害事故發生的幾率加大,消防工作將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和挑戰。
(三)制約因素相對突出。當前全市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與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瓶頸”問題:一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少數地方對消防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有的行業、系統管理部門沒有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一些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自負意識薄弱,防火安全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松散,增加了火災發生幾率。二是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相對滯后。部分新建城區、開發區、工業園區、鄉鎮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沒有做到與城鄉總體建設同規劃、同施工、同使用;農村建房隨意性大,先天性隱患較多,火災防控能力薄弱,亡人火災事故時有發生。三是火災隱患在一定范圍內大量存在。特別是“十小”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仍然突出,整治難度較大,有的需要大量資金,有的涉及群眾就業,有的影響社會穩定,靜態火災隱患難以徹底消除、動態火災隱患難以有效控制的被動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四是消防宣傳教育普及不夠。特別是弱勢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堪憂,由于強勞力都出外打工,留守在農村的居民以老、弱、婦、幼為主,逃生自救能力較差;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空巢老人比例也是逐年升高,由于一些老人臥床吸煙以及在用電、用氣時因記性不好或者反應遲緩等原因,導致亡人火災事故時有發生。五是消防安全軟環境有待完善。公安現役力量不足與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務之間的矛盾沒有得到有效破解,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不穩定,不能完全適應日益繁重的消防安全保衛和社會搶險救援任務;基層派出所沒有真正樹立“治安、消防一盤棋”思想,存在漏管失控現象;消防裝備還不能適應處置重特大火災的需要,尤其缺乏有效撲救高層建筑、地下工程、隧道和石油化工等現代火災的先進技術和裝備。
二、總體思路
(四)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落實《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為主線,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根本,以平安黃岡建設為目標,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三句話總要求,積極適應“十二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努力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加快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健全綜合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切實增強全社會抗御火災的綜合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黃岡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五)基本原則。堅持科學發展,著力推進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堅持城鄉統籌,著力推進城鄉消防工作一體化;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提升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感和滿意度;堅持齊抓共管,著力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堅持依法治火,著力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持改革創新,著力完善消防管理體制機制。
(六)發展目標。到2015年,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消防安全責任有效落實,覆蓋城鄉的滅火和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建立,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提高,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基本達標,“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顯著提升。具體目標是:
一是火災總體形勢進一步穩定。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火災事故傷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把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督查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推動各級政府、各部門和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率達100%。
三是社會火災防控水平進一步提升。加快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100%達標,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100%達標,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銷案率達100%,消防監管“四個水平”顯著提升。
四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構建消防安全大宣傳格局,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部門協作機制,健全社會宣傳市場化運作機制,消防宣傳覆蓋率達100%。
五是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進一步壯大。招聘符合一定條件的地方專職消防隊員、合同制消防員和消防文職人員,補充一線滅火執勤和消防監督力量。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執勤力量基本滿足應急處置任務需要。
六是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進一步優化。新、改、擴建消防站6個,所有消防站大功率、大流量遠射程滅火消防車、重型泡沫水罐消防車配備,以及城區和縣級市消防站壓縮空氣泡沫車、載液高噴車配備率達100%。消防員個人特種防護裝備配備率達100%。
七是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縣兩級依托公安消防隊整合社會資源,加強“一個平臺、五大體系”建設,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到2012年全面達標,2013年應急救援工作按標準實現常態運行。
八是信息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深入應用一體化消防業務信息系統,加強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全面實現情報信息多元化、勤務管理可視化、指揮調度智能化、監督執法網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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