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年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4)《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5)《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標152—2011)。
(6)《鄉鎮消防隊標準》(GA/T998—2012)。
(7)《城鎮公安消防站消防車輛配備標準》。
(8)《城鎮公安消防部隊消防通訊裝備標準》。
(9)《建筑設計防火規劃》(GB50016—2006)。
(10)《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0045—95)。
(11)《城市消防規劃規范》。
(1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
(1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35號)。
(14)《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
(15)《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
(16)《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區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桂政發〔2010〕56號)。
(17)《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0〕99號)。
(18)《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桂政發〔2012〕54號)。
(19)《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消防規劃編制辦法》。
(20)《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消防規劃管理規定》。
(21)《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發展“十二五”規劃》。
(22)《南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
(23)《南寧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
(24)《南寧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
(25)《南寧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二)規劃期限與范圍層次
1.規劃期限
為了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期限相一致,本次規劃年限為2011—2015年。
2.規劃范圍與層次
本次規劃分為兩個層次,其中對第一層次范圍重在提出近期發展的總體目標、戰略性指導意見和要求。
第一層次規劃地域范圍為我市6縣6區范圍,總面積約22112平方公里。
第二層次為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確定的中心城區規劃建成區范圍,也為規劃布局的重點規劃范圍,主要包括現狀外環高速公路以內區域以及仙葫組團、邕寧組團、良慶組團的玉洞片區、平樂片區,其中本次規劃考慮的近期建設規劃建成區范圍建設用地總面積約265平方公里。
(三)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理念,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思路和要求,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和群死群傷火災為目標,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扎實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深入打造公安消防鐵軍,全面夯實城鄉消防工作基礎,著力整治火災隱患,不斷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富裕文明和諧南寧、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和廣西“首善之區”創造良好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四)總體目標
到2015年,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消防安全組織體系和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責任有效落實;覆蓋城鄉的滅火和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初步建立,消防裝備建設達到西部地區先進水平,城鄉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全面落實,達到“廣西第一、全國一流”的總體水平;消防安全環境有效改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提高,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公民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顯著提升,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火災形勢整體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