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利和“三防”防災減災工作
(一)工作目標。
——防洪(潮)排澇目標。防洪潮標準地級以上城市基本達到100年一遇,縣級城市、工業區和第二、三產業聚集區基本達到50年一遇,中心鎮達到20年一遇。縣級以上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鎮和重點易澇區排澇能力基本達標。
——基本建立山洪易發區監測預警通信系統,落實緊急防洪預案,選擇部分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繼續進行試點建設。
——發生中等干旱時,城鄉生活、工業生產用水有保障,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不遭受大的影響;發生嚴重干旱時,城鄉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工農業生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發生特大干旱時,保障城鄉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保證重點部門、單位和企業用水。
(二)“三防”及低溫冰凍監測預警體系和能力建設。
進一步完善市、縣、鄉鎮的預測預警及指揮協調體系,加強鄉鎮“三防”能力建設,在全省1500個鎮(街道辦)配置防汛視頻會議系統,全省縣以上防汛部門建設防汛應急移動視頻采集系統。對全省大中小型水庫、重要堤圍、漁港以及“三防”設施的重要部位進行全程實時監控。開發旱情監測預警系統及抗旱指揮調度系統。利用成熟的遙感、測報和信息技術,建設低溫冰凍應急監測系統,實現低溫冰凍災害信息的自動采集、存儲、傳輸、處理等功能。
(三)水利樞紐和防洪工程建設。
繼續對我省重要的江海堤圍、小型病險水庫、大中型病險水閘進行達標加固;開展珠江三角洲河道及河口、干流河道和其他入海水道的綜合治理;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和重點小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工程建設;加強重點農田產業區域、城市等的內澇整治,加快大型灌溉排水泵站的更新改造,提高我省整體排澇能力;重點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91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
四、氣象防災減災工作
(一)工作目標。
——大范圍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95%以上,中小尺度突發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85%以上。
——開展災害性天氣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的監測和臨近(0—3小時)預報業務,臺風和區域性暴雨等中小尺度災害天氣預報時效達到3天,短期預報質量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突發小尺度氣象災害預警時效達到1小時以上,準確率達90%以上。
——常規氣象信息的公共氣象服務覆蓋率達90%以上,突發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覆蓋率達85%以上。
——氣象災害對全省GDP的影響率在2010年基礎上減少25%.
(二)氣象監測預報體系和能力建設。
加強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建設,提高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能力。加強天基、空基遙感探測系統和地基探測系統;建設氣象多災種綜合監測平臺,加強大風、大浪、海霧和風暴潮等災害監測。積極落實《中國氣候觀測系統實施方案》,認真做好珠江三角洲經濟圈環境綜合觀測區和南海海氣觀測區氣候變化的觀測工作。建立強對流天氣中小尺度綜合分析系統,加強高敏感、高影響行業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加強決策氣象服務系統建設,豐富公眾服務產品,加快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
(三)氣象重點工程建設。
加快珠江三角洲中小尺度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中心建設。推進“平安山區”氣象保障工程建設,在東西北山洪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域內建立自動氣象觀測網、天氣雷達觀測網和氣象應急移動觀測系統,開發山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系統,減少山洪地質災害影響。推進“平安海洋”氣象保障工程建設,加快南海海洋氣象觀測系統建設,提高海洋氣象預報準確率和精細化水平。推進區域數值天氣預報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