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利用移動通風排煙設備
在火災情況下發生斷電或固定設施被破壞,無法滿足隧道內通風排煙需要時,必須要利用移動通風排煙設備。通過計算,隧道在正常情況(計算行車速度50km/h)時,CO允許濃度為200ppm,煙霧允許濃度為7.5×10-3m-1;交通堵塞時(最低行車速度10km/h)時,CO平均允許濃度為300ppm,煙霧允許濃度為9.0×10-3m-1;此外隧道內風速應滿足稀釋空氣中異味的需風量要求風速。隧道內火災規模按20MW設計,采用縱向排煙時,要求隧道內風速為3m/s。目前消防部隊配備的移動排煙設備大多為電動排煙機、水驅動排煙機等,是處置隧道火災事故的一柄“利劍”。
(二)快速有效地實施隧道內救人
經對國內外隧道火災案例的研究發現,很多隧道火災救援失誤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施救過程中排煙送風不利,煙霧彌漫造成人員疏散困難;二是呼吸保護時效限制,無法滿足救援需要;三是供氣保障不利,影響救援工作的連續性,遲滯了現場救援行動。一旦高速公路隧道發生火災事故,要快速有效地實施救人行動,就必須遵循有關要求做好相應的準備。
1、做好戰斗準備
(1)集中移動排煙送風裝備于火災現場
在保證隧道內送排風系統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盡可能多的調集移動式送風排煙裝備到達災害處置現場,加大送風排煙力量。利用大功率排煙機在隧道兩端出入口處分別實施正壓送風和負壓排煙,人為控制煙氣流向,確保逃生通道內無煙氣侵害,保證施救與被救人員的安全。
(2)加強個人防護
為保證救援人員在實施滅火救援過程中的自身安全,進入隧道內部的人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佩戴好呼吸器。根據所在戰斗區域的不同,按要求穿著普通消防戰斗服、隔熱服、避火服等。由于隧道內災害事故的處置過程時間長、體力消耗大,呼吸器應選擇能夠提供長時間呼吸保障的4小時自循環氧氣呼吸器或2小時雙瓶空氣呼吸器。
(3)保障氣源供應
方斗山高速公路隧道發生火災事故后,應及時調集忠縣、墊江以及特勤支隊等單位的移動供氣車,分別在兩個出入口處設立移動供氣站,組織氣瓶運輸隊,向前沿運送氣瓶。現場氣瓶宜集中放置于陰涼處,避免高溫曝曬,以保證氣源涼爽舒適。
(4)組建隧道戰區
將距離隧道出入口5分鐘車程內的消防力量組成一個隧道戰區,做為方斗山隧道火災事故處置的第一出動力量。為保證各參展力量戰斗展開迅速,組織有序,協調配合,要組織開展專項訓練,對各參戰力量按照任務分為:火情偵察組、火場排煙組、通信照明組、人員救助組、工程破拆組、滅火強攻組等,各組人員分別攜帶專業器材實施救援行動。
2、規范戰斗行動
(1)加強移動供氣保障
方斗山隧道全長7.6公里,火災情況下,要將人員從隧道中成功救出,救援力量的供氣能力至關重要。經過實地測試,救援人員佩戴普通空氣呼吸器到達隧道最不利點時(即隧道中部)剩余氣量很難滿足消防員展開救人行動的需要。因此深入內部行動的人員必須佩戴長效呼吸器——雙瓶空氣呼吸器或自循環氧氣呼吸器,可以使消防員到達隧道中部并工作至少30分鐘。同時以小組為單位,攜帶移動供氣源,做為后備氣源,供被困人員或救援人員緊急情況下使用,不建議救援人員將自己的呼吸器取下給被困人員使用。救援人員以小組為單位,編隊每5人1組,攜帶1個移動供氣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