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
加快老城區和城鎮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設步伐,新建城市(市區)、開發區和工業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與城市(鎮)的建設同步發展、一步到位。2012年,所有縣(市、區)市政消火栓達到建設標準。城市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對木結構等易燃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要結合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建設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火災抗御能力。積極開展創建“無火災鄉村”和“消防安全示范村”活動,落實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責,督促建立健全農村消防管理組織和制度。2015年,所有的鄉、鎮公共消防設施均達到建設標準。
第二節 加強火災防控體系建設
一、加強火災隱患整治基礎
把保持火災形勢穩定、預防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作為衡量消防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各級人民政府應定期組織開展人員密集、公眾聚集、“三合一”等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建筑施工現場、危險化學品、文物保護單位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消除火災隱患。建立多部門聯動聯勤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繼續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重大火災隱患,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火災隱患整治。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對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監督,暢通監督渠道。建立健全火災隱患舉報、公布通報、媒體曝光等制度,發動公眾參與監督,促進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工作。對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及個人堅決實施行政處罰,并確保執法到位、隱患消除。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各級政府要組織專家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督促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通過3至5年的努力,全面完善上述場所和單位的消防管理狀況,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二、加強基層消防安全體系建設
(1)夯實基層消防組織建設。農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1年,所有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配備具有消防專業技能的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村(居)委員會要成立以村(居)委會主任牽頭,其他村(居)委會成員和駐村(社區)警務人員參加的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配備專(兼)職防火員,協助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宣傳。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村(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每年組織考評。村(居)委會制定、發布《防火公約》,與轄區物業管理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證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村莊要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輪流值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檢查。各城市社區、建制村至少設置1個固定消防宣傳專欄。
(3)夯實隊伍建設基礎。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專(兼)職、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設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并加強保安人員消防業務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擔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能;沒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2012年底,所有鄉鎮、街道、建制村、社區消防工作基礎達到火災防控“四個基礎”建設標準,10%的建制村、城市社區達到消防安全示范鄉村(社區)的標準。
(4)夯實部門聯動基礎。教育部門要負責組織中職院校、中學、小學、幼兒園、托兒所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衛生部門要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旅游部門要負責組織旅游星級飯店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經貿部門要負責組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文化部門要負責組織舞廳、卡拉OK廳、網吧、電子游藝廳等歌舞娛樂場所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民政部門要負責組織敬老院、福利院和經審批的民辦養老福利機構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公安消防機構要負責指導各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努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火災防控網絡。
三、提升社會消防管理創新水平
建設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推廣普及“網格化”管理模式,發動社會單位和群眾,共同夯實消防安全工作基礎。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自動消防系統操作等消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積極培育和依法監管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火災風險評估、火災損失核定等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中介組織。建立隱患整改資金保障機制,依照相關規定支取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整改多產權建筑火災隱患。探索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企業貸款審核、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節 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一、大力開展消防宣傳
各級政府研究制定消防宣傳教育計劃,發動組織干部群眾到消防站參觀學習,利用鄉村、城市社區宣傳陣地對村(居)民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科技、司法行政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科普、普法教育內容。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加強經常性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聞發布會制度,定期通報消防工作形勢和火災情況,及時曝光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典型火災案例。
二、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
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內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消防宣傳,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消防等部門密切協作,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并推廣經驗。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媒體應主動承擔消防安全公益宣傳義務,支持開設公益性的消防宣傳專版、專欄,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建立并運用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向社會發布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三、全方位普及消防知識
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結合各自的工作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消防安全常識。全市100%中小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安全教育內容,每學期不少于1課時,每學年組織學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至少2次,確保所有學生基本掌握火場逃生自救要領。宣傳文化部門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和城區、居民生活區、公眾聚集場所,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常識。消防部門開放消防站、消防教育館,開展消防知識普及教育。“十二五”期間,南平市至少1個消防教育館達到“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或“福建省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標準。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城市社區、學校每年至少舉辦1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舉辦2次以上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使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全部人員、城區學校全體師生和50%以上社區居民、流動人口,到具備消防宣傳教育功能的場館(場所、單位)參觀、體驗1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