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攻堅階段,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兩創”總戰略和工業立市主戰略,全面建設“平安衢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經濟健康發展、創造安全環境的重要保障。
為推動“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的深入開展,促進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我市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衢州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結合我市消防事業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規劃編制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公安部關于印發〈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消防戰勤保障體系建設標準的通知》(浙政辦發〔2008〕53號)、浙江省財政廳、公安廳《關于印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消防部隊消防業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政字〔2005〕16號)和國家、浙江省有關消防建設標準等。
本規劃是衢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的主要專項規劃之一,是“十二五”時期規范和指導我市消防事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規劃實施期限為2011年至2015年。
一、現實基礎
(一)“十一五”成績
“十一五”時期,我市消防事業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重視和支持下,取得重大進步。社會火災事故得到了基本控制,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消防隊伍建設和設施裝備建設邁上新臺階,全市火災形勢保持總體平穩,社會消防安全狀況逐步好轉。
1.火災防控取得顯著成績。
“十一五”時期,全市共發生火災1509起,死亡36人,受傷7人,直接財產損失7360.709萬元,未發生群死群傷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與“十五”期間相比,除直接財產損失數有所上升外,火災次數同比下降35%、死傷人數同比下降84%。全市消防部隊共接警出動6323次,出動消防車8415輛次,出動人員56050人次,參加搶險救援4264次。
在有效控制火災事故的同時,全社會火災隱患得到了有效整治。“十一五”時期,共出動各類消防檢查組4463個,檢查單位2.4萬余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2.8萬余條,開展全市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306次,各級政府掛牌督辦整改重大火災隱患119家。建審項目6012個,驗收建設工程3930個。圓滿完成了北京奧運會、建國60周年、上海世博安保、廣州亞運會等重大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任務,有效預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消防設施和裝備明顯改善。
“十一五”時期,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有了明顯改善,全市各縣(市、區)、鎮消防規劃編制數增加到38個,新增市政消火栓2315只,新建、改建公安消防站5個、專職消防隊8支。消防車輛裝備突破“零進口”,作戰性能大幅度提升,數量大幅度遞增。至“十一五”期末,全市擁有各類執勤消防車輛 49 輛,其中舉高噴射消防車 4 輛、云梯消防車3 輛、曲臂消防車1輛、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7 輛、泡沫消防車 8輛、搶險救援消防車7輛、水罐消防車16輛、通信指揮車1輛、器材專勤車1輛、供氣消防車1輛。
3.消防隊伍發展壯大。
“十一五”時期,通過深入開展執法為民教育和大練兵活動,全市消防隊伍建設不斷加強,隊伍整體素質和戰斗力明顯提高。全市現有8個縣(市、區)公安消防大隊、8個消防中隊(含特勤中隊),全市消防部隊在編總人數255人。“十一五”期間,除了公安消防隊伍外,以地方政府、民間消防力量為主體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全市現有地方專職消防隊伍10支,隊員111人,執勤消防車15輛,手抬機動消防泵11臺;鄉鎮、村義務消防隊1621支,隊員9275人,消防手抬泵231臺。
4.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上了新水平。
通過拓展和完善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體系,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不斷加強。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切實依法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宣傳教育職責,扎實推進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進場所”工作,策劃組織了“百場消防文藝”進鄉村晚會、“少年消防警校”活動和消防宣傳“六進”活動等系列宣傳活動,并在報紙、電視臺等媒體開設消防主題類視聽節目,極大地擴展了消防宣傳途徑,提高了全社會火災防控和群眾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