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消防用防墜落裝備的定義、型號、設計、外觀和加工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消防用防墜落裝備(墜落系數超過0.25的場合下使用的繩索除外)。
前言
本標準的第6章為強制性條文,其余為推薦性條文。
本標準根據消防用防墜落裝備的結構特點和技術特性以及我國消防部隊的使用要求制定,主要技
術指標參考國外技術先進國家相關標準,并在此基礎上經過技術分析而提出。
本標準中包含GA89-1994《消防安全帶》標準的內容并對其做了修改,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GA89-1994標準廢止.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委員會第五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金褲、殷海波、蔣旭東、李瑜璋、韓翔、顧文杰、武鏡華、戎軍、景京。
GA494-2004_消防用防墜落裝備.zi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