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消防裝備建設,既是提高社會服務管理水平、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科學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證。為此,筆者根據臺州市滅火救援裝備建設發展的實際情況,就如何逐步實現消防裝備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談幾點個人意見,旨在推動進一步貫徹落實《消防法》和國務院46號文件精神,立足城市可持續性發展,按照適度超前原則,重點加強消防裝備配備實戰化、儲備模塊化、管理規范化、保障體系化建設,促進部隊戰斗力提升,保障滅火救援和重大消防安全保衛任務的圓滿完成。
一是著力加強消防隊站建設。根據現有城市建成區情況,盡快解決已立項消防站建設用地,補建應建而未建的消防站,如三門縣濱海新城消防站,并按標準配齊消防裝備;對不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要求的執勤消防站的營區進行升級改造,重點增加車庫、器材庫等各類庫室的數量和消防培訓基地的二期建設;結合臺州中長期整體發展規劃和經濟開發進程,及時跟進偏遠地區公安消防站的建設;結合臺州海上救援的需要,做好“十二五”期間水上消防站建設用地規劃、預留擬建消防站建設用地和停靠碼頭,確保水上救援力量與水上災害事故處置和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二是進一步加強消防水源建設。按照城市道路建設規劃和城市供水管網布局,進一步核實包括所轄鎮(街)在內的各區的城市建成區市政道路及其里程,核定應建市政消火栓的道路和數量;新(改)建的城市建成區道路必須按規定設置市政消火栓,沒有市政消火栓的道路要增建補建,損壞的應責成相關部門盡快修復;在城市建成區或重大危險源附近的天然水域沿岸(邊)建立消防專用取水設施,為遠程大流量供水系統提供取水便利,以強化火場供水能力,保障滅火用水需求。
三是著力提升主戰消防車輛性能。分年度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車輛,加快車輛更新步伐,逐步采用性能較高的商用底盤或消防車專用底盤,適量配置全驅底盤消防車,提高車輛性能,為實現車輛裝備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的根本轉變打下基礎;加強主戰消防車配備,中心城區逐步配備滿載總質量14-18噸、載液量3噸以上、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60升/秒以上、乘員6-7人,配有多種滅火救援器材的大比功率、多功能、高性能、多乘員、智能化的城市主戰消防車;道路條件較差的地區和縣級消防站逐步配備滿載總質量8-12噸、載液量2噸左右、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50升/秒以上、乘員4-6人,配有適量滅火救援器材、適合農村道路通行的輕型主戰消防車;盡快制定主要消防車器材配備標準,按照標準配齊隨車器材,實現主要消防車輛和隨車器材的標準化配備。
四是進一步優化裝備配備結構。一方面加強滅火救援基本作戰單元裝備配備。每個特勤消防站和一級普通消防站按照滅火救援基本作戰單元裝備配備;另一方面優化舉高消防車結構、提升車輛性能。在舉高消防車配備數量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要求的同時,天臺、仙居、三門配置30米以上舉高救援消防車,臺州市主城區至少配備1輛70米以上登高平臺消防車,形成規模化高空立體作戰優勢,并提高舉高消防車的智能化水平;再一方面根據轄區保衛對象特點和區域滅火救援及戰斗編成情況,確定執勤中隊消防車輛構成,以滿足滅火救援實戰需求。如椒江、溫嶺等高層建筑較多的地區,配備高層供水消防車、高空破拆消防車等車輛;玉環、溫嶺、臨海等石油化工企業較多、規模較大的地區,逐步配備大功率遠射程泡沫消防車、化學事故搶險救援消防車、大流量消防拖車炮以及適用于湖泊濕地地區使用的遠程大流量供水系統、遠距離大流量泡沫液運載/輸送系統等特種裝備;第四是加強對新購車輛裝備的統籌規劃,逐步提高多功能城市主戰消防車、具有救援功能的舉高消防車、專勤消防車、戰勤保障消防車的配備比例,優化消防車輛結構。
五是針對性配備特種攻堅裝備。針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重大危險源多、大跨度大空間商業建筑和廠房多的特點,適時加強高性能攻堅消防裝備,如大流量、遠射程水罐(泡沫)消防車,多劑聯用舉高噴射消防車,大流量拖車消防炮,化學事故搶險救援消防車,防化洗消消防車,大跨度作業臂架破拆消防車,具有噴霧、負壓吸風功能、帶100m以上吸風管且可升降的大型排煙消防車,以及偵檢、堵漏、救生、破拆、洗消等滅火救援裝備的配備;著重加強高層建筑滅火救援裝備配備,如配備水泵出口壓力大于3.5兆帕、流量大于25升/秒的高層供水消防車,工作壓力4.0兆帕的消防水帶和高壓供水附件,以及隨車高層供水器材的運送設備等;針對地下建筑火災事故處置,盡快配備排煙量大于50萬立方米/小時的正負壓排煙消防裝備、高倍數泡沫消防車、高性能呼吸保護裝備及可在地下臨時組網的通信裝備等特種裝備器材;針對各類大跨度大空間建筑火災易垮塌特點,優先配備高層拆樓工程機械及其運載車輛。
