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消防部隊執勤任務需要,9月22日,廣東省韶關市政府批復同意落實消防裝備專項經費700萬元,解決當前急需配置緊缺的消防車輛、器材裝備。
韶關地處災害事故多發區,自然災害、交通事故頻發,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特別是近年來經濟快速發展,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場所等大量增多,現有消防裝備難以滿足滅火救援需要。支隊黨委“一班人”緊緊抓住貫徹國發46號文、財防330號文以及國務院《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的有利時機,就裝備建設問題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專題匯報、爭取支持。市委書記鄭振濤、市長艾學峰、副市長李安平等多次批示指示,根據《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鐵軍中隊建設標準》配置標準,結合消防部隊在日常滅火、搶險救援和執勤訓練中的器材消耗、損耗情況,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解決急需配置緊缺的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同時,依據全市消防裝備評估結果,支隊先行提請市政府解決落實1輛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車、鐵軍中隊達標創建缺配的器材裝備經費700萬元,最終獲得市政府批復同意。
下一步,支隊將繼續向市政府、市財政局領導請示匯報,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在政策、經費上傾斜消防裝備建設,逐步配備一批搜尋救生、滅火強攻、破拆排煙和反恐處突車輛器材裝備,為提升滅火救援整體作戰效能提供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