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日前,梅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 《梅州市2013-2015年消防裝備建設實施意見》。根據《意見》,至2015年,我市將新建3個消防站、2個消防取水碼頭,并逐步配齊舉高噴射、大功率泡沫、排煙、綜合搶險救援等消防車、個人防護裝備和特種器材,完成隧道救援、化學危險品泄漏救援、水域救援、高空山岳救助、豎井救援、煙熱訓練等專業訓練模擬場地設施建設。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梅州市
2013—2015年消防裝備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消防裝備建設,提高裝備可持續保障能力,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消防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鄉鎮消防隊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梅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規劃》(梅市府辦〔2012〕34號),經市政府同意,就我市2013—2015年消防裝備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立足實戰、注重質量、提高效能、強化管理”為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公安消防部隊2012—2015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緊緊圍繞防滅火、搶險救援和打造鐵軍等中心任務,努力拓展裝備經費保障渠道,大力加強裝備科學化、體系化建設,推動全市消防部隊裝備建設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為部隊滅火及搶險救援工作任務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消防裝備建設目標
以建設現代化公安消防鐵軍為總目標,按照“立足實戰、注重質量、提高效能、強化管理”指導思想,通過不懈努力,在滅火救援裝備配備實戰化、管理規范化、保障體系化、隊伍專業化建設方面邁上新臺階,逐步實現裝備發展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
三、主要任務
結合《梅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規劃》的要求,我市消防裝備建設實施年度分解任務(詳見附表《梅州市2013—2015年消防裝備建設實施計劃表》,主要任務包括:
(一)大力加強消防站建設。
按照《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要求,制定消防站新建、改建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快推進消防站建設步伐,盡快解決消防站欠賬問題。在2013—2015年期間,完成梅州(畬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消防站、興寧第二消防站、梅州區域戰勤保障消防站建設。針對城市建成區面積增長速度較快,各建成區分散,現有消防站數量不足的現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將消防站建設規劃納入城市建設發展規劃,預留并確保消防站建設用地,使消防站的數量、規模及裝備配備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加強現有消防站營房設施建設,使之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要求。
(二)大力完善消防水源建設。
1.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加快推進市政消火栓建設步伐,解決市政消防水源欠賬問題,具體可分為“三步走”:第一步是對缺失嚴重的中心鎮及道路進行安裝建設;第二步是結合道路拓寬、舊城改造等工程對現有損壞消火栓進行全面修繕;第三步是對其他鎮街缺建的市政消火栓進行補充完善。
2.加強天然水源取水設施建設。充分利用梅州市的天然水源優勢,加強取水碼頭等取水設施的建設,優先在梅州(畬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東山教育基地等重大危險源地區建設取水碼頭,方便消防車停靠取水,提高天然消防水源的可利用率。
(三)加快消防車輛的更新換代。
按照“標準配備與實戰需求、常規配備與攻堅配備、基本配備與針對性配備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轄區保衛對象和災害事故特點,逐步調整和優化車輛配備結構。
1.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省政府要求,加強消防車輛基本配備,達到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消防車輛配備要求。
2.結合轄區災害特點合理配置消防車。梅江區高層建筑多,優先配備大流量、高層供水、壓縮空氣泡沫、舉高、照明等消防車;梅州(畬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大型企業較多,優先配備舉高噴射、大功率泡沫、排煙等消防車。
3.加快消防車輛的升級換代。執勤中隊主戰車輛逐步更新為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大于50L/s多功能城市主戰消防車。其他新購消防車比功率要達到10以上。根據全市消防車輛服役年限及車輛性能,在2013—2015年期間逐年更新淘汰超期服役、技術性能差的消防車。
4.加大專勤和舉高消防車配備力度。優先配備具備牽引、起吊、照明功能的綜合搶險救援消防車。加大登高救援能力建設力度,優先配備50米以上舉高消防車,滿足高層建筑火災撲救需要。
(四)加強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和特種器材配備。
1.配齊個人防護裝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優先配齊18種消防員基本防護裝備,并滿足適體舒適要求。在確保全面達標的基礎上,不斷提升防護等級、提高綜合性能。嚴格按照防護裝備產品有效期,不斷更新超期使用的防護裝備。
