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一:生命至上,保護生命安全成為首要目標。各國在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把確保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目標,以人為本,更加尊重生命、善待生命、關懷生命、敬畏生命。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管理中,更加注重人性化,更加關注安全保障。在搜尋救援階段,不放棄每一個有可能挽救生命的機會,對遇難者遺體進行人性化處理;全力做好對受災民眾和救援人員的心理撫慰,特別是對老幼病殘等弱勢人群實施有效保護和及時救助。在恢復重建過程中,把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擺在首位。此外,在關注災民的同時,搶險救援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也得到格外重視,確保救援人員安全成為快速開展大規模搶險救援的重要前提。
理念二:主體延伸,社會力量成為核心依托。面對形形色色的突發事件,政府無法也不必“大包大攬”、“單打獨斗”。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眾等既是突發事件的直接受眾,也是應急管理的重要主體。按照“自救優于互救、互救優于公救”的原則,各國充分依托社會力量,營造“人人關心安全、人人重視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的社會文化,讓民眾自主自發而不是響應號召式地參與應急管理工作。例如,奧巴馬提出了“全社會力量”的新概念,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德國建立了龐大的專業化應急志愿者隊伍,全國 8200萬人中從事各類應急救援的志愿者人數達180萬。
理念三:重心下沉,基層一線成為重要基石。預防突發事件的關鍵環節在基層,處置突發事件的第一現場也在基層,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直接決定著突發事件應對的效果。研究表明,重大災難發生后絕大部分被救人員是由基層單位非專業救援人員自發救助完成的,專業救援隊伍所救人員只占5%左右。為此,目前各國都強調做實做強基層,把應急資源向社區、鄉村、學校等基層一線集中,重點強化居民、警察、基層官員、消防人員、急救醫護人員、基層組織和公司企業負責人及志愿者等“第一響應者”的能力。“3 11”大地震海嘯災害發生后,據統計,截至2011年3月21日,日本全國國立、公立和私立學校死亡僅91人,受傷176人,在全國近2萬人的死亡和失蹤人數中占很小比例。
理念四:關口前移,預防準備重于應急處置。各國堅持“使用少量的錢預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錢治療”的理念,通過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開展城鄉安全規劃和風險評估,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和經費保障制度,編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等手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同時,風險管理近年逐步演化為各國政府施政的基本戰略,應急管理從以事件管理為主向事件管理與風險管理并重轉變,從更基礎的層面避免或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2004年,英國政府提出了風險管理模型,加拿大政府出臺了新的風險管理框架,德國聯邦政府正式頒布《公民保護中的風險分析方法》。2011年11月,美國開始推行國家戰略風險評估(SNRA)。
理念五:專業處置,崗位權力大于級別權力。歐美主要國家制定了應急指揮標準,實現應急指揮決策自動化、標準化運行。例如,美國根據《國家突發事件管理體系》(NIMS)建立了各級政府應急指揮的統一標準和規范,德國建立了“應急操作指揮與控制系統的領導與指揮”規則(DV100條例)。按照“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屬地為主、高度授權”的原則,科學界定宏觀戰略決策、中觀戰役指揮、微觀戰術行動三個層次之間的關系,堅持崗位權力大于級別權力,高層官員在現場“到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根據“誰先到達誰先指揮,依法逐步移交指揮權”的原則,建立專業化的指揮團隊和動態靈活的現場指揮機制,強化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規范現場指揮權的交接方式和程序,確保應急指揮科學有序進行。
理念六:綜合協調,打造跨域合作的拳頭合力。隨著各種跨界突發事件日益頻發,建立地區之間、部門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的密切合作機制建設,成為各國的共同選擇。一方面,通過建立跨部門的綜合性應急平臺,加快綜合性應急隊伍建設,完善指揮協調和情報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應急資源綜合信息動態管理和共享管理體系,實現跨部門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另一方面,各國還強化地區間、區域間和國際間協作,推動建立共同應對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跨地區、跨國互助機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恐怖主義、跨國犯罪、傳染性疾病、嚴重自然災害等區域性和全球性重大挑戰。美國各州簽訂州際應急管理互助協議,德國內政部開展跨州應急演練,歐盟各成員國于 2001年建立跨國協調的民事保護機制。
理念七:依法應對,將應急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世界各國在應急管理中首先開展的工作就是制定相關法律,統一規定政府的應急管理權責,確定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原則。美、日、英等都相繼建立以憲法和緊急狀態法為基礎、以應急專門法律法規為主體的一整套應急法律制度,并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完善。在立法中,既授予政府充分的權力又對其權力的行使加以嚴格限制,以在及時有效控制和消除重大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的同時減少權力被政府濫用和侵犯公民權利的情況。在制定法律的基礎上,各國紛紛出臺戰略規劃和應急預案,明確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程序和權責分工。
理念八:加強溝通,第一時間讓社會各界知情。突發事件總是伴隨各種謠言,謠言止于信息公開。在第一時間發出權威準確的信息,最大限度地壓縮謠言傳播的空間,并及時進行有效的危機溝通,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已成為新媒體迅猛發展時代各國的普遍做法。“3 11”東日本強烈地震發生第三天起,日本外務省每天針對駐東京使團和國際機構舉行說明會,介紹福島核事故處理進展;外務省網站用日、英、中、韓四種語言,駐外使領館網站通過吹風、微博、電視訪談、接受采訪等多種方式,表明日本政府處理核事故和推進災后重建的信心和決心。當然,在強調為媒體報道提供便利,提高應急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程度的同時,各國也對現場媒體記者采訪秩序和報道內容進行規范化的管理和引導,要求采訪記者在突發事件現場必須服從指揮機構管理,不得干擾或影響事件的處置工作。
理念九:注重學習,發現問題并總結經驗更重要。危機是全民最好的學習機會,是全民學習的最好課堂。建立獨立、權威、專業的調查制度,堅持實事求是、科學理性,避免用對相關人員的簡單問責代替對事件的全面分析,而是進行客觀公正的調查分析并公之于眾,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并持續改進各方面的工作,切實做到“吃一塹、長一智”,已成為當前世界各國應急管理的寶貴經驗。例如,1998年6月3日造成101人死亡、88人重傷、106人輕傷的城際特快列車事故發生后,德國進行了長達五年的技術調查和法律審判。
理念十:依靠科技,從“人海戰術”到科學應對。世界各國逐漸改變了傳統的以龐大數量和巨大消耗為特征的“人海戰術”,而是通過優化整合各類科技資源,加強監測預警、指揮調度、裝備保障等關鍵技術研發和成套裝備研制,加快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網絡通信技術、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應用以及高技術成果綜合集成轉化,提高突發事件第一時間、第一現場、第一響應能力。例如,日本通過開發先進的地震速報預警、海嘯監測預警體系,使得數百萬民眾在 2011年強烈地震橫波到來前若干秒、海嘯到來前若干分鐘得到預警信息,為自救逃生和避難提供了機會。尤其是先進的地鐵預警與自動關閉系統,使得東北新干線等災區運營中的 27輛地鐵列車安全停車,有效防止了次生災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