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顯著提升,火災總體形勢更加平穩,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1、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把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督查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推動消防工作責任制全面落實。
2、社會火災防控水平進一步提升。加快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全力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100%達標,消防監管“四個水平”顯著提升。
3、公民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構建消防安全大宣傳格局,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部門協作機制,健全社會宣傳市場化運作機制,消防宣傳覆蓋率達100%。
4、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進一步壯大。招聘符合一定條件的地方專職消防隊員和文職人員,補充一線滅火救援和消防監督警力。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執勤力量基本滿足應急處置任務需要。
5、消防隊站建設布局進一步合理。新、改、擴建消防站71個,其中新建標準普通消防站、專業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55個,改建消防站14個,擴建消防站2個。
6、消防裝備結構進一步優化。新增個人特種防護裝備8萬件(套),新增各類執勤消防車400輛以上,使消防員個人特種防護裝備配備率達100%。各消防站大功率、大流量、遠射程滅火消防車、重型泡沫水罐車配備,以及城區和縣級市消防站壓縮空氣泡沫車、載液高噴車配備率達100%。
7、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縣兩級依托公安消防部隊整合社會資源,全面推廣“一個平臺、三種模式、五大體系”建設,提升社會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力爭2012年全部達標。
8、消防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深入應用一體化消防業務信息系統,加強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全面實現情報信息多元化、勤務管理可視化、指揮調度智能化、監督執法網絡化。
9、消防技術服務市場進一步規范。規范消防技術中介服務行為,推行消防行業市場準入和執業資格制度,推動消防技術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等多層面的監管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推行消防行政問責制,強化政府和部門消防工作責任。
1、健全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考評體系。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職能部門政績考評、任期責任目標考評、年度責任目標考評以及政務督查的重要內容,由上級政府負責組織對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定期考評、督查,并將考評督查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出臺《湖北省消防工作責任目標考評獎懲辦法》。建立健全消防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本地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安排部署消防工作,集中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對火災隱患實行省、市、縣三級政府分級掛牌督辦。各級政府每年要將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向上一級政府作出專題報告,上一級政府應組織檢查、抽查,并進行通報。
2、強化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追究。制定出臺《湖北省消防工作行政責任追究辦法》,大力推行消防工作行政問責制度。將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相關職能部門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納入行政問責范疇,對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在消防工作組織領導、消防監管、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經費保障、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消防安全行政審批等方面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凡本地區、本行業火災總體形勢嚴重惡化、或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除追究火災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