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信息通信保障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重視消防通信和消防信息化建設,重點支持公安消防信息指揮中心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展消防信息技術研究和開發,為公安消防部隊快速反應和實施滅火救援提供技術支撐。加強全市“119”集中接處警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完善火場通信三級指揮網,規范火場指揮通信秩序,適時建設衛星通信網、短波通信網、攻堅組通信專網、專職隊通信專網等通信網絡建設。加強通信保障機制建設,提高部隊通信保障能力和指揮效能,實現科技強警戰略可持續發展。各縣(區)政府建立應急辦、安監、公安、消防、地震、環保、供水、供電、醫療、電信等部門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配合的應急通信聯動工作機制,完成全市消防部隊高清級視頻會議系統建設;市本級配置大比例尺電子地圖,完成所有執勤車輛和行政車輛GPS終端配備工作。加快小型指揮車的配備及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車“動中通”衛星改裝,應用互聯網技術促進部隊正規化管理,加快實現全市消防信息中心標準化建設。
5.加強消防車通道建設。在市政建設中要盡量拓寬街道,在街道狹窄區域規劃建設回車場;加大對私搭亂建行為的查處力度,拆除占用消防車通道的臨時建筑和隔離墩;合理規劃建設醫院、居民住宅區、商業步行街等公共場所的停車場,綜合整治占道經營、占道停車等問題,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大力實施高層建筑無障礙滅火救援工程,已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由使用單位或物業公司在高層建筑周圍劃定可供大型舉高消防車和特種消防車停靠的專用車位,在建的高層建筑應當留足消防車通道,確保高層建筑消防救火作業。
(1)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繼續加快城市道路的建設,逐步提高城市建成區的路網密度,形成結構完整、主次干道分布合理、滿足城市消防通道需求的便捷、快速、安全、高效的城市道路網。城鄉道路應當保證道路的寬度、限高、設置滿足消防車通行和滅火作戰的需要,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進行改造。
(2)高層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周圍設置的消防車通道,必須滿足火災撲救的需要。如設環形車道有困難,可沿建筑物兩個長邊設消防通道,并留出消防車的操作場地。
(3)消防車通道的出入口不得設置固定隔離樁等妨礙消防車輛通行的設施。住宅區的消防車通道應當設置標志,保持暢通。住宅區道路上設置的停車位不得影響消防車通行。
(六)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打造首府“綠城”南寧消防鐵軍加強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建設,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全市建設市、縣(區)二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滅火救援攻堅、災害事故處置專業隊建設,強化各級指戰員實戰能力訓練,加快編制完成各類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實現預案管理數字化和“一鍵式”指揮調度,提高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實施消防人才戰略,積極完善消防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創新消防人才管理機制,加強火災調查、滅火救援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公安消防部隊整體素質。深入貫徹《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切實落實消防員健康保障措施,提高消防員職業健康水平,做好消防員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危害防護裝備建設經費保障工作;嚴格落實《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確保因傷致殘消防官兵得到妥善安置,逐步健全完善的消防員職業健康保障體系;推進部隊精細化管理,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公安消防隊伍。
1.繼續實行合同制消防人員征招政策。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規定,新建一個普通標準消防站則增加30名編制,逐年有計劃、按比例招收合同制消防隊員從事滅火救援工作;按照不少于市公安消防支隊干部編制員額50%的比例招錄合同制消防員充實到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鄉鎮消防機構開展消防輔助執法工作,以解決現役消防警力不足問題。
2.積極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核編、合同用工、規范管理”原則,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根據公安部等部門《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鄉鎮消防隊標準》(GA/T998—2012)有關要求,“十二五”期間我市政府專職消防隊發展目標應符合下列要求:公安消防隊數量不符合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有關要求的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應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在公安消防隊保護范圍以外,建成區面積超過2平方公里或居住人口2萬人以上的鄉鎮應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的鄉鎮,全國、自治區級重點鎮和自治區級中心鎮、歷史文化名鎮,自治區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高新技術開發區,GDP超過5億元的建制鎮和其他經濟較為發達、人口較為集中的鄉鎮應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他建制鎮、鄉鎮工業區、開發區根據實際需要,建成政府專(兼)職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建設應按照《鄉鎮消防隊標準》(GA/T998—2012)有關要求執行。
3.鞏固發展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市人民政府應加快制定加強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政策,采取政府出資、減免稅費等辦法,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單位專職消防隊伍。鼓勵大型國有、民營企業建立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消防隊。已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單位,應按照火災危險性和有關標準配備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改善營房設施,配齊專職消防隊員,加強業務訓練和隊伍管理,足額保證所需經費。公安消防機構要將單位專職消防隊納入滅火救援指揮調度體系,加強業務指導,促進其規范化建設。
4.大力發展志愿消防隊伍。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大力發展消防志愿者隊伍,每年進行專項注冊成為消防志愿者的人數不少于本地區常住適齡人口(16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數量的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志愿消防隊伍建設。2013年底前,所有鄉鎮及社區、農村都應建成志愿消防隊伍,并開展基本消防技能訓練。治安聯防、巡防和保安隊伍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裝備,承擔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初起火災撲救等工作。大力發展民間消防力量,鼓勵以鄉鎮聯辦、政企聯辦、鄉村聯辦和公辦民助、民辦公助等形式建立民間志愿消防隊伍。到2015年,基本健全群眾性志愿消防組織,形成覆蓋城鄉的志愿消防保衛力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