六是加強搶險救援器材配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配齊搶險救援器材,定期更新損耗嚴重的器材。如每個執勤消防站應至少配備1臺可燃氣體探測儀或多合一氣體檢測儀、1臺頭戴式熱像儀、1套混凝土液壓破拆工具和大流量空氣充填泵,根據執勤任務特點強化救生、排煙、偵檢設備的配備等;針對大型石油化工企業數量多、規模大的特點,加強化學救援、偵檢、堵漏、洗消裝備的配備與更新;針對高層救援提高防墜落裝置、升降器、水帶及器材高層運送鋪設裝置的配備;加強起重氣墊,頂升破拆等破拆、起重、支撐裝備不同規格組件的成套配備,提高裝備的配套性,并加強控制器、墊塊等附件的配備,滿足復雜條件下的救援要求;強化單兵通訊裝置的配備,配置消防員單兵圖傳設備、地下空間專用通信裝備,以及單兵定位裝置等先進通信裝備配備;加強消防船、沖鋒舟、專業救援艇等水域救援裝備的配備,逐步提升水域專業救援能力;加強山岳救援等專業救援裝備配備,以適應山岳救援任務需要。
七是加強消防員防護裝備配備。根據冬夏不同滅火救援作戰防護需求,配齊基本和特種防護裝備;加快消防員防護裝備更新頻率,按照消防員服役年限和消防員防護裝備使用壽命,定期更新裝備,確保防護性能;在全面達標的基礎上,加大高性能防護裝備的配備力度,不斷提升防護等級,提高綜合性能,減輕裝備重量。如配備二類以上消防手套,購置帶有高壓應急充氣裝置、可視余氣指示的新型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等高性能裝備,實現人與裝備的有機結合;根據各縣(市、區)主要災害事故特點,有針對性地增加特種防護裝備的配備品種、數量。
八是加強消防應急通信、信息裝備建設。根據轄區災害事故特點和消防力量分布情況,構建整合全市消防資源的消防信息研判體系,應新建功能更加完善的支隊級指揮中心大樓,提高全市災害事故處置的信息化、科學化水平;將消防無線通信網絡的建設納入地下建筑的基礎建設范疇, 消除地下建筑內的消防無線通信盲區,優先配置移動通信基站,地下設施通信信號收放器;配齊地下通信裝備和高危環境下單兵作戰通信設備;盡快啟動消防裝備和滅火劑等物資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
九是大力提升消防戰勤保障能力。加強滅火藥劑、個人防護、生活保障等專業儲備庫建設,實現應急救援裝備平時集中模塊式存放、定期保養,戰時統一調運、遂行保障;強化裝備技術保障能力,購置必要的維修檢測設備,建立為消防隊伍服務的車輛裝備修理所,與裝備生產企業簽訂維修保障協議,設立特約維修站,選拔招聘維修專業人員,初步具備維修、保養本市消防車輛裝備的能力;在政府主導下,加強社會聯勤保障體系建設,為滅火救援行動提供有力支撐;協調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整合社會資源,努力將政府儲備、企業儲備和社會儲備物資納入消防戰勤儲備管理系統,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物資轉運效率;加大戰勤保障大隊二期建設經費投入,加速二期配套項目建設。
十是完善滅火救援訓練設施設備建設。按照公安部《消防訓練基地設施建設標準》的要求完善臺州市消防訓練基地建設,設置化工裝置、煙熱訓練、高空救援、水域救援、建筑物倒塌救援等模擬訓練設施。針對特種裝備器材不斷增多、使用操作日趨復雜的現實,配備專門的訓練裝備,聘請專用裝備生產企業的技術專家,采取輪訓、駐訓等方式,提高消防指戰員操作使用特種防護裝備、特種搶險救援器材的熟練程度,減少實戰裝備損耗。
十一是督促相關企業加強消防裝備建設。依法督促有關企業按照《消防法》的規定要求,結合企業消防安全現狀,充分發揮其資金、技術優勢,制定消防裝備建設規劃,加大裝備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裝備配備,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于人員密集度高、生產工藝危險性大、易燃易爆危險源多且集中的企業,著重加強專職消防站高精尖消防裝備的配備,尤其是加強處置易燃易爆危險品爆炸火災事故的特種攻堅裝備;依法對企業專職消防站進行驗收,督促企業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對建而未建專職消防站的企業,依法督促其建設專職消防站。另外,在生產、儲存能力擴張的同時,督促企業同步加大消防裝備經費投入,以適應本單位及周邊地區日益復雜的滅火救援任務的需求。
十二是建立消防裝備經費長效保障機制。按照《消防法》和《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各級政府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消防裝備建設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消防裝備建設經費與地方財政收入同步增長;參照經濟發展程度相近城市的消防裝備建設經費保障水平,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使全市消防裝備建設經費占財政收入的比例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建立新建消防站配套消防裝備建設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營房、裝備同步投入使用;建立淘汰報廢裝備更新經費保障機制,按照消防裝備服役年限分年度安排裝備更新經費,確保淘汰報廢裝備能夠及時補充;建立消防裝備維持性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加大維持性經費投入比例,防止裝備“買得起、用不起、養不起”的情況發生。
十三是加強合同制消防員隊伍建設。當前,在消防執勤力量與消防安全保衛任務不相適應、國家現役編制難以增加的情況下,增加合同制消防員人數,按照2013年增加90人、2014年增加100人、2015年增加110人的計劃,增加人數全市不低于300人,并適當提高人員經費標準和工資待遇,逐年解決事業編制合同制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