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消防工作存在的不足
“十一五”期間,我市消防事業在火災防控、隊伍軟硬件建設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還跟不上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推進的速度,消防事業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發展水平不平衡,城鄉消防安全責任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
近年來,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步伐日趨加快,但消防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等各項事業發展不夠協調,消防工作體制改革、機制創新與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還有差距。一些地方和社會單位對消防事業重視程度不夠,消防安全責任制還未得到有效落實;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不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服務社會的消防產業尚未得到充分發展。另外,從城鄉消防建設來看,也明顯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尤其是農村和社區消防建設的問題突出。農村和社區的消防工作,點多面廣,但由于公安消防部門的警力有限,難以向廣大農村和社區全面推開。由于鄉鎮(街道)、農村(社區)沒有成立具有消防管理職能的機構和人員,導致一些農村和社區的消防工作已經出現了很大的盲區,農村和社區的小場所火災居高不下。由于農村(社區)沒有建立志愿消防隊,往往造成小火釀大災。同時,基層消防工作業務經費沒有保障,消防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2.城市消防安全總體形勢仍然嚴峻。
一是建筑火災隱患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鬧市區的高層公共建筑和繁華商業區原有的消防車道被堵塞、消防撲救面被占用;一些在建工地因建筑主體高度高、未按要求設置消防車通道、未設置與建筑高度相適應的消防設施和消防水源等原因,使得高層在建工地火災預防和撲救存在較大的困難;一些分布在城鄉結合部,尤其是毗鄰居民住宅區或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貿易市場和倉儲場所,未辦理任何消防審核和消防驗收手續,存在耐火等級低、防火分隔不完全等先天隱患,危及公共消防安全;一些重要公共建筑規避國家消防技術法規,存在火災隱患。例如,根據高層建筑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公共建筑應每隔15層設置避難層(間)、并在屋頂天面設置直升飛機停機坪。建設單位為了減少對大樓公共消防設施的投入,節省成本,牟取暴利,將建筑高度控制在99.9米以內。這種規避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行為,造成了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配備不足,從而埋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此類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高樓內的人員難以快速有效地向地面疏散,又無臨時的避難場所棲身,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一些原來使用功能為住宅的建筑在通過消防驗收并投入使用后,未經規劃、消防審批擅自將建筑使用性質改為辦公、倉儲、餐飲等公共場所,也未增加相應的配套消防設施,所形成的集“食宿、倉儲、辦公、營業”為一體的多合一場所,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一些曾經獲政府部門批準建設的臨時性建筑在法定規劃許可期限內通過了消防部門審批,但該臨時建筑到批準年限后,卻無相關部門對其后繼的合法性進行監管,留下了消防安全隱患(如航洋國際北面的臨時營業性場所、富安居家居建材廣場北面的臨時商鋪等)。一些建筑外墻、天面亂搭廣告牌、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電視電話網絡線,影響滅火救援和建筑防、排煙。
二是老城區和城中村的火災隱患尤為突出。由于老城區和城中村消防規劃和配套設施建設明顯滯后,普遍存在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建筑防火間距不符合要求、建筑布局不合理等問題,加上人員結構復雜、消防意識淡薄等因素,火災隱患整改難度大,極易出現“火燒連營”現象。
三是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急需調整和優化。一些過去合法設立的位于城市邊緣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場所,如南寧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市海方燃氣有限責任公司燃氣儲配站、廣西南寧銀田石化有限公司液化氣庫、南寧市永茂石油氣有限公司儲配站、中石化南寧屯里油庫,由于城市發展的加快和空間結構調整,目前所處的位置已不符合城鄉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有些還處于城市的常年上風方向。這些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將嚴重危及公共消防安全。
四是機關單位火災隱患普遍存在。主要是消防設施無人維護,損壞嚴重;單位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無專職人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責任和日常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實,沒有組織防火檢查、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缺乏消防知識;建筑內的固定消防設施在建成并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平時無人監管和維護,從而使投入大量資金安裝的消防設施處于癱瘓狀態。從全國發生的一些重特大火災案例來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消防設施沒有發揮作用,火災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控制而蔓延擴大。
