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實消防隊伍經費和政策保障。各級政府應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消防監督技術裝備配備標準》等國家標準,將公安消防機構及其管理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的營房設施、消防裝備建設,納入本地區項目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將政府統一征招的合同制消防人員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人員工資、社會保障費、被裝費、享受撫恤待遇等費用及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政府專職消防隊工作需要和財力狀況,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建立健全政府專職消防隊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確保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的工資水平與其承擔的高危險性職業相適應,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員離隊安置保障政策,保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穩定發展。消防人員在執勤、訓練和滅火救援戰斗中受傷、致殘或死亡的,各級政府要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評功、評殘、評烈,落實醫療、撫恤等有關政策。
6.健全農村和社區消防組織。2012年前健全農村和社區消防組織,創新社會消防管理。一是依托市、縣(區)綜治機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機制,指導各級政府抓好火災防控工作。二是依托鄉鎮(街道)綜治機構,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機制,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設立固定的消防辦公室。三是村(社區)依托綜治協會、治安保衛委員會等力量健全防火委員會并設消防辦公室,辦公室人員由綜治協會、治保委員會相關人員兼職擔任,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組建村(社區)防火檢查隊和志愿消防隊,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四是駐社區的各單位、居民小區(物業公司)和沿街鋪面要盡快建立防火檢查分隊和志愿消防分隊,負責開展針對樓道堆物、私家車擠占消防車道等行為的消防安全警示,協助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社區消防辦公室負責對單位防火檢查分隊和志愿消防分隊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七)做大做強“全警消防”模式,夯實基層火災防控基礎通過完善全警消防工作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真正把任務分解在基層,工作落實在基層,成效體現在基層。推動各警種結合職責任務,將消防監督管理納入日常工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各警種聯動、聯勤、聯防,形成“統一調度、聯勤聯動、專崗專警、績效管理”的全警消防工作模式。
1.創新機制,強化制度。依托公安機關和基層派出所,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全警消防工作機制。確保派出所消防工作“三有”,即:有督促、有指導、有協調。落實“全警消防”“三個三”制度:一是“三會”制度,即派出所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聯席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形勢分析會、每周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晨會;二是“三查”制度,即專項排查、日常排查、整改復查;三是“三聯”制度,即隊所聯勤、警種聯勤、鎮所聯勤。形成建立一個辦公室、落實三個制度、建立一個資金保障的“131”模式。
2.明確職責分工。在全警消防聯席會議框架下,治安部門負責將消防安全列入管轄行業場所日常治安檢查的必查內容和全市保安隊伍培訓的必訓范疇,以聯合整治消防問題嚴重、復雜的場所和完成突擊性整治任務為重點,加強對“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刑偵部門負責參與做好亡人、有放火嫌疑等火災的調查處理工作;巡警部門的外勤人員在執勤中發現火災時,應立即趕往火災現場,協助撲救,維護火災現場秩序;交警部門負責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查控和滅火救援車輛通行的暢通保障工作;消防部門負責重點單位消防監督檢查和一般單位消防監督抽查,并對其他警種和公安派出所進行消防業務指導。
3.加強派出所消防監督隊伍建設。指導派出所建立消防監督隊伍建設,督促落實派出所消防工作所長負責制和責任區民警責任制。一是派出所明確“3類人員”,即分管消防業務副所長、專職消防民警、兼職消防民警,形成派出所消防警力結構;二是市公安消防支隊派駐“2名協警”,由該支隊提請市政府招聘消防協警,派駐各派出所,確保每個派出所不少于2人,2015年市區68個派出所全部配齊,其他派出所爭取配備率達到80%,切實解決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三是派出所利用本所治安協警建立“1支隊伍”,即建立派出所“滅火突擊隊”,負責協助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解決交通道路擁堵消防車無法及時到場的現實問題。并基于現有的消防警力,落實派出所轄區大網格,警區中網格,片區小網格的三級網格管理,夯實基層火災防控基礎。
4.完善培訓學習機制,提高派出所消防監督“四個水平”。建立公安民警消防培訓學習三級機制,把培訓學習制度化。一是每年民警全員培訓,每年由市公安局組織全體民警分批集中培訓,全面普及消防日常監督執法知識;二是將消防監督知識納入民警“三個必訓”內容,確保每名民警都能接受培訓;三是促進消防大隊定期指導、民警跟班執法的實踐學習制度,全面提升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執法水平。
5.出臺消防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將消防執法工作與單位、個人的績效考評掛鉤,實行獎懲機制。明確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開展消防監督工作量化標準,并加強考核;公安機關對派出所進行考核,消防工作所占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7%,每年對消防監督工作成績顯著的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因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依法依規倒查問責。強化考核問責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執法責任倒查追責制度,以考核推進工作,以問責規范行為,不斷提升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水平。
(八)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通過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探索針對不同社會人群而開展不同形式的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培訓方法,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立體化”的消防大宣傳大培訓新格局。
1.落實消防宣傳教育的法定義務,健全消防宣傳教育聯動機制。督促宣傳、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安監等部門和新聞媒體落實常態化消防宣傳教育的法定義務,健全齊抓共管和消防宣傳教育聯動機制,普及《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2011—2015)》內容。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教育、培訓、考核、評定內容,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報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應將消防宣傳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文明社區、和諧社區、平安家庭的考核內容,并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消防宣傳工作重大問題。
2.增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載體,開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在打造平面媒體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宣傳方式,拓展消防宣傳平臺,形成多層面、多角度的立體化宣傳模式。深化消防宣傳“六進”工作,擴大消防安全知識普及面,使消防知識深入社區、家庭、學校、企業、農村和場所。各縣(區)要加快“六進”工作示范點建設,加快編印《學校消防安全教育讀本》,積極創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
注重社區、農村消防宣傳隊伍建設,每個社區、農村要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員,進一步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務體系。各級團委等消防志愿者主管部門要積極探索消防志愿者管理、服務、保障、考核和激勵等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志愿者的積極性。
深化開展消防站開放活動,鼓勵專職消防隊對外開放,為群眾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提供便利。加強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2015年以前,市、縣(區)兩級各要建設1個以上設施功能比較齊全、能同時供50人以上參觀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城市管理部門在拍賣戶外廣告設置權時,應當將消防宣傳納入戶外廣告公益宣傳的范圍作為招標、拍賣的條件。要拓展戶外傳媒宣傳陣地,制作動漫視頻在戶外、樓宇、公交視頻等公共傳播媒介滾動播放。加大流動消防宣傳裝備配備力度,各縣(區)要配備具有模擬火災電話報警系統、模擬煙室逃生充氣帳篷、消防知識查詢系統等功能的流動消防宣傳車不少于1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