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協調、預防為主、防救并重的方針,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主導作用,廣泛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全面加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力保障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防災減災。
以人為本,依靠科學。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作為防災減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科技在綜合防災減災領域的應用,有效提升防災減災水平。
預防為主,防救并重。把防災減災和抗災救災相結合,以防為主,加強自然災害風險調查、監測預警、工程防御、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規范災害管理工作。
統籌協調,突出重點。統籌規劃防災減災能力工作,著力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整合資源,夯實基礎,從實際工作出發優先解決突出問題。
(三)規劃目標。
1.基本建立全省自然災害風險信息管理和應急救助指揮平臺,基本摸清省內主要自然災害風險情況,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統計核查、信息報送與共享能力進一步提高。
2.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在同等致災強度下較“十一五”時期明顯下降,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內。
3. 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土地利用、資源管理、能源供應、城鄉建設和扶貧開發等規劃中體現防災減災要求。
4. 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災害保險賠款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例明顯提高。災后重建基礎設施和民房普遍達到國家規定的設防標準。
5. 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增強,防災減災知識在大中小學生及公眾中普及率明顯提高,中小學每學期防災減災教育不少于20個課時。
6. 全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人才結構更加合理。
7. 創建500個以上全國和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每個城鄉基層社區和自然村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
8. 進一步強化省減災委員會的綜合協調職能,省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管理建設。
加快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自然災害監測網絡,加強氣象、水文、地震、地質、農業、林業、野生動物疫病疫源等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建設,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完善自然災害災情上報與統計核查系統,尤其重視縣級以下災害監測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各類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密度,優化功能布局,提高監測水平。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能力建設。
提高防災減災信息管理水平,科學規劃并有效利用各級各類信息資源,拓展信息獲取渠道和手段,提高信息處理與分析水平,完善災情信息采集、傳輸、處理和存儲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論證建立全省綜合防災減災數據庫,完善災害信息動態更新機制,提高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標準,保障防災減災信息安全。
(二)加強自然災害風險評估能力建設。
加強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管理,制定完善減輕災害風險的措施,建立自然災害風險轉移分擔機制和災害調查評價體系。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全省自然災害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摸清底數,探索建立自然災害風險數據庫。建立全省自然災害評估體系,充分發揮綜合評估對決策管理的服務保障作用。將防災減災指標納入重大工程、生產建設和區域開發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評價試點工作。
(三)加強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設。
加強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凍、防風防雹、森林防火、疾控預防控制、緊急醫療救治、病蟲害防治、野生動物疫病疫源防控等防災減災基礎工程建設,提高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嚴格執行城鄉建(構)筑物,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和生命線工程的災害防御標準,推廣安全校舍和安全醫院等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涵閘、泵站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危房改造、農田水利設施、重要分蓄洪區、抗旱應急水源、農村飲水安全等工程建設。加快實施自然災害隱患重點治理和居民搬遷避讓。
(四)加強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健全城鄉基層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完善街道(鄉鎮)、社區(村)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加強基層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加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力度,提高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深入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形成國家、省、市三級聯創機制,整體帶動全省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五)加強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設。
健全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快速反應機制,規范災害救助管理職能和工作程序。加快全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建設,構建快捷有效、協調有序的決策指揮平臺。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建立健全應急救助聯動機制。加強應急通信、專用車輛、網絡辦公等技術裝備建設,提高應急救助保障能力。認真落實救災資金分級負擔制度,健全救災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加大對救災款物使用的監管力度。加快全省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形成省、市、縣三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網絡。加強災后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災后恢復重建評估制度和重大項目聽證制度,提高恢復重建監管水平。
(六)加強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積極推動省級減災中心建設,逐步形成行政部門管理協調與技術部門專業服務相結合的防災減災科學管理新模式。加強與防災減災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合作,促進科技成果在防災減災領域的應用。進一步加強我省災害形成機制及對策等問題的研究,啟動以數字化、信息化等現代科技手段為支撐的湖北防災減災自動化管理與指揮決策系統工程研究與建設。
(七)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動員能力建設。
完善防災減災社會動員機制,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救災公共服務方式,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防災減災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慈善機構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完善全省自然災害社會捐贈管理機制,加強對捐贈款物的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眾在災害防御、緊急救援、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后心理干預等方面作用,加強基層社區防災減災志愿者隊伍建設,提高志愿者的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災害風險轉移中的作用,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
(八)加強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統籌防災減災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形成以防災減災管理和專業人才隊伍為骨干力量,以各類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為突擊力量,以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防災減災隊伍。充分發揮省減災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和相關科研機構、民間組織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參謀咨詢作用。加強救災搶險隊伍建設,定期開展針對性訓練和技能培訓,培育和發展“一隊多用、專兼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的救災搶險專業隊伍。加強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推進基層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專業化進程。
(九)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建設。
強化各級政府的防災減災責任意識,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合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將防災減災文化建設作為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提升社會各界的防災減災意識和文化素養。結合全國“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等,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教育,將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術普及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開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練,提升公眾應對自然災害能力。積極推進省級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和網絡平臺建設,創新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