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近日,青海省財政廳、公安廳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聯合印發了《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隊地方消防經費保障管理辦法》,對進一步規范消防經費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消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消防部隊戰斗力,確保消防事業穩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規定,基本支出經費實行按區域分類保障,根據我省各地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差異,結合各級消防部門實際情況,按照消防部隊編制人數將全省劃分為三個地區類別,州(地、市)級年人均標準分別為3.9、3.7、3.5萬元;縣級分別為3.6、3.4、3.2萬元;省級執行三類州地級標準3.5萬元。此標準較2010年我省《消防業務費保障標準》的各類區保障標準平均高出80%。《辦法》還首次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經費納入保障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