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行業標準于2013年7月26日經公安部批準發布,編號為GA 124-2013,將于2013年9月1日實施。
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是消防員進行滅火戰斗或搶險救援時使用的呼吸防護器材。GA 124-2013《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行業標準修訂時參考了EN 137-2006《呼吸保護裝置—帶全面罩的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要求、試驗和標志》及NFPA 1981-2007《消防和應急用開路自給式呼吸器(SCBA)》。
GA 124-2013代替GA 124-2004,新標準規定了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型號、系列、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與GA 124-2004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型號的編制、系列的劃分;
——增加了總則;
——修改了結構要求;
——增加了背具、氣瓶防護套的阻燃性能要求;
——增加了抗熱老化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耐輻射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氣動警報器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電子警報器的性能要求;
——修改了全面罩的性能要求;
——修改了指針式壓力表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電子壓力表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壓力平視顯示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連接強度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非金屬高壓部件強度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中壓導氣管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快插接頭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氣瓶的要求;
——修改了氣瓶瓶閥輸出端尺寸的要求;
——修改了實用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
——修改了耐高溫性能試驗方法;
——修改了檢驗規則;
——修改了標志的要求;
——增加了快速充氣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環境空氣旁通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遠距離通話裝置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GA 124-2013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負責起草,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員防護裝備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12)歸口。該標準的頒布實施能夠更有效地規范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生產、使用管理和維護,為產品的設計、驗收和監督管理等提供依據,對提高消防部隊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的質量水平將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