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統一領導下的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指為了確保處置工作的協調一致、迅速及時,必須堅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并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嚴格落實領導和部門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限期解決。對因官僚主義作風,應該解決而不去解決,調處矛盾不力,導致矛盾激化,再次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實行責任倒查。
4、講究策略的原則,指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既要依法辦事,也要統籌考慮,把握時機,因情施策,妥善處置。注意把少數別有用心的組織煽動者同大多數懷有從眾心理的參與者區別開來,把少數人的嚴重違法行為同大多數人的一般違法行為區別開來,要采用分化瓦解的做法,團結教育多數,孤立打擊少數。同時既要迅速及時,對嚴重的群體性事件進行果斷處置,又要妥善謹慎,防止矛盾的進一步升級激化。
5、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強制措施的原則,指公安機關要根據群體性事件的性質、起因和規模來決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根據事態的發展來決定是否采取強制措施。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一般情況下不攜帶殺傷性武器彈藥,特別情況有攜帶必要時,應當嚴格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安機關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規定》等規定攜帶和使用武器警械。既要防止使用警力、武器警械、強制措施而激化矛盾,使事態擴大,又要快速反應,果斷對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依法采取措施,及時處置,盡快恢復秩序。對插手群體性事件的敵對分子、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操縱者和實施打、砸、搶、燒的違法犯罪分子,要及時依法打擊。同時,人民警察在處置群體性過程中也要注意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防止因言語、舉止不當,引起警民沖突。
6、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善后工作。一起群體性事件的平息,并不一定代表問題和矛盾得到徹底的解決,如果善后工作沒有做好,群體性事件很可能再次發生,處置工作也將更加困難。為了確保處置工作的成果,防止群體性事件的反復,在處置工作結束后,要繼續做好善后工作,對可能導致群體性事件反復的因素,要保持高度警覺,并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做好化解工作。要認真剖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避免因同類原因導致群體性事件的再次發生。
四、講究策略,提高群體性事件現場處置藝術
就公安機關來說,在處置工作中必須做到指導思想明確、職能定位準確、處置方法正確。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的原則,堅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強制措施的原則和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實現矛盾“軟著陸”的原則。嚴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機關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規定》的職責任務認真執行。同時,更要注重群體性治安事件處置的策略和藝術。群體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是指群體性事件事態形成、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公安機關在政府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態的階段。公安機關現場處置藝術可歸納為以下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