2.加強特種攻堅器材配備。按照《公安消防部隊攻堅組裝備配備標準》,結合梅州各個轄區特點,配備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建筑、水域、山岳、公路救助所需的個人防護、救助、照明、排煙、運輸、偵檢等裝備和器材。加強技術含量高、功能強、性能優越的特種裝備器材配備,如救生滑道、電動破拆工具、有毒氣體探測儀、可燃氣體探測儀、呼救器后場接收裝置和氧氣呼吸器等特種救援裝備。
(五)加大消防訓練設施建設力度。
立足梅州經濟發展實際,加強綜合應急救援模擬訓練設施建設,強化煙熱訓練、高空救援、水域救援、化工裝置、建筑物倒塌救援等模擬訓練設施建設,以滿足各類崗位輪訓、專業培訓、合成演練的需要。對現有訓練設施進行功能擴展,以適應當前滅火救援工作的需要。針對特種裝備器材不斷增多、使用操作日趨復雜的現實,配備專門的訓練裝備,提高官兵操作使用特種防護裝備、特種處置器材的熟練程度,減少執勤用特種防護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的訓練損耗,著力提升部隊滅火救援實戰能力。2015年底前,完成隧道救援、化學危險品泄漏救援、水域救援,高空山岳救助、豎井救援、煙熱訓練等專業訓練模擬場地設施建設。
(六)加強專職消防站建設。
在消防執勤力量與消防安全保衛任務不相適應、公安現役編制難以增加的情況下,按照《消防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鄉鎮消防隊標準》等要求,大力加強政府專職消防站建設,使消防站及其裝備配備在數量規模和質量效能上與滅火救援任務相適應,將專職消防站裝備建設經費納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長。政府部門應督促企業按要求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并優先強化個人防護、工業消防車等裝備配備。進一步提高專職消防員的福利待遇,通過合理機制保留骨干,切實提高專職消防隊的整體戰斗力。
四、建立滅火救援裝備經費保障機制
嚴格貫徹落實《消防法》和《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等規定,將裝備建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加大裝備經費投入,為裝備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經費保障。
(一)按照財政實際統籌安排裝備更新經費,加快滅火救援裝備的更新換代。
(二)建立新建消防站按國家標準和滅火救援任務需求進行配備的裝備專項經費長效保障機制,確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營房、裝備同步投入使用。
(三)科學確定裝備維持性經費的投入比例,防止裝備“買得起、養不起、用不起”的情況發生,確保執勤滅火救援裝備全壽命期內能夠進行有效維護和及時補充。
(四)將政府專職消防站裝備建設經費納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長。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6月3日
梅州市2013—2015年消防裝備建設實施計劃表
序 |
內容 |
完成 |
牽頭落實單位 |
1 |
市區消防車取水碼頭選址、立項工作 |
2013年 |
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門 |
2 |
維修市區損壞的消防栓、各縣(市、區)損壞消防栓 |
2013年 |
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3 |
配齊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和特種器材裝備 |
2013年 |
市公安消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4 |
市區消防車取水碼頭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 |
2013年 |
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門 |
5 |
興寧中隊配備1輛5噸水罐泡沫消防車 |
2013年 |
興寧市人民政府 |
6 |
興寧中隊、梅縣中隊、五華中隊、豐順中隊各購置1臺搶險救援消防車 |
2013年 |
興寧市、梅縣、五華縣、豐順縣人民政府 |
7 |
政府專職消防隊裝備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
2014年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8 |
更新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和特種器材裝備 |
2014年 |
市公安消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9 |
完成煙熱訓練、高空救援、水域救援、化工裝置、建筑物倒塌救援等綜合應急救援模擬訓練設施建設 |
2014年 |
市公安消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 |
10 |
平遠中隊、大埔中隊、蕉嶺中隊各配備1輛搶險救援消防車,梅江區一中隊配備一臺舉高車 |
2014年 |
平遠縣、大埔縣、蕉嶺縣、梅江區人民政府 |
11 |
梅江區二中隊、興寧中隊、大埔中隊各配備1輛10噸以上的水罐泡沫消防車 |
2014年 |
梅江區、興寧市、大埔縣人民政府 |
12 |
梅州(畬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消防站建成 |
2015年 |
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門 |
13 |
梅州(畬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消防站,按國家標準配齊消防車輛及器材裝備 |
2015年 |
市公安消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 |
14 |
特勤中隊、興寧中隊、五華中隊、平遠中隊、蕉嶺中隊各配備1臺10噸以上水罐泡沫消防車 |
2015年 |
市公安消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興寧市、五華縣、平遠縣、蕉嶺縣人民政府 |
15 |
特勤中隊購置1輛50米以上舉高消防車和1輛高層供水消防車 |
2015年 |
市公安消防局、市財政局等部門 |
16 |
梅江區一中隊、興寧中隊各配備1臺5噸水罐泡沫消防車,梅江區二中隊配備一臺舉高車 |
2015年 |
梅江區、興寧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