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主基調,積極服務工業強省、城鎮化帶動及“三化”同步主戰略,搶抓中央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深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努力加大消防部隊裝備、營房及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以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為載體,落實政府和部門消防工作組織領導、監管、設施建設和檢查考評“四項責任”,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四個能力”,夯實農村社區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和隊伍建設“四個基礎”,提高公安機關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宣傳教育和社會管理創新“四個水平”,通過努力,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和“火燒連營”火災多發的被動局面得到根本扭轉,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性跨越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著力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著力推進城鄉消防工作一體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持依法治火、科技興消,著力完善消防法規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施救,著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持積極探索、改革創新,著力完善消防管理體制機制。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基本適應,與全國消防事業發展同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明顯提升,火災形勢更加平穩。
1.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切實把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督查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
2.消防法制體系進一步健全。形成以《消防法》為主體,《貴州省消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為輔助的消防法制體系。
3.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縣級以上城市消防站建成率達100%,市政消火栓建成率達100%,農村消防規劃和消防設施建設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發展;各類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實現擴容提質。
4.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進一步壯大。大力發展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消防安保人員及鄉(鎮)政府、企業專職、志愿者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形成覆蓋城鄉的消防力量網絡體系。
5.全民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制定并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建成初具規模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培訓率達100%,消防行業特殊工種從業人員100%持有職業資格證書。
6.消防經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完善保障機制,落實與各地相適應的消防業務費最低保障標準。
7.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進一步壯大。加強隊伍、機制、裝備和部隊信息化建設,滅火和應急救援體系基本形成,部隊戰斗力明顯提高。
8.火災防控水平進一步提升。年度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小于0.19,城鄉“小火亡人”和“火燒連營”事故明顯減少,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