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各部門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為主線,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大局,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加大消防基礎設施投入,消防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確保了火災形勢持續平穩。同時,應該清醒地看到,全市消防工作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仍很突出。一些地方消防安全責任制沒有完全落實,社會化程度不高,“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仍不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隊伍建設與日益繁重的消防保衛、滅火和應急救援任務要求還有差距;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2011至2015年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災預防和滅火應急救援水平,將為全市實現“福民強市”總體目標提供重要保障。為促進我市消防事業的全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河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和《洛陽市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我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
“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的奮斗目標是: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落實,消防事業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社會消防監管模式創新發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質不斷提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加快,覆蓋城鄉的滅火應急救援體系得到完善,火災形勢保持持續平穩,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年十萬人火災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亡人火災事故在全省保持較低水平。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消防工作組織領導
(一)建立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貫徹落實《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多產權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鄉鎮(辦事處)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社會消防中介組織管理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等各類消防安全規章和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體系,從政策制度上保障消防工作社會化的順利實現。
(二)落實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政府綜合目標管理、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城市創建和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要及時組織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研判火災形勢,解決疑難問題。要嚴格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消防安全一崗雙責的意見》(洛政〔2011〕12號)文件精神,實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逐級簽訂消防工作責任書,量化工作目標,加強督查考核,兌現獎懲措施。建立完善政府常務會議適時研究消防工作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特大火災及亡人火災事故依法實行過程追究、隱患追究、頂格追究。
(三)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職責。進一步擴展消防社會化責任,明確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工作職能,構建權責明晰的消防工作格局。各行業、系統和部門要嚴格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的意見》(洛政辦〔2011〕93號)文件要求,將消防工作納入目標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履行各自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定期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各級住建、安監、文化、教育等部門要在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時,與公安消防機構建立信息溝通、聯合審批機制。
二、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高城鄉抗御火災能力
(四)編制完善消防專業規劃。各級政府應及時修訂、完善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城鄉消防專業規劃,要建立城市火災風險和公共消防設施年度評估機制。2012年底前,偃師、孟津、新安、伊川、宜陽、汝陽、洛寧、欒川、嵩縣、澗西、西工、洛龍、吉利、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等縣(市、區)的17個產業聚集區和伊濱區要完成消防專業規劃編制并按規劃實施。
(五)建立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機制。各級政府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各級發改、財政、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將公共消防設施經費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并確保落實。加快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進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同步建設消防設施。2012年底前,有市政供水管網的道路市政消火栓安裝率要達到80%,利用天然或人工水源建設消防車取水碼頭不少于15個,在城市區大型人員密集場所、重要公共建筑附近建設消防水鶴不少于20個。2013年底前有市政供水管網的道路市政消火栓要全部安裝到位,新建成取水碼頭不少于30個。2014年,新建成取水碼頭不少于40個。2015年底前,新建成取水碼頭不少于50個。各縣(市)在“十二五”期間每年建設消防水鶴不少于2個。
(六)加快消防隊站建設。2012年完成消防指揮中心建設,全市17個產業聚集區和老城、瀍河區完成新消防站的征地和建設任務,2013年投入執勤。2013年澗西區完成1個新消防站建設任務,2014年投入執勤。2014年西工區、洛龍區完成1個新消防站建設任務,2015年投入執勤。2014年建成區面積超30平方公里的縣(市)要完成第3處消防站的征地和建設任務,2015年投入執勤。在伊濱區建設中,要將消防站納入城市規劃同步建設,2015年底前,建成5個消防站并全部投入執勤,其中2012年完成2個消防站的征地和建設任務,2013年投入執勤;2014年完成3個消防站的征地和建設任務,2015年投入執勤。2015年前建成一個覆蓋應急管理、消防救援、衛生醫療、社會安全等多領域的全市防災減災綜合應急訓練保障中心,承擔訓練、培訓、避難和保障等職能,為成功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升全民安全防范能力提供保障。
(七)提升消防裝備建設水平。不斷優化消防部隊執勤車輛裝備結構。2011年,城市區配備多功能緊急救援支撐系統、3臺A類泡沫車(主要用于高層建筑火災撲救)、防化洗消車、56米高噴車、移動充氣車、細水霧消防車、大型搶險救援車、模塊搶險救援車,特勤裝備、滅火救援攻堅組裝備、綜合應急救援隊裝備、個人防護裝備及備份全部達標。2012年城市區配備78米登高車、干粉消防車、強臂破拆車、衛星通信指揮車、泡沫輸轉車、大功率供水車,城區每個中隊配備大噸位消防車。2013年城市區配備2臺40米以上舉高車、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車;瀍河、老城、高新配備A類泡沫車。2014年城市區配備2臺50米以上高噴車、履帶式消防車。2015年城市區配備消防直升飛機、核生化偵檢車、水陸兩用消防車。2012到2015年,偃師、孟津、新安、伊川、宜陽、汝陽、洛寧、欒川、嵩縣、吉利全部配備A類泡沫車、大噸位消防車、舉高類消防車、大型搶險救援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