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要進一步加強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到2015年,確保亡人火災原因認定正確率達到100%。市級及各縣、區、特區均要配備火災現場勘查車。
10、進一步加強消防行政審批辦事效率和質量。建立單位、個人執法績效考評機制。要采取定崗定責定量的方式,細化了各項消防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簽訂消防執法責任書,出臺《消防執法規范化工作目標責任實施細則》和《消防監督執法量化考核評分實施細則》對全市消防執法單位和消防監督員開展執法情況進行量化考核,支隊每季度、大隊每月對執法人員的工作崗位、所任職務、執法效率、服務水平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考察評定。根據考核情況,完成記分、扣分或加分,用數據來對監督執法人員一年工作情況進行評議,作為監督執法人員年終獎懲依據,并以此作為推動消防行政審批辦事效率和質量的重要推手。
11、進一步加強消防執法服務質量。建立執法對象評價機制。要進一步提高消防執法工作的透明度,促進全市消防監督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進程,樹立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要成立由支隊軍政主官牽頭,支隊專職紀委副書記率紀檢人員和防火監督人員具體負責,對消防執法服務對象滿意度進行“回訪”。制作包括對本地消防工作是否滿意、是否存在執法不廉、對消防工作的建議等13項內容《六盤水市社會消防工作公眾滿意度調查問卷》,裝入已付郵資的信封,采取支隊紀委向黨政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軍警、工人、農民、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等隨機發放進行“回訪”,對審核、驗收、開業前檢查、消防備案和行政處罰案件實行“一案一訪”的方式,對全市開展消防執法工作滿意度進行“回訪”調查,及時聽取轄區內單位對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加大了消防執法內外監督力度,有效杜絕了執法腐敗事件的發生,并以此促進消防執法服務質量的進一步提升。
(十)加強組織保障能力。
為確保六盤水市“十二五”期間消防事業的順利發展,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及各縣、區、特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負責的領導小組,對相關任務明確責任人,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工作項目的調研、論證和實施,確保按計劃、分步驟的落實規劃中的各項任務,切實落實到人,每年對規劃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十一)加強公安消防隊伍建設,提升部隊干事創業的能力。
1、加強班子建設。認真貫徹《公安消防部隊黨委班子建設標準》和《貴州省消防部隊大隊級黨委(支部)班子建設工作規范(試行)》,緊緊圍繞“四型”班子建設,狠抓班子規范化建設;強化班子理論學習,貫徹民主集中制,認真抓好黨委集體領導下的各項制度的落實;不斷完善黨委班子考核辦法,深入開展創建“優秀班子”和 “一對好主官”評選活動;加強對軍政主官的培訓,提升各級班子的管理教育能力和工作決策水平;不斷完善黨委成員聯系制度,加強對基層工作調研,積極解決基層問題和困難。
2、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選人機制,以素質論人才,重實績用干部,對優秀干部予以提前晉職或優先提拔;加強各級、各類干部業務培訓,繼續抓好干部輪訓、學員干部崗前培訓、干部在職學歷教育等培訓,努力提高全市消防部隊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理論水平;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鼓勵干部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積極組織干部參加崗位資格等考試,嚴格落實干部崗位資格制度,確保各級各崗位干部符合部隊建設和發展需要;加強干部管理,培養干部敬業精神,努力形成全市干部隊伍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面。
3、加強正規化建設。在強化正規化管理教育上下功夫,提升官兵整體素質。通過抓思想、強意識,抓機制、嚴落實,全面落實部隊條令條例,規范部隊一日生活制度,達到集中統一;在層次管理上下功夫,提升基層干部履職能力。通過建立戰士反映問題八小時答復制度、中隊干部“七個一”制度、中隊黨支部月報告制度、大隊黨委書記月問卷調查制度等,強化基層干部責任,規范基層部隊管理教育;在強化正規化建設水平上下功夫,提升部隊整體形象。通過不斷推進部隊的創先爭優活動,確保部隊正規化建設標準的落實,同時加大經費投入,加強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狠抓環境和設施建設,統一內務,確保官兵精神振奮,樹立部隊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