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點工作
(一)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通知》(川辦函〔2010〕124號)有關要求,全面加快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著力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切實優化消防安全環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1、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2、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進一步落實政府部門組織領導責任、監管責任、設施建設責任和檢查考評責任。
3、夯實農村和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進一步夯實農村和社區組織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基礎、群防群治工作基礎和隊伍建設基礎。
4、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進一步提高公安機關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和社會管理創新水平。
(二)夯實公共消防基礎。
1、加快消防規劃編制。2011年完成《綿陽市城市消防規劃》修編,重點解決消防站布局不合理、消防指揮中心功能不全等問題;按照“縣城有藍本、鄉鎮有專篇”的縣鄉消防規劃編制原則,在2012年完成全市所有建制鄉鎮和新農村建設示范村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2、加快消防通道規劃和建設。依托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規劃建設應急救援車道,確保應急救援車道暢通,滿足火災和應急救援車輛通行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范設計、建設城市道路,確保間距、寬度、坡度及轉彎半徑符合要求。加快城市中心商業區、居民住宅區停車泊位建設,切實解決停車泊位占用、堵塞消防車道問題;商業步行街、小區車道入口處不得設置路障,消防車道上不得隨意停放車輛、設置障礙,為消防車輛通行及撲救作業提供保障。
3、加快消防水源建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加快推進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管網建設,確保“十二五”期間消火栓、管網建設與城市改造、道路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2011年建成市政消火栓509個,2012年建成市政消火栓465個。市政消火栓建成后應經公安消防機構、城市供水管理等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市住建、水務部門要加強對市政消火栓的維護,確保消防用水。工程建設需要遷移市政消火栓的,應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各地要加快建設取水井、取水碼頭、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設施,并于2015年前完成當地消防取水碼頭建設任務,確保全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全部達標。加強居民小區消防供水管網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重點解決居民小區消防供水管網等建筑消防設施無人管理、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4、加快消防隊站建設。根據“十二五”期間我市城鎮發展需要,新建消防特勤大隊、戰勤保障大隊、消防培訓基地、市消防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暨應急救援中隊、農科區消防站、永興消防站、梓潼消防站、鹽亭消防站、教育園區消防站等消防站點。要確保消防站建設規模、規劃布局與選址、建筑標準、建設用地、裝備標準、人員配備、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相關要求(具體實施計劃見附件)。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大力發展農村、社區志愿消防隊伍,普及消防組織建設。在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市、縣兩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解決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并落實醫療保障及有關撫恤政策。
5、加快消防器材裝備建設。各地要按照標準配齊配強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裝備,重點為水上事故救援隊、高層和地下建筑火災救援隊、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隊、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等救援隊伍配備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器材裝備,切實提高消防部隊攻堅克難的能力。到2015年,全市消防部隊個人防護裝備和特勤裝備達標率要實現100%,各執勤中隊配備1-2輛壓縮空氣泡沫車,并配備消防部隊登高平臺消防車、高噴消防車、防化洗消救援車、大功率遠程供水車、排煙消防車等特種車輛。
6、加快消防通信建設。2011至2012年,新建消防指揮調度中心及信息中心。進一步加強信息化綜合集成建設,完成KU衛星傳輸系統建設,建成單兵視頻傳輸系統、GIS地理信息系統和GPS全球定位系統,實現火災搶險救援現場實時圖像遠程傳輸、救援作戰遠程指揮、調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