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靠科技進步,提升消防安全技術支撐能力。
根據上級推廣消防新科學、新技術的要求,積極推廣運用消防設施網絡監控系統、氣溶膠氣體滅火系統、新型逃生門鎖等消防新科技、新技術,促進全市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
(四)、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切實加強火災防范和風險管理工作。
切實發揮消防部門及保險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促進行業自律和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協調和宏觀調控,引導保險公司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保險產品,拓展保險市場,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企業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工作的發展,切實提高火災風險管理水平。
(五)、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消防安全整治,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充分發揮在各級政府在火災隱患整治中的主導作用,每年針對不同季節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4次以上消防安全大檢查,廣泛發動各行業、各單位和各級組織開展自查整改,認真落實政府督查、部門聯動、單位負責等整治火災隱患責任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宣傳、技術等一切手段,保持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要結合實際,以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以消防安全責任制、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設施為重點,對隱患集中、問題突出的領域進行專項治理,加大執法力度,依法運用臨時查封、停產停業特別是行政拘留措施,嚴厲查處無視群眾生命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徹底打開生命通道、打造暢通工程,實現“通千門、保民生、壓群亡”,切實保證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六)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全面加強防火滅火和搶險救援力量建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條“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規定。各級政府要依法將消防業務經費及消防官兵就地醫療、官兵人身傷亡保險、消防車輛裝備、搶險救援器材、個人防護裝備、營房設施等專門項目支出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全力加強我市防火、滅火力量建設。
四、“十二五”期間我市消防事業發展目標
(一)加強機制體制建設,完善以政府責任制為龍頭,以法律責任為核心的消防工作責任體系
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任期目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和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本地區“十二五”期間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保衛力量發展、社會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工作,使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積極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督促各部門、社會單位履行職責,確保責任到位。
1、完善修訂《六盤水市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辦法》、《六盤水市消防工作聯動暨信息互通制度》、《六盤水市重大火災隱患立銷案辦法》,頒布實施《六盤水市多產權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六盤水市企業專職隊建設實施辦法》、《六盤水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等一系統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到2015年,實現我市消防安全管理有一套完備的法律規章依據。
2、深入抓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引導單位樹立“安全就是生產力”的安全觀念,增強責任主體意識,加強和規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要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上取得突破。重點抓好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的建立完善,落實“抓法人、法人抓”和“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責任機制;要加強單位消防組織建設,強化消防設施的配備,健全消防檢查、巡查、值班、宣傳教育培訓、用火用電用氣管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消防工作考評獎懲等規章制度,提高單位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保護能力,到2015年,實現我市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單位完全自主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3、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會資源,最有效地調動社會力量,最廣泛地組織動員群眾,營造人民群眾“重視、關注、支持、參與消防”的社會基礎。要把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公民道德建設以及創建和諧涼都、平安六盤水工程、安全文明城市(村鎮、社區)體系,實現社會協同、群防群治。要充分發揮基層政權組織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明確消防安全職責,推動消防安全自治,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等措施。要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對消防安全的知情權、監督權、投訴權和舉報權。要向社會公布火災隱患舉報電話,對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曝光,發動社會力量監督整改,形成濃郁的輿論監督氛圍。到2015年,落實人民群眾共同“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