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小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災預防和滅火應急救援水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于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一)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間,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消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和進步。消防投入大幅增加,能力建設明顯加強,消防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考核獎懲機制初步建立,責任體系基本完善,有力推進了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十一五”時期,各級投入消防經費13.92億元,與“十五”期間相比增長了300.24%,新建消防站30個,
配置消防車321輛,消防志愿者隊伍發展到3698支,隊員13萬人。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優化,消防安全檢查不斷強化,火災四項指數逐年下降。滅火、應急救援體系更加完善,建立了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以政府專職消防隊和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為輔助、以志愿消防隊和相關專業力量為補充的覆蓋城鄉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完善了重大以上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大力推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建了應急救援總隊和9個應急救援支隊,84%的縣(市、區)組建了應急救援大隊。農村消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消防工作納入了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六改”工程,農村火災高發猛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消防立法工作穩步推進,修訂出臺了《貴州省消防條例》,全省制定了《貴州省消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等10項執法制度,修訂了公共娛樂、商(市)場、賓館、飯店和醫院等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制定出臺了《社會消防安全管理規程》等六個地方標準,消防法規體系更加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體系不斷完善,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培訓率達100%,“政府主導,媒體聯動,教育滲透,全民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宣傳氛圍更加濃厚。
(二)主要問題。
消防工作的快速發展,為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許多因素仍然影響和制約著我省消防工作的發展,主要表現在:經費投入少,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薄弱;工作發展不平衡,尤其在鄉(鎮)、村和街道、社區以及一些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力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農村、社區防控火災能力薄弱;一些地方消防宣傳針對性不強,流于形式,消防安全常識普及率低,公眾消防安全素質不高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強;志愿消防隊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管理難度大;社會單位特別是火災危險性大的部分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仍然較低,火災隱患仍然較大。
(三)面臨形勢。
“十二五”時期既是貴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黃金發展期,又是各種困難和矛盾的凸顯期。做好“十二五”期間的消防工作,同樣是挑戰與機遇并存。黨和政府更加重視民生,重視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人民群眾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日益增強,特別是隨著全省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財力的增強,公共消防基礎建設必將獲得前所未有的跨越式發展。但同時,隨著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市場化的深入發展,各類傳統和非傳統消防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火災事故整體形勢日趨復雜。在農村,特別是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由于歷史原因和民俗習慣,住房大多系木質結構,且依山而建,連片聚集,水源缺乏,加之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易發生“小火亡人”和“火燒連營”事故。在城市,由于城鎮規模的迅速擴大,高層、地下、大空間建筑大量增多,有的消防基礎設施沒有同步建設,防控現代火災功能缺失。消防專業力量不足,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消防工作亟待進一步創新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