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陳良賢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組織審議并通過了由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隊編制的《中山市消防裝備建設實施方案(2013-2015)》(簡稱《方案》),將在年內以市府辦文件印發全市實施。同意批準市和鎮區兩級財政共同投入約1.39億元為全市消防隊伍新購各類消防車59輛。
會上,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隊彭國宇政委簡要匯報了中山市消防裝備建設五年規劃推進落實情況以及當前全市消防隊伍裝備配備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重點闡述了《方案》編制的依據、目標及意義,力求到2015年末,中山消防車輛建設配備100%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要求,全面適應日常滅火救援工作需要。陳良賢市長、譚培安副市長等在場與會領導高度肯定了《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及重要性,一致同意批準實施該《方案》,并決定從2013年起至2015年,由市和鎮區兩級財政共同投入約1.39億元為全市消防隊伍新購各類消防車59輛,其中市財政投入約5670萬元購置消防車20輛,鎮區財政投入約8270萬元購置消防車39輛。
《方案》的審議通過,將進一步加快中山市消防裝備建設發展,有效提升消防隊伍器材裝備配備水平和滅火救援實戰能力,為推進中山市消防事業全面發展打下了一劑強心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