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加強消防工作保障
一、加強消防經費保障
根據省公安廳、財政廳閩財行70號文件精神,各級政府要制定消防業務經費保障標準,切實增加對消防工作的經費投入,使消防經費投入與地方經濟發展同步。加大公共財政保障力度,逐步將城市社區和農村消防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各級政府要結合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將政府專職消防站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并視財力逐年將專職消防站的營房建設、消防裝備建設納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同時,要從消防特殊行業和部隊經費保障的實際出發,將高危補貼、生活補助、伙食補貼、消防員人身傷亡保險經費等納入財政統籌。將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消防文員工資福利及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專職消防站的單位,應當保證本單位專職消防隊所需的業務經費。組建志愿消防隊的政府、單位和組織應當提供消防裝備、設施、訓練等經費。各地應積極設立消防事業發展基金會,接受社會捐贈,按照社會捐贈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方式,促進消防公益事業發展。各級政府要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器材裝備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全市消防站、部隊消防裝備建設專項經費應納入財政部門本級財政預算,緩解經費壓力,保障消防站和消防裝備建設任務圓滿完成。
二、加強消防站建設
2011年,武夷山市政府開工建設武夷山消防大隊一中隊新建營房工作。2012年,邵武市、建甌市、建陽市政府開工建設邵武消防大隊二中隊、建甌消防大隊二中隊、建陽消防大隊二中隊新建營房工作。2013年,啟動南平市消防支隊特勤中隊和消防綜合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建設工作,完成武夷山消防大隊一中隊新建營房工作。2014年,完成邵武消防大隊二中隊、建甌消防大隊二中隊、建陽消防大隊二中隊新建營房工作。2015年,完成特勤中隊和消防綜合應急救援培訓基地。
三、加強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建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建設的通知》要求,結合南平實際,優化消防車輛配置結構,提升消防部隊高層建筑滅火救援舉高類消防車和配套供水設施。2011年,南平市中心城區至少配置53米舉高消防車、18噸以 置1輛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建陽、武夷山、邵武至少配置1輛53米舉高消防車,建甌至少配置53米舉高消防車、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各1輛,浦城、松溪、政和、光澤至少配置1輛32米舉高消防車。順昌至少配置32米舉高消防車、8噸以上水罐消防車各1輛。2012年,南平市中心城區至少配置高層供水消防車、照明消防車、洗消消防車各1輛,延平至少配置1輛18噸以上水罐消防車,建陽、武夷山、邵武至少配置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高層供水消防車各1輛,建甌至少配置1輛高層供水消防車,浦城、順昌、松溪、政和、光澤至少配置1輛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2013年,建陽、武夷山、邵武、建甌至少配置1輛搶險救援車,浦城、順昌、松溪、政和、光澤至少配置1輛18噸以上水罐消防車。2014年,延平、建甌、武夷山、政和、松溪至少配置1輛搶險救援車。邵武、浦城、光澤至少配置1輛8噸以上水罐消防車。2015年,延平、武夷山、順昌至少配置1輛8噸以上水罐消防車,政和至少配置1輛泡沫消防車。“十二五”期間,所有新建消防站在投入使用前要達到消防車輛裝備國家標準。
第三節 提高消防法治建設水平
一、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
要健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配齊消防監督人員,積極探索、完善消防文員工作制度,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消防文員從事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切實做到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序、進度、結果,增強執法透明度;加強執法中的廉政建設,集中整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消防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配齊消防監督檢查裝備,提高消防監督檢查技術含量;開展消防監督執法示范單位創建和消防監督執法大比武競賽活動,定期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業務培訓,全面提升消防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監督管理水平
建設、設計、施工、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消防設施檢測等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質量負責,承擔主體責任以及不履行職責和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嚴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施工檢查和竣工驗收關,預防和杜絕產生新的火災隱患。建筑業主要規范建筑消防設施管理,配備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落實定期檢測和維護保養制度。加強對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指導,確保公正、公平地開展中介服務。積極探索性能化建筑防火規范體系,開展城市火災風險評估,推動城市建筑消防設施及火災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提高城市抗御火災整體能力。
三、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
要針對新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深化消防愛民實踐活動,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積極開展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指導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在推進合同制消防文員從事日常消防檢查的制度上取得新進展;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鼓勵試行消防安全檢查師制度,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積極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四、認真落實消防行政執法責任制
依法處罰消防違法行為,適時開展針對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及消防產品方面的專項執法行動。認真梳理消防行政執法依據,全面落實消防執法責任制,強化消防執法督查,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標準,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消防行政執法體制。
五、嚴格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追究
對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火災事故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加強火災事故調查和消防責任事故案、失火案的偵查,對達到消防責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標準的,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節 加強公安消防隊伍建設
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認真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消防隊伍”的總要求,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素質強警,全面加強消防部隊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業務建設和紀律建設。建立健全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選拔任用人才機制,樹立良好的選人用人導向,激發官兵獻身消防事業、投入海西建設的生機與活力。加強官兵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進一步提升官兵的理論水平、改善官兵的知識結構,不斷提高消防隊伍的整體素質。
第五節 強化規劃組織實施
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結合實際,突出特色,編制并實施消防工作專項規劃,做好與本規劃確定的發展戰略和主要目標任務的銜接。要實行規劃目標責任制,明確部門分工,落實部門責任,把規劃的目標任務具體分解到各年度的建設項目和發展政策中。加強對主要規劃目標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規劃項目的年度檢查,及時上報實施情況,并向社會公布。加強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完善評價機制,分析存在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根據評估結果適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和修訂,準確掌握規劃實施動態。在規劃實施完成后,及時進行總結評估,保障規劃制定的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完成,為編制下一個五年規劃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