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把鄉村消防與村鎮飲水工程、電網改造、公路建設等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全市各級涉農部門要按照《六盤水市農村消防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堅持以各級政府為主導,搭臺各涉農部門支農項目,積極指導村寨消防建設工作,要定期召開涉農部門消防聯席會議,用好用足國家各項支農政策,多渠道籌集村寨消防建設經費,到2015年,從根本上解決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力爭將消防設施建設率達到規劃數的60%以上。
5、要認真貫徹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民政部《關于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工作的意見》,以社區居委會為依托,小區為單元,建立居民群眾共同參與的社區消防工作運行機制。全面抓好社區消防組織、制度、職責、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落實,充分發揮社區綜合治理作用,提高社區防控火災的功能。重點搞好社區消防規劃和消防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府組織領導,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管理體系,全力構筑社區消防防護體系,到2015年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的社區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九)以服務民生和保障民生為著力點,改革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1、要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配套規章,使廣大干部隊伍熟悉掌握、熟練運用于社會管理工作實際;要進一步健全執法檢查、執法質量考評、執法過錯追究、消防警務公開等制度,不斷強化內外監督。在消防監督執法過程中,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堅持執法到底、執法到位,切實凈化消防環境,確保消防安全,到2015年,確保全市消防監督執法人員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數占全體人數的60%以上,用更加“精確化”的消防執法來促進全市消防安全整體環境的有效改善。
2、全面推廣消防監督執法模式。大力推行消防執法“三模式”,即推行標準化執法,力爭在規范消防執法行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方面實現突破;推行服務型執法,力爭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履行職責使命方面實現突破;推行說理性執法,力爭在化解社會矛盾、促進警民關系融洽方面實現突破。實行“三管”消防監管模式,即實行“以證管火”,落實發證機關的監管責任,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許可項目,審批部門要將消防安全作為審批前置條件,嚴格依法審批。實行“以房管火”,落實業主和承租戶的消防安全責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場所安全;規范多產權、多業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探索產權分散的商品房屋建筑火災隱患整改資金保障渠道。實行“以業管火”,強化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行業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不斷改善本行業消防安全狀況。
3、要重點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建立“統一開放、公正公開、競爭有序”的消防產品市場。到2015年,建立六盤水市消防產品信息庫,完善質監、工商、消防部門聯合執法制度,嚴厲打擊制假販假、違法經營消防產品行為。
4、科學劃分并嚴格落實消防監督分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理順消防監督檢查體系,建立全市公安派出機構消防監督執法量化管理機制,督促公安派出所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把消防工作納入等級考核和執法質量考評范圍,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點多、面廣、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明確每個社區、村寨的消防工作責任民警,督促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和宣傳工作,構筑牢固的防火安全屏障,管好小單位、小場所和農村村寨,消除“盲點”,杜絕失控漏管,到2015年,使全市公安派出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實現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5、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核、驗收、備案管理力度,各職能部門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及備案抽查建設工程項目的查處力度,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的出現。到2015年,實現全市所有建設工程未審動工、未驗使用、未備案動工或使用率為0%。
6、建立完善的消防社會化服務體系,推廣消防安全檢測技術手段,督促單位實施消防安全檢測。積極依托市消防協會等組織,規范消防中介服務領域,到2015年,要培育建立適應我市市場需要的消防設施檢測、電氣防火技術檢測、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等社會消防中介服務機構。
7、要開展“建設人民滿意消防執法隊伍”活動,實行消防監督警務公開、陽光作業。要繼續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簡化辦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辦事群眾。要針對當地重點項目和外資企業,推出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措施,開設綠色通道,實施暢通工程。要加強消防監督服務窗口消防執法互聯網站建設,通過消防監督服務窗口和消防執法互聯網頁公開消防監督組織機構,公布消防行政管理政策法規、消防技術標準和便民服務措施,及時發布行政許可受理、審批以及火災調查等相關消防執法信息,受理、處置群眾訴求,到2015年,實現全市消防執法隊伍行政執法“零敗訴”的目標。
8、要按照公安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切實加強火災防范和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引導有關單位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特別要推動保險部門積極探索推行符合農村防火等防災減災需求的險種和投保方式,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愿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業風險防范機制和保險體系,充分運用市場手段化解火災風險,拓展保險在社會消防管理方面的作用,到2015年,要基本實現我市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率達到80%,最大限度地控制或轉移火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