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防護現狀
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因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共發生事故19起,死亡21人;2010年全區因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有缺陷共發生事故24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數上升26.32%,死亡人數上升14.29%。這說明新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職業危害預防的現狀不容樂觀。
企業忽視工人勞動防護
作為新疆支柱產業的石油、紡織、煤炭以及鐵路、民航、公路運輸等行業的大型企業,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對從業人員配備了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裝備。然而,新疆是一個經濟較落后的多民族省區,全區85個縣、市區幾乎都是以中小企業為經濟支柱的,中小企業已成為地方經濟的“主角”。由于中小企業看重的是經濟效益,對企業職工的職業危害的保護意識較薄弱,往往存在安全投入資金不足、安全管理不嚴等現象。一些中小企業平時沒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企業職工進行職業危害方面的保護措施,更不愿意承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即使個別企業出錢為工人發放了勞動防護裝備或組織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最終也會以各種手段或理由從工人的工資中扣除。更為惡劣的是,一些職業危害嚴重的小企業頻繁更換用人,工人在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上工作一定時間后,企業便尋找各種理由在其職業病發病前將工人開除或辭退,以規避責任。
職工自我防護意識淡薄
按照相關法規,勞動者有權得到職業危害保護裝備,企業無法做到相關保護措施時,可以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但是,在新疆南部的大片區域,大多數工人和農民工的文化水平較低,基本沒有一技之長,能找到合適的就業機會很少,所以對工作環境和職業危害防護方面不會對雇傭單位提出任何要求。這些工人或農民工根本無力或不敢自我維權,即使連最基本的勞動防護用品都沒有,為了養家糊口,他們也會選擇沉默。
近幾年,在新疆醫科大學第五附屬醫院職業病防治科收治的職業病病人中,大部分患的是塵肺病,最年輕的患者還不到30歲。發病前,他們多在磚廠、水泥廠、材料廠等,從事采砂、開山、電焊等工作,工作中并未采取有效的勞動防護措施。
加強勞動防護對策
為了控制職業危害的發展和職業病的蔓延,筆者建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政府其他主管部門應立即重視職業危害防護,依照各自職責齊抓共管,相互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進企業在生產中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促進企業責任落實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同樣是在職業危害場所做好勞動防護工作的主體,推動企業重視生產中的勞動防護管理,才能真正從源頭上降低職業危害。有些生產經營單位片面追求利潤,忽視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有些企業在勞動防護方面規章制度陳舊,安全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嚴重匱乏。因此,要通過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有效的監管方式,督促企業改善生產條件、設施,提高本質安全生產水平。
通過制定地方性關于勞動防護的法規,明確規定企業勞動防護專項經費投入的比例,加強企業對配置、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認識。并要求企業按照勞動防護相關法規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建章立制,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發放、佩戴、使用、廢棄、更換等環節,逐步在企業推廣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檔案制度;設置專職或兼職的安全防護用品管理人員,強化勞動防護的現場管理,提高勞動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使用水平。
開展專項檢查
安全監管部門可根據不同階段監管工作的重點,針對一些行業、企業集中顯現的勞動防護問題或發生的事故,結合本地區特點制定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開展本轄區不定期、專業性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大檢查。這種不定期的專項監督檢查更易發現勞動防護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嚴重隱患,彌補定期檢查的不足。
重點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國家或行業、地方配備標準為從業人員配發安全防護用品,所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規定教育、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經費管理制度及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制度等。
在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單位的監管過程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對各類違反勞動防護用品法規、政策的行為嚴格查處,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加強與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等其他政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通過獨立執法、聯合執法等有效的行政制約方式,切實保護好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共同做好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監管工作。
完善技術支撐
在日常監管工作和專項安全大檢查中,勞動防護用品的檢測檢驗可為監管監察工作提供重要的技術依據,督促企業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目前, 新疆尚未建立起能滿足實際勞動防護用品檢測需求的實驗室,除部分勞動防護用品能在本地進行檢測外,還有一部分勞動防護用品需在其他省市進行檢測。
下一步,新疆將從實際出發,建立和完善勞動防護用品的檢測檢驗能力,不僅為全區各行各業的單位提供有效的檢測檢驗信息,還要能研發勞動防護用品的新技術、新產品(專利),形成具備研發能力的國家認可的甲級檢驗機構,并逐步建立起全區各級勞動防護用品研發機構及信息數據庫。一方面提高勞動防護用品監管監察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效率,并為安全監管監察過程中的行政復議、訴訟提供技術支撐。
加強宣傳培訓
目前,新疆有些地州安監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很大原因是安全監管人員缺乏相關的勞動防護知識。尤其是縣區安監局、鄉鎮、街道的安監辦主任和安全協理員,勞動防護專業知識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因此,要加強地州、縣區、鄉鎮、街道各級安全監管人員的勞動防護專業知識的培訓,同時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促進各級安全監管人員正確理解和把握勞動防護用品監管過程中的相關法規和專業知識。
此外,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和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職工也要加強勞動防護知識的宣傳培訓,提高職工自我防護的意識。有些企業的采購人員缺乏專業的勞動防護知識,不了解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不知如何正確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采購中把價廉作為主要標準。下一步,在加大宣傳勞動防護政策法規(如《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的同時,也要開展勞動防護用品技術標準、專業知識的宣傳,加深企業和員工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認識。把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標準、配置要求列入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把勞動防護用品的佩戴、使用列入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借助“安全生產月”活動、報刊雜志等一系列宣傳載體,積極開展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意識,將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知識滲入到鄉村、學校、企業等社會各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