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7日訊在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近幾年我國的核應急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概括起來有10個方面的成績:
一是成功有效地組織實施了幾次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2008年應對汶川特大地震引發的核安全隱患;2011年應對日本福島核事故的影響,對于確保國內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不斷完善國家核應急工作預案體系。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核應急預案》為基準,初步形成了國家預案及其協調委成員單位預案、省級預案、核設施營運單位預案的三級預案體系。
三是注重加強國家核應急能力建設。一方面,協調委各成員單位包括軍隊按照各自的職責,建設了一批應急能力;另一方面,國防科工局從軍工基建項目中安排了近10億資金組織建設了4個國家核應急技術支持中心、6支應急救援分隊,以及11個軍工單位的核應急基礎能力建設。
四是加強推進隱患治理。汶川地震后,在國務院領導的大力支持、親切關懷、直接督辦下,中央財政規劃投入243億元,用于退役治理及放射性廢物處置,目前各項工程建設正在抓緊推進。
五是認真抓好核應急演習演練。2009年成功組織了“神盾―2009”首次國家級核應急演習。幾年來組織協調指導省級、設施級各類演習300余次。
六是國家核應急協調委24個成員單位,在核應急能力建設、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標準制度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七是相關省(區、市)核應急工作發展很快。目前有16個省建立了核應急委員會和相應的辦事機構,能力建設、預案建設、專業技術支持隊伍建設等都有很大發展。
八是核設施營運單位包括所屬上級集團公司和研究院,核應急工作全面加強,為確保核設施安全和發生事故后的有效應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九是積極開展核應急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利用國際原子能機構多邊機制和與其他國家的雙邊機制,向國際社會積極宣傳我國的核應急政策,展示了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
十是制定并實施《國家核應急工作“十二五”規劃》。去年4月,國家核應急協調委主任委員、工業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長主持召開了國家核應急協調委五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國家核應急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特別是審議通過了《國家核應急工作“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重點完成的5個方面20多項任務,這次會議和通過的規劃在我國核應急準備工作中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