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在8月1日閉會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辦法》獲得通過。辦法提出,今后國防勤務隊伍將被納入應急救援體系,以確保其發揮平時應急、戰時應戰的雙重作用。辦法規定,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應當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指揮、力量使用、信息和保障等方面相互銜接。這意味著,今后我省的國防動員實施預案將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結合,這樣既可以充分發揮國防動員工作平時應急、戰時應戰的要求,而且也符合我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實際。同時,擔負國防勤務的專業保障隊伍將被納入應急救援體系中,發揮應對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作用。另外,物資動員是國防動員的重要方面,對于保障戰時的物資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對此,辦法規定,在實施國防動員后,在儲備物資無法及時滿足動員需要的情況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組織和個人所有或者使用的設施、設備、場所和其他物資等民用資源。這從立法角度明確了民用資源的征用制度。
山西將國防勤務隊伍被納入應急救援體系
發布日期:2013-08-02 來源:太原新聞網-太原晚報
核心提示:應安網訊:《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辦法》獲得通過。辦法提出,今后國防勤務隊伍將被納入應急救援體系,以確保其發揮平時應急、戰時應戰的雙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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