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深入推進消防志愿者行動。繼續做好消防志愿者招募、培訓、注冊和建隊工作,“十二五”期間,力爭實現每個縣級行政區注冊消防志愿者的人數達到本地區常住適齡人口(14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總量的3%以上,全市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各社區、行政村至少成立1支以上消防志愿者服務隊。吸收學生、教師、公務員、媒體工作者、文藝工作者和社會有關人員,發揮其帶頭作用和影響力。加強消防志愿者培訓,發展一批“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能發現和督促整改隱患、能進行消防安全救助”的志愿者骨干力量。科學設計消防志愿服務項目,推動消防志愿者與農民工、流動人口和城鄉老、幼、殘等弱勢群體的消防幫教結對子活動,提高消防志愿者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十一)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在提高社會應急救援水平上下功夫。
21、建立完善指揮平臺建設。按照“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分級實施、逐步完善”的要求,依托消防119通信指揮系統,建立完善市、縣兩級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加快應急救援指揮平臺信息資源建設和應用開發,充分發揮應急救援指揮平臺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等功能作用。2012年底前,組建黃岡市應急救援中心,并配備結構合理、功能齊全應急救援裝備;各縣市區要依托公安消防指揮系統,全部完成綜合應急救援響應和指揮平臺建設任務,并按照《縣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配齊器材裝備。各鄉鎮縣要依托專職、志愿消防隊伍和保安力量等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形成城鄉一體化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22、建立完善機制體制建設。依托公安消防部隊,最大限度整合現有應急救援資源,以“輪值執勤、混編執勤、分點執勤”為主要模式,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出臺基層應急救援實施辦法,規范基層應急救援行動。完善分級響應、隊伍協同、標準運行等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滿足本地區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完善跨區城應急救援協作機制,整合各地應急救援資源,提升協同作戰能力,滿足處置重特大災害事故的需要。
23、建立完善“五大體系”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滅火救援聯動方案,明確公安消防、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氣象等部門在滅火救援行動中的職能、任務和權限,明確信息溝通、調度指揮和綜合協調等事項,定期組織社會各聯動單位開展演練,推動滅火救援力量、人才、物資、信息等資源實現共享,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參與、指揮統一、反應迅速、協調有力”的聯動機制。完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補充的綜合應急救援力量,以職能部門為骨干、相關行業為補充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以民兵預備役為骨干、志愿者為補充的戰時動員力量,以專家隊伍為骨干、有關人員為補充的輔助決策力量。完善應急救援裝備體系,為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配齊配強應急救援需要的各類特種、常規處置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完善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建立緊急調用、緊急運送等社會化應急保障機制,確保一旦發生重大應急救援事件,能夠第一時間為戰斗現場及時供給裝備器材、滅火藥劑等戰斗物資,能夠為作戰人員的吃、穿、行、醫提供有力保障,逐步形成平戰結合、聯勤保障、反應快速、協調有序的戰勤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救援訓練體系,分專業制定訓練科目,編制訓練規程,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實行成建制駐訓,各專業隊伍實行分期分批輪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聯合作戰能力。
四、保障措施
(十二)經費保障要到位。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明確消防事業經費保障的主體責任,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建立消防經費保障機制,切實把消防事業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并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逐年增加,加大對消防基礎建設、消防裝備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消防宣傳等項目的資金投入,確保消防事業的各項規劃任務圓滿完成。
(十三)素質建設要提升。公安消防部隊作為消防事業發展的主力軍和推動者,要認真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消防隊伍”的總要求,全面加強部隊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業務建設和紀律建設,通過開展“大培訓、大考核、大練兵、大比武、大競賽”活動,不斷提高消防監督水平和滅火救援能力,打造一支支撐黃岡消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高素質消防隊伍。各級人民政府要關心、支持消防部隊建設,積極為消防部隊解決實際困難,改善消防官兵執勤、訓練、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確保100%的基層消防大、中隊正規化建設達標。
(十四)檢查督導要經常。各地要根據我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當地消防事業發展的重點和方向,把規劃的目標任務具體分解到各年度的建設項目和發展政策中,對規劃進度和年度實施情況加強督查和檢查,對規劃的重大項目完成情況開展檢查驗收。市政府每年底將結合消防責任目標驗收工作,組織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