3.公共消防設施規劃與建設總體滯后。
當前,消防工作服務范圍重點在中心城區,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消防工作服務范圍將從原來的以城市為主要服務區域,逐步向城郊及農村拓展,尤其從中心城區發展變化來看,城市建成區逐步擴增,近年來基本保持年均約10平方公里的增長速度,但消防站仍然維持原狀,總體上仍未達到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中“城市規劃區內消防站布局,一般應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轄區邊緣為原則確定”和“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設在近郊區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動指令后5分鐘內消防隊可以到達轄區邊緣為原則確定轄區面積,其轄區面積不應大于15平方公里”的要求。城市建成區內消防站不足,導致消防車到達火場時間較長,易貽誤戰機,致使火災蔓延,得不到快速控制與消滅;從城鎮、農村消防工作來看,近年來雖然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方面得到了加強,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來看,仍然任重道遠。
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設不足與管理缺乏問題嚴重。市政消火栓是城市公共消防水源,對保障城市的消防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抵御火災危害,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和管理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消火栓的建設與道路、給水管網的建設不同步,沒有按照國家規定配套建設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市政消火栓無人維護和管理,導致損壞、被盜問題嚴重,不少現有的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處于癱瘓狀態,完好率僅為66.5%。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滯后。目前,因收費較高,很多社會單位不愿意甚至逃避加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使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形同虛設。
4.消防隊伍發展仍然滯后,滅火和搶險救援警力不足。
一是現役編制少,消防警力嚴重不足,制約了應急處置水平。我市消防部隊有現役士兵407人,按公安部消防局配備標準(每個中隊按編制最低配備人數為45人),需要增加718人才能達到最低人員配備標準。以市消防支隊現有的實力遠遠不能滿足我市日益增多的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二是政府專職消防人員隊伍發展不平衡,隊伍不穩定,戰斗力不強。三是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萎縮,發展遲緩。四是志愿消防隊力量薄弱,作用不明顯。
5.消防裝備技術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雖然我市消防隊伍的處置能力已達到了較高水平,但在高層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使用場所等特殊災害事故日益增多、處置難度增大的背景下,消防部隊應對復雜的化工企業災害事故、高速公路事故、水域事故等難度高、規模大的滅火搶險救援方面還需進一步提高,現有的消防車輛裝備還難以滿足應對重特大災害事故處置的需要。
(1)市區中隊消防裝備仍然有很大缺口。2011年6月10日,市委常委會議定,要按“全國一流、全區第一”的標準著力搞好消防建設,并同意從市財政撥付1.6億元分兩年采購各類消防裝備。按照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2011年10月1日頒發實施的《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下稱《標準》)的消防裝備配備標準,城區消防中隊裝備尚未符合配備標準,加上市公安消防支隊在2012下半年投入執勤戰備的特勤二中隊、邕寧中隊、南湖中隊、搜救犬中隊和戰勤保障大隊尚未配備消防裝備,且市區將有12輛消防車達到報廢年限,因此城區消防中隊消防裝備缺口仍然很大。
(2)各縣、南寧—東盟經開區消防裝備配備相對滯后。目前我市六縣、南寧—東盟經濟開發區消防中隊共有消防車輛28輛,沒有舉高消防車、搶險救援消防車、大型泡沫水罐車和偵檢、救生、破拆等急需裝備,遠遠沒有達到《標準》的消防裝備配備要求,未能作為獨立作戰單元完成轄區等級滅火搶險救援任務。
6.面臨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新問題由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周期長,各站點設計和施工的進度難以保持一致,消防部門難以對項目的消防設計進行有效的監管。部分站點擬建大型商業購物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危險性大大增加,這給首府南寧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應加強軌道交通規劃建設期間的消防審核和各項監管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的消防及搶險救援安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