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推進消防宣傳“六進”工作,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各地、各部門除抓好119消防宣傳日活動外,要經常性地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積極推動消防工作實現社會化。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科學城辦事處每年要組織開展1至2次大型滅火或疏散逃生演練。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公安及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各特殊崗位持證上崗率達90%以上。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各職業培訓機構要把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考試內容。新聞、廣電等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應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各村(居)民委員會應協助當地政府及公安等部門,切實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到2015年,綿陽城市、農村居民消防知識普及率要分別達到90%和70%以上。
(四)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建立、完善火災隱患定期排查整治機制。全面落實“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消防工作責任制,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并嚴格考核、逗硬獎懲。各級政府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和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其中:聯席會議每年召開2次以上;政府領導每年帶隊檢查消防安全不少于2次。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對火災隱患突出場所和消防安全薄弱地區進行火災隱患專項檢查。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針對季節特點和重大活動保衛工作,開展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加強對夜間營業場所的監督檢查,加大對群眾舉報、投訴火災隱患的查處力度。
2、強化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研究制定《綿陽市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規定》,消防部門要結合排查情況,按照標準和程序確定重大火災隱患,并及時提請地方政府掛牌督促整改。各監管部門要督促火災隱患責任單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各級政府要根據公安機關和其他職能部門的意見,及時作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整改決定。對已掛牌的隱患單位,主管部門要責令單位增加安保力量,落實整改資金和措施,徹底解決火災隱患,確保全市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3、嚴格火災隱患源頭控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規劃部門不予核發規劃許可證;對不滿足消防安全條件的“城中村”建筑等,由規劃部門牽頭進行聯合整治;依法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必須取得合格證明文件。對按照國家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中無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房產管理部門不予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以及文化、體育場館等,其消防安全條件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的,民政、衛生、文化、教體等部門不予審批。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程序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嚴格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給予處罰;對已取得批準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等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及時予以撤銷。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加大對消防產品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力度,嚴格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未取得市場準入證書的消防產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
4、鼓勵和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積極參與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五)加快重大危險源搬遷。
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共有重大危險源單位379家,其中:儲罐區危險化學品單位37家,占9.76%,生產類危險化學品單位5家占1.31%。隨著城區面積逐步擴大,部分重大危險源處于城市中心區。要本著“科學合理,確保安全”的原則,盡快對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布局進行調整。對董家溝油庫等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重大火災危險源單位,由規劃部門會同住建、安全生產、消防等部門,共同研究搬遷方案,盡快組織搬遷。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全面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以消防工作納入“十二五”發展規劃為契機,健全政府部門對消防工作的宏觀規劃、統籌部署、議事決策、信息溝通、聯合執法、檢查督導機制,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消防部隊是黨委、政府直接指揮的公安現役隊伍,在搶險救災、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視消防部隊建設,確保消防業務預算經費足額到位,并結合財政狀況逐年適當增加。
(三)統籌結合,整體推進。
促進消防基礎建設和消防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有機結合,把消防基礎建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中心、消防水源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站建設等納入重點建設項目體系,確保全市消防事業整體有序推進。
(四)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認真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制約消防事業發展的“瓶頸”性問題。公安、住建、工商、文化、教體、廣電、安監等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定期組織開展消防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確保消防工作實效。
(五)發動社會,廣泛參與。
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社區、農村、學校、企業、機關和家庭,廣泛開展消防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宣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形成社會關心、關注、支持、參與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