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全力推動消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推進南平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指導思想。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胡錦濤總書記“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消防隊伍”總要求和新時期公安消防精神為發展方向,以落實《消防法》為主線,以強化公共消防安全,構建和諧、平安南平為目標,完善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機制和體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政府部門組織領導責任、監管責任、設施建設責任、檢查考評責任。進一步壯大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拓寬消防部隊經費,完善財政經費保障機制,努力攻克制約和束縛消防事業發展的難題。為南平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綠色腹地,全面實現《南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十二五”期間,加快南平推進南平消防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服從、服務、優化的原則。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強化服從服務意識,堅持不懈狠抓火災預防,堅持不懈狠抓滅火救援,努力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斷優化消防安全環境。
--統領、轉移、攻堅的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消防工作,切實把消防工作的著力點轉移到預防為主上來,用改革的方法、發展的實踐,檢驗和加強各項工作,推動消防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鞏固、創新、發展的原則。抓住和用好“十二五”戰略機遇期,以胡錦濤總書記“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消防隊伍”總要求為宗旨,鞏固現有的建設成果,大膽改革創新,加快發展步伐,提高發展質量。
--統籌、協調、和諧的原則。統籌協調好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當前建設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和建設需要與保障能力的關系,實現各要素之間的良性互動、和諧發展。
三、主要目標。到2015年底,“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城鄉抵御火災能力有效增強;消防安全知識全面普及,全民消防安全意識繼續提高,撲救初期火災以及火場逃生自救能力明顯增強,全民關注消防、全民支持消防、全民參與消防的氛圍日益濃厚。
--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小于0.19。
--完成總體規劃的鄉鎮全部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和審批,公共消防設施達到建設標準。
--綜合應急救援響應機制和預案、指揮體系健全完善,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基本滿足實戰要求。
--各縣(市、區)城市公共消防設施達標率100%。
--新(改)建消防站5個,適時啟動消防培訓基地建設任務。
--新增戰斗車輛54輛(含退役更新)。全市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車輛裝備建設達國家標準。
--征召市、縣政府專職消防員不少于45人,消防文員不少于30人。
--城市90%以上的居民基本掌握火災預防、逃生自救、報警、滅火器的使用等消防基本常識。
第三章 主要任務
以加強消防基礎建設、能力建設、科技建設、機制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機制,夯實工作基礎,加強統籌協調,努力掌握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的主動權,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
第一節 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
一、加快城鄉消防規劃的編制、調整和實施
結合城鄉一體化進程,進一步加快編制城鄉消防規劃。根據城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各級政府要加緊完成消防專項規劃。在城鄉建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城鄉整體發展規劃和消防專業規劃的要求,確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實施。2011年,所有建制鎮都要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和審批。完成總體規劃的鄉在2011年30%完成消防規劃編制,20%完成審批;2012年60%完成消防規劃編制,40%完成審批;2013年90%完成消防規劃編制,70%完成審批;2014年,所有鄉均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